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老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武办文〔2012〕63号)和《2014年武汉市扶持革命老区发展工作方案》(武办文〔2014〕29号)提出“要继续开展适应就业需求的技能培训”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14年武汉市革命老区贫困家庭子女高技能培训工作,真正实现“培训转移就业一人,脱贫致富一家”的目标。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培训对象
武汉市22个革命老区街(乡、镇)的贫困家庭子女,主要培训对象是应、往届初中、高中学生毕业生(其中,公交汽车驾驶要求20周岁以上),优先录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计划生育、单亲特困、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等。
二、培训内容
共开展三项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公交汽车驾驶技术培训,拟定培训35人。中式烹饪、西式面点培训,拟定培训40人。计算机应用、汽车制造与维修培训,拟定培训20人。共计培训费用100.6万元。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6—7月)。市、区扶贫办与3家培训机构联合开展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招生宣传菜单广泛宣传到有关区、街(乡镇)、村以及革命老区初、高中学校,并通过网络、报纸发布招生信息,做到家喻户晓。
2、学员报名阶段(8月)。由革命老区所在区教育局组织收集录入老区初中、高中有培训意向的贫困家庭子女信息,并将有关信息报送给各区扶贫办,由区扶贫办核实汇总后报市扶贫办。市扶贫办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培训专业和培训名额。
3、签订培训协议阶段(8月下旬)。根据招生情况,由市扶贫办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
4、学员培训阶段(9月上旬开始)。根据招生情况和培训协议,组织学员开始培训。
四、报名办法
1、提交申请。由革命老区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应、往届初中、高中学生向学校申请培训登记,同时应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培训申请,交当地村民委员会。
2、村级评议。由村民委员会审核申请人家庭收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将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按照统一格式在村公示栏上公示,接收群众监督。
3、街(乡镇)审核。街(乡镇)要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培训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后,报区扶贫办。
4、区级审核。各区扶贫办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上报名单进行筛选。
五、有关要求
1、市、区扶贫办会同各培训机构共同做好培训宣传工作;
2、各区扶贫办负责通知各有关街(乡、镇)开展招生工作,对招生学员严格审核;
3、各区扶贫办负责做好培训学员的跟踪服务,同时配合各培训学校做好学员的日常管理,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告知在今后的扶贫优惠政策上不予扶持和倾斜。
(联系人:全程 联系方式:65683263 15871449115)
武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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