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管局(办、科):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武政办〔2014〕92号)以及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农文〔2014〕24号)的有关文件精神,请各区按照《武汉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2015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工作。请将符合条件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于2015年1月11日前上报市经管局。市经管局将根据各区上报情况组织实地查看,在此基础上提出评审会建议名单。
武汉市经管局
2015年1月4日
(采编人员:熊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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