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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5-03-20 09:20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农村改革发展战略、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研究。研究提出有关农村政策,指导、协调农村基层建设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和督办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2.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5.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6.依法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水果、茶叶、中药材、蚕桑等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奶业行业管理。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对全市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依法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监管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14.拟定、实施全市扶贫开发的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实施精准扶贫。

15.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6.负责全市移民的接收和安置等管理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支援三峡工程建设。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机关及下属16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编制人数517人,其中:行政编制141人,事业编制37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82人)。在职实有人数444人,其中:行政编制116人,事业编制32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1人)。

离退休人员378人,其中:离休20人,退休358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67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0.85万元,事业收入80万元,其他收入908万元;上年结转192.96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71.81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63万元;教育支出1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0.7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11.11万元;农林水支出8658.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9.7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3143.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9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17.6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45.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5万元;其他支出1135.1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0683.81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639.34万元,下降5.64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603.01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959.29万元,增长14.44 %,主要原因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为实现预决算对接,将专项公用经费、专项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租金由项目支出调整纳入基本支出预算;以及正常增人增资支出(市移民局、市林业局部分职能转入)。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143.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62.4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公用经费、专项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租金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96.6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改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3080.8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1598.63万元,下降34.16%,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为实现预决算对接,将专项公用经费、专项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租金由项目支出调整纳入基本支出预算;二是将部门专项资金中的农业科技推广项目资金调整为对区转移支付资金。其中:

1.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四季科技下乡开展科技赶集活动、职业农民师资培训、科技示范户信息服务等。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9.8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办公设备更新购置、劳务支出、“三农”综合考评及小康建设、新农村建设专项工作等。

3.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远程教育,蔬菜技术服务及标准化生产,畜禽养殖推广等。

4.病害虫控制291.69万元。主要为市直部门职能需要开展农业病虫害防治工作开支。具体用于农业植保病虫害预报与防治工作,蔬菜重大病虫害防治,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疫病的监测、扑杀与防治,水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与防治,渔池灭螺及耕牛血防以及剧毒农药焚烧与监管等。

5.农产品质量安全271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宣传以及日常管理等。

6. 执法监管207万元。主要用于委系统农业执法、转基因监管、现代农业项目管理等。

7.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1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三农”宣传、农业百事通综合平台维护及农业信息服务等。

8.农业行业业务管理9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经管运行、农业农村资源检测统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等。

9.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20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机补贴工作。

10.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及营销、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政策性保险专项工作等。

1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16.5万元。主要用于长江汉江禁渔、渔业水域保护及执法监管、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及保护等。

12.其他农业支出1472.77万元。主要用于休闲农业及赏花游管理、绿色通道、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管理、全市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改革、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畜牧发展、农机化发展、“菜篮子”工程建设、扶贫及老区建设及不可预见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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