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武汉市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武农〔2019〕31号)、《关于开展武汉市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武农〔2020〕4号)、《关于做好2021年武汉市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武农〔2021〕27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武财农村〔2021〕426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武财农村〔2021〕694号)精神,经局长办公会审定,现将2021年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市本级)拟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农业龙头企业名称 | 拟安排贴息资金(万元) |
| 合计(4家) | 102.89 |
1 | 湖北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2.76 |
2 | 宜红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 41.58 |
3 | 湖北金海桥肥业有限公司 | 4.9 |
4 | 湖北金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65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接待电话:乡村产业发展处,65683315。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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