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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级农业标准化与“三品一标”品牌创建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11 11:21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各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2020年市级支农专项资金预算,现将我局2020年市级农业标准化与“三品一标”品牌创建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2020年市级农业标准化与“三品一标”品牌创建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促进农业“三品一标”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指标的通知》(武财农〔2020〕63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准出、全程追溯等制度有效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切实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数量稳步增加,有效使用农产品品牌认证标志标识企业数量稳居全省前列,品牌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资金额度及分配意见

  2020年市级农业标准化与“三品一标”品牌创建补助资金共900万元。根据各区2019年以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及“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结果及参展实际情况,将900万元资金切块到区,其中江夏区208万元,蔡甸区181万元,黄陂区171万元,新洲区130万元,东西湖区140万元,武汉开发区(汉南区)70万元。

  三、支持范围

  (一)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管理的农产品生产、流通、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猪屠宰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和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等,符合下列条件的:

  1.企业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农业投入品存储仓库,农业投入品分类摆放,规范管理。有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检测和追溯工作,线下农业投入品采购记录、农产品生产过程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记录等档案记录完整、规范,线上及时上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数据,信息数据真实准确。检测及追溯设备保有管护良好、使用运行良好,视频监控显示正常。2019年企业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育认证“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检测合格准出,带追溯二维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随货同行,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有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2019年完成了区级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任务。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记录完整、规范,线上及时上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数据,信息数据真实准确。检测及追溯设备保有管护良好、使用运行良好,视频监控显示正常,辖区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对2019年和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检测上报信息排名在全区靠前的农业企业和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给予一定奖励补助,奖励补助对象占全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企业和街(镇)监管站的50%左右。

  4.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20家,其中,江夏区4家,蔡甸区3家,黄陂区4家,东西湖区8家,武汉开发区(汉南区)1家。

  (二)“三品一标”。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家庭农场和政府明文授权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18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新获得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食品”并在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截至2019年底前二年获证未补助的,2019年-2020年农业农村部认证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2.2018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的要求,完成复查换证的,或者按照绿色食品续展要求,完成续展的;

  3.参加国家和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组织的2019年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有机茶叶博览会、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洽谈会绿色食品展等,或者完成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

  四、项目管理

  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按程序尽快将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指导和督办。请各区填写《2020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见附件),于2020年10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质监处;项目完成后,在2020年11月底前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落实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质监处。

  五、资金监管

 各区农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区配套补助资金,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覆盖面。发现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产业扶贫

  各区对位于老区街(镇)、贫困村的或安排有贫困户就业的企业、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优先考虑纳入补助范围。

  附件:2020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

2020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资金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执行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类型

1.部门项目 □          2.公共项目 □

项目申请理由

1.项目的政策依据; 2.项目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 3.项目实施的现实意义,即项目聚焦于解决哪些现实问题; ……

项目主要内容

明确当年申请预算资金的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务: 1.; 2.; 3.;     ……

项目总预算


项目当年预算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1.前两年预算安排情况: 2.当年预算变动情况及理由:

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项目

金额

合计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2.事业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8.上年结转


其中: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结转


项目支出预算及测算依据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项目支出明细

金额

合计


1.


2.


3.


4.


5.


6.


测算依据及说明


项目绩效

总目标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环境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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