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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12-29 09:00 来源: 发布单位: 市扶贫办


武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指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统筹推进全市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3.负责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和老区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的筹措和计划分配,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设和项目备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组织协调全市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综合性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负责统筹巡视、巡查、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工作。

5.负责全市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导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组织动员社会力量,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反贫困领域交流与合作。

6.制定全市扶贫领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7.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负责拟定并组织发布扶贫发展报告。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扶贫宣传工作。

8.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总编制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    25人;在职实有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

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武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我办为2019年新成立政府工作部门,工作经费主要从原工商局、是农委及市农科院划转。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9.1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69.1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75.84万元,项目支出293.3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69.16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569.16万元;(2)上年结转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75.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293.32万元,其中:

1、开办经费65.62万元,主要用于新单位组建成立之初,单位必要的办公场所的搭建和设立、办公家具及设备购置、确保行政基本运行的一些开支。

2、精准扶贫综合管理及培训经费227.7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三定方案所设置的部门职能开展的一系列与扶贫领域相关的业务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5.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5.84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03.5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4万元.

()公用经费63.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安排。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机构,无年初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机构,无年初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569.16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56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9.16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56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84万元,占48.46%;项目支出293.32万元,占51.54%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1家行政单位、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63.36万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机构,无年初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排情况。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机构,无年初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新增机构,无年初预算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为新增机构,未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上述()()项仅供参考,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公开的预算表中收支项目进行说明。无对应收入及支出的,请删除。

()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4.农林水支出()扶贫()行政运行()

5.农林水支出()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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