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相关单位:
现将《2026年市级畜牧兽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
2026年市级畜牧兽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和建设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样板要求,切实抓好全市新饲料新兽药创新发展、畜禽屠宰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动物疫病防控等重点工作,全力提升畜牧兽医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函》(武财农函〔2026〕2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速新饲料新兽药产学研转化,抢占畜牧兽医产业链价值高地。推进畜禽屠宰行业绿色转型升级,优化屠宰产能布局,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持续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措施,守牢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区域性流行底线,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支持范围及补助标准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2028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武农〔2025〕29号)相关要求,现将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细化明确如下。
(一)支持新饲料、新兽药创新发展
支持范围:研发创新一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鼓励创新获得一批新兽药注册证书。
奖补标准:研发的新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具有减抗替抗作用并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的,每个奖励50万元。对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的一、二、三类产品(不含诊断试剂),每个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要求:兽药生产企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除满足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正常开展生产活动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独立自主研发或与科研院所共同研发的新型饲料或饲料添加剂,应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发明专利显示具有减抗替抗相关作用,且授权公告日在2024年9月1日后。
2.兽药生产企业独立自主研发或与科研院所共同研发(共享知识产权),且企业具有该产品监测期内生产权的产品,应在2024年9月1日后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一类、二类、三类新兽药注册证书。
新兽药以获得新产品证书为奖补依据,新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以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证书为奖补依据。企业生产许可证应于2025年12月15日前获得或在2025年12月15日后续展。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向所在区农业农村(畜牧)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并附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生产许可证、新产品证书、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上述新产品只对一个主体且只奖补一次。
(二)畜禽屠宰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支持范围: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对经营不善搬迁退出的6家生猪屠宰企业(2025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
奖补标准:每关闭1家A类、B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要求: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完成原有屠宰设施、设备拆除,不再具备屠宰生产功能。向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上交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检疫检验印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等原件资料,并符合以下要求。
1.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完成上述资料回收工作,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注销。区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应联合行文申请对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市级资金奖补。
2.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完成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取消公示,按程序在全国畜禽屠宰管理系统完成相关注销工作,并纳入202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
区级财政收到市级奖补资金后,按照奖补标准对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及时完成支付,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将支付凭证反馈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确保专款专用。区级财政前期已按奖补标准垫付的,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垫付凭证后,市级奖补资金可用于归还区级财政。
(三)动物疫病防控
支持范围:开展养殖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疑似疫情扑杀,血吸虫病防控等工作。
奖补标准:养殖环节病死肉鸡1.3元/只、蛋鸡2.7元/只、病死羊27元/只、病死肉牛400元/头、病死奶牛800元/头。对新城区及长江新区街道正常运行的病死畜禽收集点按每年4万元/个补助。屠宰环节病害猪处理按220元/头补助(其中病害肉以90公斤折合1头),待宰前死亡生猪按20元/头补助。对牛、羊血吸虫病查治,按照牛、羊单次投药费用分别为牛23.4元/头、羊2.6元/只,血吸虫病筛查23元/头(只)给予补助。
申报要求:对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据实给予补贴,统计数量为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间。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据实给予补贴,统计数量为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间。对疑似动物疫情,按扑杀畜禽数量和实际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三、资金额度及分配意见
结合畜牧兽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总量、切块到区数量和2025年工作实际情况,2026年市级畜牧兽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1609.44万元,现将资金额度及分配意见明确如下。
(一)支持新饲料、新兽药创新发展
资金额度共550万元,其中新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共奖补4个,每个奖补50万元,小计200万元;二类新兽药2个,每个奖补100万元,小计200万元;三类新兽药3个,每个奖补50万元,小计150万元。该项资金由市本级以“直达快享”方式拨付。
(二)畜禽屠宰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资金额度共420万元。关闭A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2家,每家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补,小计300万元下达江夏区。关闭B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4家,每家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小计120万元下达蔡甸区。
(三)动物疫病防控
资金额度639.44万元,其中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运行补助184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鸡、牛、羊)197.63万元、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183.78万元、疑似疫情扑杀10.45万元、血吸虫病防治63.58万元。切块下达黄陂区127.86万元、新洲区212.87万元、江夏区117.47万元、蔡甸区77.8万元、经开区2.39万元、东西湖区37.1万元、长江新区63.95万元。
四、资金监管
市级财政资金下达后,由各区全面负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认真落实谁申报、谁核实数据、谁使用资金、谁负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对项目和数据的真实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最终结果负责。市级强化统筹督导,重点开展资金使用抽查检查、专项督查与绩效评价,推动财政资金精准高效使用、落地见效。
附件:
2026年畜牧兽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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