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
激励性资金转移支付指标的通知
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财政局:
为全力打赢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根据《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武发〔2015〕8号)文件精神,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激励性资金5000万元(具体资金分配见附件)。该项资金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预算支出科目。
各区要按照国家、省、市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优先支持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扶贫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及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乡镇予以倾斜,要将支持贫困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进一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占比,围绕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和抵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因村因户施策。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的要求,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使用资金,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的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020年7月16日
附件:
2020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激励性
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市区 | 合计 (万元) | 贫困人口分布 (权重40%) | 贫困村分布 (权重40%) | 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权重20%) |
贫困人口(人) | 资金额度(万元) | 贫困村(个) | 资金额度 (万元) | 考核情况 | 资金额度 (万元) |
武汉市 | 5000 | 77287 | 2000 | 271 | 2000 |
| 1000 |
黄陂区 | 1606 | 27314 | 707 | 88 | 649 | 93.3 | 250 |
新洲区 | 1427 | 20519 | 531 | 88 | 649 | 92.4 | 247 |
江夏区 | 1053 | 17013 | 440 | 49 | 362 | 94 | 251 |
蔡甸区 | 914 | 12441 | 322 | 46 | 340 | 94.22 | 252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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