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区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
2022年市级农膜回收利用专项资金已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函》(武财农函〔2022〕40号),市局制定了《2022年武汉市农膜回收及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2022年全市农膜回收及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实施方案
依据《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农办〔2021〕5号)和《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函》(武财农函〔2022〕40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推动农业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技术示范推广,积极探索建立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不断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形成技术可推广、运营可持续、机制可复制的示范样板。力争2022年,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2%以上。
二、任务清单
(一)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全市在农业重点覆膜区示范建设37个农膜回收试点,具体为:黄陂区建设5个、新洲区建设14个、江夏区建设6个、蔡甸区建设4个、东西湖区建设4个、武汉经开区 (汉南区)建设4个。
建设要求:
1.可选择依托供销合作社现有网络或农资经营网点,开展农膜回收站点规范性建设,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固定防渗场地、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有规范台账、有回收利用制度、有统一标牌(农膜回收站)等。
2.农膜回收点待处置的废旧地膜应打捆堆放,不得有随风飘移或随雨水冲走现象,不得随意填埋或焚烧。
(二)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和田间试验。全市示范推广生物可降解地膜2280亩,其中:黄陂区280亩、新洲区400亩、江夏区400亩、蔡甸区400亩、东西湖区400亩、武汉经开区(汉南区)400亩。
建设要求:
1.各区选择符合《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的地膜开展替代技术示范推广,减少聚乙烯地膜使用,减少残膜对土壤污染。建立生物可降解膜替代技术示范基地。
2.市农科院组织实施生物可降解地膜的降解特性和产量效应田间试验,研究生物可降解地膜和聚乙烯农用地膜不同覆盖方式对土壤含水量,土壤温度以及农产品产量和经济效益的影响;比较各区选用以及不同类型生物可降解地膜的降解效果,筛选适宜我市农作物栽培的产品。
(三)开展废旧农膜统计。各区要扎实开展农膜使用情况核定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统计工作,准确填报农膜使用情况和废弃农膜回收情况统计报表,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农膜使用、废弃农膜回收基础数据,科学核算农膜回收利用率。
三、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一是农膜回收站点建设补助(含废旧农膜堆放场地建设补助,购置磅秤、打包机、消防设备及其它相应配套设施,也可用于收集废弃农膜奖励补贴、运输补贴、再循环利用补贴等方面);二是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和田间试验补助。具体单项补助标准由各区结合实际自主合理确定。
四、资金安排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农业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武财农〔2022〕15号),2022年市级财政安排300万元扶持资金,保障农膜回收及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并结合各区实际需求切块到区。市农科院农膜试验与示范经费由市财政局按相关程序下达。
五、资金监管
本项目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的意见>的通知》(鄂财农发〔2015〕117号)要求,执行属地管理原则。本项目市级财政资金下达后,由各区和市农科院全面负责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认真落实谁申报项目、谁确定项目、谁核实数据、谁使用资金、谁负责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对项目和数据的真实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最终结果负责。
六、项目管理
(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项目的全市统筹,包括实地检查指导、项目进度通报等工作。各区农业农村局和市农科院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项目建设、监管、指导、验收等,以及开展绩效评价,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等。
(二)项目实施单位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对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合法性负责;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项目“任务清单”要求;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台账资料完备。
(三)遵循“自愿申报、先建后补、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进和完成项目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2年4月底前,各区、市农科院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按程序择优确立项目建设单位。
2022年12月10日前,各区、市农科院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时完成建设内容,并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市局将组织专班适时开展检查指导。
2022年12月20日前,各区、市农科院向市局科教与种业处报送验收结论和完成后总的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要将本项目实施与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指导农用薄膜回收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推广环境友好生物可降解地膜,确保项目实施取得成效。
(二)严肃纪律要求。各区全面负责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及财务管理制度办事,确保资金按计划运用,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滥用。同时,在项目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
(三)搞好总结验收。要按时进行项目验收,认真总结项目建设成果,完成绩效自评报告。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围绕推模式、展成效、传经验、树形象,重点宣传项目实施的成效、做法、经验以及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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