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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武汉市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31 16:06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3年度武汉市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好落实。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2023年度武汉市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鄂农发〔2023〕14号)精神,为加大对各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支持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省级下达我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现制定2023年度武汉市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武汉市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资金额度及分配

省级下达我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任务4.4万亩,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为812.5元/亩,共安排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575万元,其中2023年安排市级补助资金556.4万元,余下3018.6万元在2024年安排。市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为:江夏区新建面积1.35万亩,安排市级补助资金1096.875万元;蔡甸区新建面积0.3万亩,安排市级补助资金243.75万元;黄陂区新建面积2.75万亩,安排市级补助资金2234.375万元。

三、任务清单

按照鄂农发〔2023〕14号及《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武农办〔2023〕36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选址原则,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区级财政要在中央、省、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按亩均投资不低于3500元的标准予以补齐。各有关区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及绩效管理等要求,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安全、质量安全。

四、管理方式

(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项目的全市统筹,负责对2023年度各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批复,并结合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管理要求,对项目实施动态监管,适时开展检查、督导。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二)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时开展项目选址踏勘、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规范项目管理。

(三)各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并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要按规定使用资金,建立项目台账,完善账目资料、建立会计档案、留存必要的电子影像资料,做好项目的相关监督审计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高标准农田建设已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国务院大督查范围,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已列入省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确保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效高质落地。

(二)严格管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各区要严格按照《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要求,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滥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田建设无关的支出。

(三)加快预算执行。要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按照批复下达的预算,根据合同约定及有关报账程序规定,加快预算执行,确保支出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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