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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种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04 11:16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江夏区农业农村局、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农科院:

现将《2020年全市种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2020年全市种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武汉·中国种都”发展规划(2017-2025)》,为支持我市种业做大做强,提升“武汉·中国种都”的品牌力和影响力,特制定2020年全市种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汉南种业小镇基地建设及提档升级,聚集效应进一步显现。全市种子企业检验加工储藏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多倍体水稻研发及应用取得新进展,全市农作物新品种展示与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二、支持政策

对在我市新建农作物种子生产、科研基地的种业企业,其种业生产、科研设施、附属设施以及购置与种业发展直接相关的设施设备,实行“以奖代补”方式扶持,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开展市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推广,展示品种达到30个以上且展示面积达到50亩以上,给予20万元补贴。对多倍体水稻研发继续给予专项支持。

三、任务清单

全市实施种业基地建设和检验加工储藏能力提升项目14个,其中,黄陂区2个、江夏区2个、武昌区4个、东湖新技术开发区1个、武汉经开区(汉南区)5个。多倍体水稻研发筛选1-2个优良的常规品系或多倍体回复品系参加省级及以上的区域试验,申请2-3项发明专利,开展多倍体水稻深加工产品大米、营养米粉、纯粮食酒的中试生产。全市农作物新品种展示30个以上。

四、资金预算及分配

2020年全市种业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安排2345万元。根据建设任务,将资金切块到区和有关单位,其中:黄陂区250万元,江夏区200万元,武昌区430万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70万元,武汉经开区(汉南区)780万元,市农科院595万元,全市农作物新品种展示与推广项目资金20万元。

五、有关责任

(一)符合条件的种子企业根据有关要求向区级农业主管部门自主申报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区级评审通过后确认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完成后,向区级农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验收资料,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享受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单位需接受区级农业主管部门指导及时提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接受有关项目检查和稽查。

(二)各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种业项目监督管理。市级补助资金下达后,各区农业主管部门需组织和接受企业申报,对有关实施方案组织评审,根据任务清单按照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督促项目实施,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开展项目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按时提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汇总上报。

(三)市农科院负责对多倍体水稻研发与应用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市级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拨付给市农科院。项目承担单位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科院备案后组织实施,市农科院据此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并在项目完成后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验收、绩效评价和财务审计。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接受项目检查和稽查。

(四)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种业建设项目的监督指导、项目稽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五)各区要结合当地扶贫工作实际,发挥种业项目在产业扶贫中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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