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中国种都”发展规划(2017-2025)》(以下简称《规划》)的部署,为稳步实施“武汉•中国种都”建设,就做好2018年种子产业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打造中国种都,以优质、绿色、生态、高效为育种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为重要手段,引进与培育高端种业人才和优势种业企业,完善“省市共建”推进机制,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助推种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力争取得一批突破性科研成果,把“武汉·中国种都”全面建成立足武汉,辐射全国,影响世界的国际化种业发展战略高地。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确保种子产业建设推进。
(二)先建后补的原则。总量控制、先建后补,市级奖补资金切块到区。
(三)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区将建设要求、建设单位信息、验收标准和奖补政策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设重点及内容
以《规划》的“一核三园五链多片区”的总体布局为种子产业建设核心,实施“五大工程”,以汉南种业产业园、武湖现代种业展示园为重点区域,新优品种展示、引试的公益平台建设、与院士团队紧密合作进行科技创新的企业为支持重点,提升种子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品种展示、引试公共平台,提升种业能力。
(一)汉南种业产业园(汉南、蔡甸):
130亩以上高标准蔬菜新优品种引试研发基地建设,建成后成为我市新优蔬菜品种引进试验的平台,丰富新优蔬菜品种,服务都市农业;
300亩以上种子田园建设,在种子科研、繁育、试验基地,探索休闲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的发展。
100亩以上水稻新品种展示基地建设,建成后成为我市水稻新品种展示的公益平台,推介水稻新优适宜品种。
(二)武湖现代种业展示园(黄陂、新洲):
200亩以上油菜种子繁育展示基地建设,建成后成为我市的油菜品种展示的公益平台,推介优秀油菜新品种;
200亩以上水稻种子科研繁育基地建设,提升水稻品种科技创新能力。
(三)种业能力提升(蔡甸、江夏、武昌):
50亩以上种子科研繁育基地建设,选育特色水稻品种,提升水稻品种科技创新能力。
800平方米以上种质资源库建设,丰富品种资源,提升仓储能力;
1条蔬菜种子加工生产线、种子检验室建设,提升蔬菜加工检验能力,保障种子质量。
四、实施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有条件企业具体实施。
(一)我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种子企业,并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企业综合实力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科研育种实力较强,自有科研育种团队;经营推广的自有品种符合当前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具有较强竞争力;具有相对集中、稳定的制种基地和种子生产加工基地。
五、奖补的内容及标准
2018年全市种子产业建设奖补资金600万元,支持我市范围内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科技创新、繁育、引试、应用、推广平台建设。
对达到建设标准,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
(一)、对新建或改扩建种质资源库、种子科研设施设备、种子仓贮设备设施、种子生产加工设施设备和检验设施设备等,按照设施、设备投资额的30%以内补贴。
(二)、对种子科研、繁育、展示、引试、生产基地建设的水、电、路、保护栽培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投资额的45%以内补贴。
六、市级资金安排
根据《关于改革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落实“切块分区、实施后补贴”的财政政策要求,2018年市级种子产业建设工作奖补资金600万元全部切块到区,其中汉南区280万元、蔡甸区100万元、江夏区80万元、黄陂区50万元、新洲区50万元、武昌区40万元。(资金安排见附表)
七、实施步骤
(一)网上公布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在武汉农业信息网上发布《2018年种子产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备案登记
区级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企业进行种子产业建设登记,在《2018年种子产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上网公布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未登记的不再受理。登记时应提交建设申请、实施方案、符合实施主体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区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并上报市级主管部门(武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备案。
(三)建设限期
登记备案的建设单位于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建设完成。
(四)检查验收
在建设期间,由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建设完成后,由区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在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材料报备存档
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验收材料报市级主管部门(武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备案存档,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八、明确责任主体
(一)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建设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登记资格。
(二)相关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种子产业建设日常指导工作,对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对建设进行督导协调、通报建设进展情况。
(三)市农委(农技中心):负责制定种子产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检查指导、通报各区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落实种子产业建设各项工作。
(四)明确责任分工,按属地管理原则,管理以各区农业主管部门为主。市级奖补资金下达后,由各区全面负责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最终结果负责。
附表:2018年武汉市种子产业建设资金安排意见表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
附:
2018年武汉市种子产业建设资金安排意见表
所在区 | 市补资金(万元) | 建设内容 |
汉南区 | 280 | 130亩以上高标准蔬菜新优品种引试研发基地建设、300亩以上种子田园建设 |
蔡甸区 | 100 | 100亩以上水稻新品种展示基地建设、400平方米以上种质资源库建设 |
江夏区 | 80 | 50亩以上种子科研繁育基地建设、400平方米以上种质资源库建设 |
黄陂区 | 50 | 200亩以上种子科研繁育基地建设 |
新洲区 | 50 | 200亩以上油菜种子繁育展示基地建设 |
武昌区 | 40 | 1条蔬菜种子加工生产线、种子检验室建设 |
合计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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