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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6-03-04 14:00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一、基本情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农村改革发展战略、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研究。研究提出有关农村政策,指导、协调农村基层建设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和督办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2.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5.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6. 依法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水果、茶叶、中药材、蚕桑等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奶业行业管理。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的行业管理及监督管理权。负责全市牲畜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对全市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依法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监管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14.拟定、实施全市扶贫开发的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实施精准扶贫。

15.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6.负责全市移民的接收和安置等管理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支援三峡工程建设。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农业委员会由机关及下属9家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机关1户,事业单位9户(含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户)。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农业委员会总编制人数550人,其中:行政编制141人,事业编制40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95人)。在职实有人数437人,其中:行政编制131人,事业编制30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7人)。

离退休人员385人,其中:离休17人,退休368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20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05.05万元,事业收入45万元,其他收入947.38万元,上年结转211.9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209.33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教育支出147.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5.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6.5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49.03万元;农林水支出10595.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6.27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3842.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65.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10.99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助303.2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87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3216.95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533.14万元,增长23.71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8573.05万元,2015年预算增加970.04万元,增长12.75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支出结构调整。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692.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

2.商品服务支出1514.9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公用经费、专项物业管理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65.6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改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4643.9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563.1万元,增长50.7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精准扶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互联网+农业”等工作任务,以及政策性支出结构调整其中:

1.部门项目2222.94万元。主要安排为: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698万元。主要用于研究制定农村政策,指导、协调农村基层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机关及委属单位资产更新购置等。

(2)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23万元。用于农业技术推广与成果转化服务,农机化技术推广指导运行等。

(3) 病害虫控制81.5万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控、植物检疫等。

(4) 农产品质量安全330.55万元。用于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业产地环境检测和渔业环境监测等。

(5) 执法监管290.94万元。用于委系统农业综合执法督察,农村经管运行等。

(6)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05万元。用于 “三农”宣传,农产品价格监测及农业信息服务等。

(7)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60万元。用于长江汉江禁渔,渔业水域保护及执法监管,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农村能源推广服务等。

(8) 其他农业支出433.95万元。用于畜牧发展经费,移民工作经费,“菜篮子”工程建设管理经费,农机化发展经费,扶贫及老区建设经费, 创建平安农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本费等

2.公共项目2420.96万元。主要安排为:

(1) 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47.2万元,为农科教专项经费。用于全年四季科技下乡开展科技赶集活动,职业农民师资培训,科技示范户信息服务等。

(2)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55.25万元。为省级现代农业转移支付结转资金,用于现代农业粮棉油生产发展、畜禽发展、农机公共服务与体系建设等。

(3)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40万元,用于开展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以及南鉴基地鉴定综合补贴、农作物种子执法监管与质量检验等。

(4) 病害虫控制425.68万元,为市直部门职能需要开展农业病虫害防治工作开支。具体用于农业植保病虫害预报与防治工作,农业病害虫绿色防控,畜禽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疫病的监测、扑杀、劳务补助与防治,水生动物重大疫病检测与防治,渔池灭螺及耕牛血防以及农药焚烧与监管等。

(5) 农产品质量安全150万元。用于委系统牲畜屠宰监管。

(6) 执法监管25万元。用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7)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540.05万元。用于“互联网+农业”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具体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平台项目,农业云计算平台项目、精准扶贫系统开发,以及农业百事通平台维护等。

(8) 其他农业支出616.52万元。用于全市“三万”活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全市农口专业技术培训补助等

(9) 其他扶贫支出315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子女培训、革命老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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