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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三乡”工程拓面提质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1-15 10:32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结合我市关于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实现脱贫、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好乡村。现制定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武汉六个新城区现有的1902个行政村、规划保留的近4000个中心塆,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条件、闲置资源状况等因素,用三年时间推进全市“三乡”工程拓面提质,实现行政村、中心塆全覆盖。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完成30%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 “三乡”工程建设,全市吸纳社会投资达到150亿元,增加农民收入25亿元,其中促进271个贫困村农民增收达到3亿元以上。

  2019年完成30%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 “三乡”工程建设,全市吸纳社会投资达到150亿元,增加农民收入28亿元,其中促进271个贫困村农民增收达到3.5亿元以上。

  2020年完成40%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 “三乡”工程建设,全市吸纳社会投资达到200亿元,增加农民收入30亿元,其中促进271个贫困村农民增收达到4亿元以上。

  (二)工作任务

  制定全市推进“三乡”工程产业布局的指导性意见,制定拓面提质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三乡”工程建设,三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市民下乡工程。完成70%以上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市民下乡工程建设,其中60%以上贫困村开展市民下乡工程建设。

  2018年完成21%以上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市民下乡工程建设,其中18%以上贫困村开展 市民下乡工程建设;2019年完成21%以上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市民下乡工程建设,其中18%以上贫困村开展市民下乡工程建设;2020年完成28%以上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市民下乡工程建设,其中24%以上贫困村开展市民下乡工程建设。

  2.能人回乡工程。完成15%以上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能人回乡工程建设,其中20%以上贫困村开展能人回乡工程建设。

  2018年完成4.5%以上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能人回乡工程建设,其中6%以上贫困村开展能人回乡工程建设;2019年完成4.5%以上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能人回乡工程建设,其中6%以上贫困村开展能人回乡工程建设;2020年完成6%以上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能人回乡工程建设,其中8%以上贫困村开展能人回乡工程建设。

  3.企业兴乡工程。完成15%以上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企业兴乡工程建设,其中20%以上贫困村开展企业兴乡工程建设。

  2018年完成4.5%以上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企业兴乡工程建设,其中6%以上贫困村开展企业兴乡工程建设;2019年完成4.5%以上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企业兴乡工程建设,其中6%以上贫困村开展企业兴乡工程建设;2020年完成6%以上的行政村和规划保留中心塆开展企业兴乡工程建设,其中8%以上贫困村开展企业兴乡工程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为确保三年行动方案的顺利实施,必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搭建运行平台、健全保障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实行示范引领。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开发区、功能区)、街(镇场)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工作专班强力推进。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营造推进“三乡”工程的良好环境,探索有利于推进“三乡” 工程的新举措、新方法。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结合“三乡”工程拓面提质三年目标,对各区(开发区、功能区)、街(镇场)层层分解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系统规划村、中心塆产业发展定位,实现产业布局区域发展、产业类型丰富多样,形成各具特色、差异化的“三乡”工程产业类别。同时,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布局的精准力度,助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三)进一步搭建运行平台。市农业集团、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要探索建立市、各新城区、街(镇场)以农村空闲农房为主体的闲置资源市场运作平台,实现供求信息发布、租赁双方洽谈、咨询服务的市场化;为实施“三乡”工程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利用农民空闲农房、村集体闲置资源,组建村级农宅合作社,搭建“三乡”工程市场化运行平台

  (四)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对现有涉农强农政策资金的整合,全面落实现有支持措施实施范围和补贴标准,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激励、引领作用。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的改革办法,运用财政资金引导农村空闲农房运行平台、农宅合作社运用市场化方式推进“三乡”工程建设。把实施“三乡” 工程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特别是宅基地制度改革有机结合,探索出台“宅基地所有权、农民房屋财产权、房屋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指导性意见。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要层层传导压力、制定考核标准、强化督查考核、压实职能责任。市、区(开发区、功能区)、街(镇场)要对照考核标准每月进行通报排名,对连续两次位于后两名的党政分管负责人要进行约谈,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尤其是对“三乡”工程促脱贫工作,要纳入各单位、各部门脱贫工作年度考核目标。

  (六)进一步加强示范引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直播、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更多市民、能人和企业到农村来、到贫困村来,为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把实施“三乡”工程和都市田园综合体、郊野公园、农业公园建设有机结合,形成乡村旅游型、生态农业型、文化创意型、文明公益型、农事体验型、养生休闲型等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

 

 

 

                                   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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