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武汉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武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为加强对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根据《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部署和要求,特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十一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大力转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初步实现从城郊型农业向现代都市农业的过渡转型,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业整体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使“十一五”时期成为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好时期之一。
1.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我市高效经济作物、畜牧业、水产业保持较快增长,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推进,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基本形成区域化布局。2010年,我市优势特色农业产值已占到农业总产值的80%,比2005年提高4个百分点,其中,粮经作物比重降到4:6,畜牧、水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6%。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覆盖率达到61.7%,比2005年提高9.8个百分点。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950亿元,比2005年增长154.7%,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38:1,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7倍。
2.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十一五”期间,我市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农机化水平大幅提升,农业基础研究和技术推广取得新进展,设施农业快速发展。全市农田有效灌溉率由“十五”末的74.4%提高到77.6%。全市新增农产品正规化基地65万亩,累计达到125万亩。畜牧业所有蛋鸡小区全部实现自动化饮水,所有奶牛小区实现机械化挤奶。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14.6万千瓦,比“十五”期末增长20%。累计推广农业新模式、新技术130余项,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达到60%,比“十五”期末提高6个百分点。
3.农业多功能开发起步良好。“十一五”期间,我市农业功能得到稳步拓展,“两型农业”发展迅速,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市共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模式20种,累计建立循环农业示范点34处,核心示范面积达到5万亩,辐射推广面积达到30万亩。推广“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水、改厕、改灶)户用沼气池9.2万户,建成高标准畜禽养殖小区沼气治污工程11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农户达到2600户,整村推广太阳能热水器4.7万平方米。全市全面退出珍珠养殖,三环线以内全面退出畜禽养殖,基本退出湖泊“三网”(围网、栏网和网箱)养殖。乡村休闲游经营单位发展到1024家,2010年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9亿元,比“十五”期末增长167.6%。
4.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从无到有,并被农业部誉为“武汉模式”向全国推广。建立和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通报、公示公告制、市场准入、媒体曝光、“一票否决”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试点,我市连续多年未发生一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全市已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42个,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80万亩,有13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获得农业部认定,累计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508个,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个、省级名牌产品42个。
5.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收入构成发生积极变化,增收形势呈现出近10年来的最好水平。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295元,比2005年增长90.2%,年均递增13.8%,年均增速比“十五”期间提高5.8个百分点。从收入质量看,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7739元,在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达到93.3%,比2005年提高8.8个百分点。从收入结构看,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上升到43.6%,比2005年提高了11.7个百分点。
6.市郊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我市远城区经济得到蓬勃发展。2010年,6个远城区生产总值达到1243亿元,比“十五”期末增长850亿元,年均递增26%,占全市的比重达到22.5%,比“十五”期末提高5个百分点;人均GDP达到35107元(5375美元),比“十五”期末增加2.7倍,年均递增30%;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57亿元,比“十五”期末增加131亿元,年均递增42.9%。
7.农村改革实现新突破。“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改革成效明显。自2009年4月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运行以来,截至2010年底,共组织交易526宗,交易总额达到38.18亿元,帮助农业企业、合作社和示范户融资1.43亿元。全市国有农场综合改革基本完成,农场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已初步建立;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进展顺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全市已完成林改确权面积187万亩,确权率达到100%。农村土地流转成效显著,全市累计流转土地117.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7.5%,形成千亩以上规模经营项目279宗,面积达到53万亩。
(二)“十二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
我市农村改革发展步伐逐步加快,成效明显,但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为“五个更加突出”。
1.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与全球农产品市场一体化的矛盾更加突出。目前我市农业生产仍以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发展较快,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初级阶段,规模普遍较小、管理不规范、市场竞争力和服务能力低下;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层次低、带动能力差,与农户之间的产销衔接也不够紧密,订单农业只占到30%左右。这种状况如不尽快改变,将很难适应农产品市场全球化的激烈竞争。
2.农业经营方式比较粗放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矛盾更加突出。目前,我市农业发展中的高投入、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益问题还比较突出,土地、化肥、农药等农业资源利用率偏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农业循环经济还处在起步阶段,普及面不广。土壤酸化、盐渍化、畜禽与水产养殖污染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耕地掠夺性经营情况较为普遍,湖泊水体遭到不同程度破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任务仍很艰巨。
3.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矛盾更加突出。近些年来,我市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大多集中在大江大河的堤防建设和大中型排涝泵站的更新改造上,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历史欠账较多,现有的农田水利设施大多为上世纪70年代以前所建,老化严重,灌溉沟渠和塘堰淤塞,农业抗灾能力仍然较差。农业生产手工劳动仍然普遍,机械化程度不高,多数农民仍未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武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4.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仍未建立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矛盾更加突出。虽然近年来我市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但从总体上看,农民增收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增收的渠道仍然较窄,农民非农收入占比仍然不高,农民增收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很多,继续保持农民收入快速增长难度很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一时还难以缩小。
