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6、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对全市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依法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监管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7、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9、制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1、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12、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农业局由机关及下属16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个、全额事业拨款单位11个。
(三)部门人员情况
武汉市农业局共有编制480人,其中:行政编制106人,事业编制37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82人)。在职人员实有人数437人。其中:行政编制100人,事业编制33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6人)。离退休人员367人。其中:离休22人、退休345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877.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0919.15万元,事业收入80万元,其他收入878.34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77.49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9.2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96.32万元,农林水事务9247.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4.41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0919.15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68.41万元,增长4.48%,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6386.43万元,比2013年增加714.51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808.84万元,主要为:基本工资761.97万元,津补贴866.78万元,绩效工资931.6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220.24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 1010.85 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999.1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66.74万元,主要为: 离退休费1857.8万元,医疗费277.7万元,住房改革支出424.41万元。
(二)项目支出4532.72万元,比2013年减少246.1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压缩一般性公务支出的要求,相应核减办公楼修缮、办公设备购置、会议费及“三公”经费预算。其中:
1、农垦运行1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国有农场危房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验收、管理等方面。
2、技术推广与培训13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良种、农机技术推广等项目。根据《武汉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空间布局规(2012-2020年)》,2014年,重点围绕七万亩设施蔬菜综合技术集成示范推广、赏花游等主导产业,推广成熟、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含农机具)、新模式。
3、病害虫控制98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植保病虫害预报与防治工作,蔬菜无公害防治,畜禽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疫病的监测、扑杀、劳务补助与防治,水生动物重大疫病检测与防治,鱼池灭螺及耕牛血防以及农药焚烧与监管等工作支出。该资金结合当年突发性病虫害情况及各区受灾程度具体安排。
4、农产品质量安全278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宣传、资料编印、日常管理、购买劳力支出等。
5、执法监管258.5万元。主要用于农药肥料及耕地地力管理、种子推广执法监督管理、农业动检执法经费、农村经管运行、农机监理等农业执法监管。
6、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8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信息网络运行维护、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等。
7、对外合作及交流3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招商引资,对外农业合作交流等。
8、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及营销,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政策性保险等。
9、农业资源保护利用124万元。主要用于长江汉江禁渔、渔业水域保护及执法监管、 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等。
10、其他农业支出1427.22万元。主要用于畜牧发展、农机化发展、“三农”宣传、“菜篮子”工程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标准化、扶贫及老区建设、老促会工作、农民体协、休闲农业及赏花游管理、渔业生态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测、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运行及“瘦肉精”监测运转、畜禽养殖管理、蔬菜服务、农村能源普及、 农校综合教学管理、创建平安农机、政策性减免农机监理费、财务预决算及审计、劳务支出、农业博览会、局机关及事业大楼办公用房物业费、办公自动化维护、局机关及属单位办公设备更新购置、市农校校舍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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