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9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化,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 工作目标
通过3年时间,建成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到2019年9月,农村地区无敞口垃圾池,完成已停用的33座农村老旧简易垃圾填埋场 生态修复,涉及武汉军运会场馆、驻地等重要点位周边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二、 主要任务
(一)提高村湾保洁标准。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建立稳定、专业、高效的保洁员队伍,明确其工作职责,公示责任区域。加大对暴露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的日常检查力度,在继续做好村湾日常保洁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河边、湖边、塘边、沟边、林边、田边、路 边(含铁路边)、屋边以及拆迁区域、接壤区域等“八边两域”的垃圾治理。按照“责任到人、全面整治、定期排查、落实长效”的要求,加强河流湖泊周边村湾以及271个贫困村的清扫保洁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委,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二) 提升垃圾收集转运能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 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配齐配全收运设施。实施垃圾处理设施共 建共享,发挥现有设施富余能力,避免重复建设和投入,鼓励采取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收集转运设施。对已停用 的农村老旧简易垃圾填埋场实施生态修复,全面取缔敞口垃圾池。 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地方配置压缩式运输车,防止运输过 程产生二次污染。构建街道(乡镇)垃圾中转站智能化平台,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实时调度,加强日常管理。(牵头单位:市城管 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三) 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完善和优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转运、市及区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不腐垃圾由市级垃圾处理厂(场)实施无害化处理;易腐垃圾利用生态堆肥或者生化处理快速堆肥等方式实施资源化处理;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实现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牵头单位: 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四) 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引导村民和保洁员按照易腐垃圾 和不腐垃圾进行分类。原则上自然村湾按照每30户设置1个分类垃圾收集点(不足30户的村湾按30户计算)、每150户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和1个可回收物收集点。易腐垃圾采用小型垃 圾收集车收集转运;不腐垃圾沿用现行收运模式和收运网絡收运。(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妇联,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 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年)
1. 各有关区制订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三年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责任分工。
2. 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市试点行政村不少于311个,东西湖区作为省级试点区(县)试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以 上,其他有关区试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5%以上。
3. 淘汰或者改造完成50%以上的敞口垃圾池,制订出台老旧简易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建设垃圾中转站在线监测系统。
4. 开展农村“八边两域”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二) 全面攻坚阶段(2019年1—9月)
1. 深入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市试点行政村不少于965个,东西湖区作为省级试点区(县)试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 8 0 %以上,其他有关区试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 0 %以上,涉及到武 汉军运会场馆、驻地等重要点位周边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达到100%。
2. 全面取缔敞口垃圾池,完成老旧简易垃圾填埋场的生态修复工程,垃圾中转站在线监测系统试运行。
3. 全面总结“八边两域”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经验,建章立制,举 一反三,补齐农村垃圾治理中存在的短板,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卫 生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
(三)达标巩固阶段(2019年10月一2020年12月)
1. 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不少于1601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以上,堆肥设施总处理能力达到900吨/ 天。
2.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全过程在线监测。
3. 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厕所 革命”行动计划指挥部协调督办职责,检查考核各有关区工作开展 情况。各有关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行动纳入重 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协调机制,制订切实 可行的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整合各类资源,科学统筹推进。各街道(乡镇)要落实专班、专人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
(二) 明确责任分工。市城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农村生活垃 圾收集处理,督办考核各有关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对生活垃 圾进行末端无害化处理。各有关区负责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 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将街道(乡镇)转运站的生活垃圾运送至 垃圾处理终端。街道(乡镇)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将村庄垃圾收集转运到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可直接运送到垃圾处理终端)。行政村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引导组建村民理事会 等自治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发动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村组负责村湾内日常保洁与垃圾收集,引导和督促村民做好房前屋后及自家庭院的环境卫生保洁。
(三) 加强宣传发动。把发动群众作为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 集处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充分调动新闻媒体资源,多形式宣传生活 垃圾分类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督 导员队伍,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指导和培训 等工作,引导村民正确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开展“垃圾不落地、文明伴我行”等专题活动,引导村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观念,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公众知晓率、参与率。
(四) 严格督查考评。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纳入文 明创建评选和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评 分内容、标准,提升考评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水平。聘请第三方 开展暗访检查,每月打分、排名、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大城管考 核范畴,对成绩连续摆尾的区进行曝光、追责。严格落实“一月一 通报,两月一讲评,一季度一现场会”的工作制度,对重大环境卫生问题及时跟踪督办,督促限期整改。
(五) 落实经费保障。通过以区为主、市级奖补、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经费投入途径,提高资金保障能力。2018—2020年,市级 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奖补;区 级财政按照农村人口人均40元的标准安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 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将财政扶持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机结合,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投入资金支持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和运行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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