5.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与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的矛盾更加突出。目前,我市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尚未彻底打破,现行的财政体制、金融体制、产权制度、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将是“十二五”期间需要着力破解的难题。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以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为重点,以农业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资源资本化为动力,着力完善现代都市农业产业体系,不断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加快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本形成现代都市农业科学发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公共资源要素向农业和农村配置,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2.农民主体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现代都市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广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让农民群众在政府的支持引导和社会的参与帮扶下发展生产、建设美好家园。
3.科技先导原则。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大力整合农业科技资源,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步伐,充分发挥科技在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努力提高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4.机制创新原则。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优化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发展制度保障,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
5.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建设,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集生产、生态、生活、示范功能于一体的现代都市农业框架,农业内部结构和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主要发展指标包括:
1.“菜篮子”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全市蔬菜基地达到100万亩,其中,规模化、标准化基地占到90%以上,主要“菜篮子”产品自给率达到74%以上,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
2.农村综合经济实力。远城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9.2%,达到3200亿元左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递增15%,达到316亿元以上。农业增加值(不变价)年均增长3%以上,达到230亿元。
3.农业发展水平。全市标准化农业基地面积达到160万亩以上,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85%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年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覆盖率达到7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农田旱涝保收面积占比达到85%以上,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以上。
4.农业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畜禽养殖小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宜建沼气池地区沼气入户率达到60%。
5.农民收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从农业中获取的收入逐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20%以上;农民收入增速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保持同步。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
按照能力建设与机制创新相统一、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生产方式由分散向集中、由粗放向集约、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一是加快发展集约化蔬菜基地。加强蔬菜标准园创建,搞好供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建设一批万亩以上连片的集约化、设施化、标准化、机械化蔬菜生产基地,稳步提高蔬菜生产水平。重点扶持设施化栽培,大力发展钢架大棚、避雨栽培、喷滴灌栽培。二是努力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水平。科学规划生产布局,加快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建设,全市畜禽养殖小区(场)实现畜禽良种化、养殖机械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生猪养殖规模控制在300万头,奶牛存栏规模达到2万头,蛋鸡存笼量控制在1800万只以内,水禽出笼量达到4000万只。三是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按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要求,对现有老化淤塞的鱼池进行改造升级,实施“低改水”工程,新建20万亩集中连片、排灌配套的标准化精养鱼池基地,提高规模化板块基地设施水平。积极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提高水产品均衡上市能力和市场份额。
(二)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以加快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为核心,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一是稳步增加农民第一产业收入。继续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业、休闲农业、循环农业、节约型农业和庭院经济,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二是不断增加农民非农产业收入。大力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加快推进远城区新型工业化,着力发展乡村休闲游、金融、保险、通讯和信息服务等农村现代服务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三是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不断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力争2015年全市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四是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继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机构为依托,充分盘活农民房屋、土地、林地等资源资产,加快推进农村资源财产化进程。五是不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切实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补偿比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救济力度,建立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支持体系。
(三)继续推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深入调整农业内部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一是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种植业继续调减传统低效作物,重点发展种子种苗、特色蔬菜、食用菌、西甜瓜、苗木花卉等高效特色产业。畜牧业大力发展种畜禽,积极发展家禽养殖,稳步发展生猪和奶牛养殖,适度发展肉牛养殖。水产业主攻特色苗种繁育和名特水产养殖。二是大力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按照建设大基地、培植大产业、形成大片带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积极引导优势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加快建设武汉绿色瓜菜、优质畜禽、名特水产、优质林果茶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三是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着力培育一批核心农业龙头企业,创建一批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建设一批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园区和一批过100亿元的区。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着力打造肉制品、乳制品、粮食、油脂、饲料、蔬菜、水产、水禽等八大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四是创新农业经营模式。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土地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发展模式,使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五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程,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力争全市农业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1800家以上。
(四)加快开发农业多种功能,积极发展农村新型产业
