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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市级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3-27 11:16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各区农机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农机化专项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2015年市级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项目申报工作,依据农业项目管理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符合规划要求。申报项目选址符合《武汉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2012-2020年)》的要求。 

  (二)坚持创新驱动。瞄准农机装备发展前沿,加快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应用;加强农机与农艺、农业工程技术和生物技术的融合,加快农机化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三)体现竞争择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开展公平竞争,让有限的财政资金聚焦扶持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 

  二、扶持重点 

  (一)万亩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和粮食烘干中心示范基地:建设育秧钢架大棚或者连栋温室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建设占地面积200平方米的烘干车间1座,添置和配齐播种流水线等育秧配套设备和日处理30吨以上的烘干设备等,项目区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 

  (二)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及烘干中心示范基地:建设占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烘干车间1座,配套日处理30吨以上的烘干设备,添置和配齐油菜生产机械等,项目区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 

  (三)经济作物(林、果、茶、蔬)全程机械化生产及初加工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占地500平方米以上的加工处理与冷藏保鲜车间各1座,并配套加工处理、保鲜设备及栽植、中耕、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及收获机械,项目区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新型经营主体,且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有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有明晰的农用土地权属。属流转性质的,需流转手续完整(经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鉴证)。  

  其中:水稻示范项目:水田流转面积在3000亩以上,联片种植面积超万亩、拥有插秧机15台(其中乘座式插秧机不少于3台)以上; 

  油菜示范项目:土地流转面积2000亩以上,联片种植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拥有油菜播种机10台以上,油菜收割机3台以上; 

  经济作物示范项目:农(林)地流转面积1000亩以上,联片种植达到1000亩以上,具备耕作管理、施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整形修剪等全程生产的系列配套农机装备。 

  (三)项目申报单位有相应的财力支撑项目顺利实施并完成验收。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区农机主管部门会同区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项目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行性;项目选点是否符合要求;申请主体是否合格、是否具有实施项目的条件和能力,对通过初审的项目由区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市农业委员会。  

  (二)市农业委员会合同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初审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评审通过的项目单位要根据评审意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批,由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建设计划。    

  五、其他事项  

  (一)2015年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广项目,采取竞争立项方式,由专家对各单位申报项目综合评审,择优立项。  

  (二)时间要求。项目申报书和项目计划表各一式八份,于2015年3月23日前上报,25日组织专家评审。 

附件: 
1、2015年市级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申报书主要内容 
2、2015年市级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计划表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市级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申报书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二、基本情况(申报条件)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指标 
1、建设地点、规模,2、建设内容,3、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可衡量)。 
四、建设进度与投资计划 
五、保障措施 
六、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土地、资金、账务、法人等证明材料。 


(采编人员:熊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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