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扶贫办:
根据鄂财农发[2014]4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下达我市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老区)220万元,其中蔡甸区40万元,江夏区、新洲区、黄陂区各60万元。此项资金中,包括省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及“一村一名大学生”扶贫补助资金。
望各区接此通知后,尽快与同级财政部门搞好衔接工作,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两个80%(80%用于产业发展,80%用于扶持到户)的要求和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北省整村推进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六个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扶发[2012]40号)文件精神,做好2014年度老区重点村项目申报备案工作。
请各区于2月28日前将项目备案报告分别报送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审核。
联系人:李春旺;电话:65683263
武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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