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5年武汉市农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农业局 武汉市财政局
2015年1月21日
2015年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贴息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根据《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支持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补贴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政规〔2013〕2号),特制定本指南。
一、扶持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市级农业科技示范户和家庭农场等。
二、申报条件
(一)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
1、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生产产品符合国家环保卫生质量安全标准。
2、企业贷款必须是从国家批准的各类商业银行所借的贷款。
3、农业上市后备企业、特色优势产业的行业领军企业、农产品加工园区的企业优先。
4、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贷款项目对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带动作用明显。
5、申报贴息的龙头企业的主业,原则上应属于市政府鼓励发展的菜篮子等优势主导产业;粮棉油生产加工等传统产业及生物制品、纺织、木材、饮料、饲料加工等与对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带动作用不大的企业,原则上不列入贴息范围。
6、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监管黑名单的企业不在申报范围。
(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
1、贷款人必须是从国家批准的各类商业银行贷款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人。
2、贷款人必须是在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农交所)办理土地经营权交易鉴证,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且在农交所办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登记手续的贷款主体。
3、申报企业或合作社必须填报《武汉市土地经营权申请抵押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申报表》,并附抵押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凭单和付息凭证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加印章)。
(三)农业科技示范户贷款贴息
凡经武汉市农业局审核,并以文件确定的市级农业科技示范户和核心示范户,2014年度在商业银行已经贷款并按有关规定付息的都可申请贷款贴息。
三、贴息范围、期限、比例和年限
(一)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
1、贴息范围:龙头企业基本建设贷款、技改和设备引进贷款、农产品收购贷款、种子种苗种禽贷款。
2、贴息期间:2014年1月至12月30日所发生的贷款利息。
3、贴息额度和比率:根据全市农业工作重点和年度资金预算,确定当年农业专项财政贴息资金额度。原则上贴息比例不超过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30%,且每家企业年贴息额度不超过80万元。
4、贴息期限:贴息时间按月计算,最长为12个月,不足12个月的按贷款实际时间计算。
5、贴息年限:同笔贷款原则上只贴息一年。
(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
1、贴息范围:对象为在农交所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人。
2、贴息期间:2014年1月至12月30日所发生的贷款利息。
3、贴息标准:按照上年度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30%。
(三)农业科技示范户贷款贴息
农业核心科技示范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农业科技示范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已享受贴息三次的农业科技示范户,不再享受贴息政策。贴息时间以一年为期限,不到一年还款的以贷款时间据实贴息;当年已享受其他贴息政策的,不再纳入当年农业科技示范户贴息范围。
四、贴息的申报和审批
(一)农业龙头企业及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
1、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科技示范户或个人)提出申请,并到所属区级主管部门领取、填报《武汉市农业企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申报表》、《农业企业银行贷款过录统计表》(申报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填写),《武汉市土地经营权申请抵押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申报表》、《武汉市土地经营权申请抵押贷款财政贴息资金项目过录统计表》(申报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填写),连同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凭单和付息凭证等材料复印件一起报送区农业局,区农业局负责收集所辖区域内的企业申报材料,并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2、各区农业局与财政部门分别将申报汇总材料报送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
3、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对各区申报贴息的情况进行会商审核后,形成初评意见。
4、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在初评意见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形成最终意见,由市财政下达贴息资金。
5、同一笔银行贷款,若从其他渠道获得贷款贴息,原则上不再安排贴息。
(二)科技示范户贷款贴息
1、农业科技示范户将存款账号、付息凭证交各区农业局,各区统一核实,并送贷款银行核定贴息利率和贴息资金。
2、各类商业银行应认真核对贴息利息、贷款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严禁弄虚作假。
3、区农业局和商业银行核算过的数据,经区财政审核后,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汇总后报市财政,申请贴息,市财政局将贴息资金核拨各区财政局,各区财政局核实后落实贴息资金到各农业科技示范户账户上。
(采编人员:熊卉)
附件:
武农计3号(两家发文)贴息指南附件.doc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