围绕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农村新型产业。一是大力发展低碳农业。积极推广养殖业循环模式、种植业循环模式、农林牧复合模式、农产品加工及综合循环模式,构建农业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大力引导农民应用节地、节水、节时、节药、节肥、节种、节粮、节能等节约型农业技术和装备。全市耕地普遍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药、化肥施用强度分别比2010年下降20%以上,全市农业综合成本比2010年下降15%以上,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20万亩。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逐步调整畜牧水产业布局,有序推进外环线以内的畜禽养殖场的外迁,降低重点监管湖泊水产养殖密度。加强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规模化养殖小区全面实现治污达标。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检测,重点渔业水域和主要种植基地环境监测率达到100%。加强农村灌溉水源污染防治,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三是大力发展新型农业投入品。深入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工程,鼓励发展有机肥、生物农药、绿色饲料等低毒、低残留、少污染的新型农业投入品,积极扶持发展生物农药、生物药械、有机肥、有机微生物菌肥、绿色饲料生产企业。到2015年,新型农业投入品的比重力争达到50%。四是大力发展生物质产业。加强生物质产业技术研发、示范、储备和推广,大力发展以生物能源、生物质产品和生物质原料为主要内容的生物质产业,加快开发以农作物秸秆等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燃料、肥料、饲料,促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荒山、荒地等资源,发展生物质原料作物种植。五是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及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农村新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万台,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60处,新增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农户5万户。
(五)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全面提升农业整体素质
抢抓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机遇,不断提高农业自主创新能力,抢占农业在技术创新和产业竞争上的制高点。一是加大农业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加强产学研协作,重点在名特优种子种苗繁育、高效生态种养殖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技术、农产品加工及保鲜、包装、储运技术、“两型农业”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动植物基因技术等方面开展攻关,加快形成一批自主创新成果,着力发展畜禽药品、疫苗及微生物制品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六个一”工程(即:一个优势学科、一个学科带头人、带领一个团队、与一个企业合作、做强一个产业、铸造一个品牌),加快建立一批产学研示范基地,鼓励农业科研院校与龙头企业以技术、基地、资金、市场为纽带进行合作,共同推进科技成果开发。二是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快湖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高龙生物园建设,完善农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创新型农业科技企业,形成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集群。三是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设施的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高农产品优质率、资源利用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积极探索先进种养技术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示范网络,加快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村、示范户,全面落实对科技示范户的贷款贴息政策。继续推进农业专家大院建设,5年内实现每个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建有一个专家大院。四是加快培养现代新型农民。继续实施“领头雁”培训、创业培训、职业农民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农业科技入户等培训工程,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新型农民。着力构建农民培训体系,努力将市都市农业培训学院打造成一流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五是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制标”与“贯标”相结合,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强化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监控,建立健全生产管理记录制度,到2015年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区面积达到160万亩。六是努力打造一批农产品品牌。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商标注册和品牌管理,支持企业申报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提升品牌形象,打造精品名牌;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销售,做响品牌,提高知名度。到2015年,力争全市培植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达到30个以上,其中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数量达到5个。
(六)加强农业设施装备建设,切实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坚持用现代化设备武装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由露天自然生产向设施化、机械化转变。一是突出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中小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水源工程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增强农业旱涝保收能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非经营性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办法,明确建设主体和管护责任。二是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田间渠系配套、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路和农田林网建设,加快推进中低产田改造。积极推进集中连片标准化高产农田建设。实施农业地力提升工程,鼓励农民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切实提高耕地质量。三是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加快推进园艺作物、畜禽、水产品生产设施化,积极推广钢架大棚、智能温室、网箱养殖、现代化养殖小区等设施农业,支持鼓励企业和个人兴建高标准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四是着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以机代牛”步伐,大力推广适用农业机械、农业装备和农机化技术,5年内基本实现血吸虫疫区“无牛耕”目标。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7个区级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和一批农机维修服务、零配件供应网点,新建农机专业合作社100个以上。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农机作业安全。
(七)继续强化农业配套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业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提供基本服务支撑。一是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大力推广“管理在区局、服务在基层”的派出制运行模式,健全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的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充分调动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和涉农企业、协会等各方面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逐步建立起公益性与市场化服务组织相结合、多种所有制服务主体并存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二是健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全市7个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作用,重点培训党员骨干、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十二五”期间培训人员不少于7万人。大力实施新一轮阳光培训工程,认真做好农民创业培训、职业农民培训和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每年培训人员不少于3万人。三是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强化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加强农作物病虫害测报网络建设和专业化防治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统防统治,到2015年全市植保机防服务组织覆盖面达到85%以上。建立健全基层动物疫病防控机构,提高设施装备水平,推进动物疫病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化体系和动物标识与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国家和省确定的6种重大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工作。四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加快推进乡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村级服务站点以及生产基地、加工流通企业自检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等监管制度,完善协调配合、检打联动、联防联控、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治理、诚信治理和社会治理,完善政府规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全国农产品最安全城市。五是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进一步加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大力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支持企业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大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积极探索新的农产品流通模式,逐步发展社区平价连锁店。大力实施“净菜上市”工程,打造一批净菜品牌,力争到2015年超市净菜上市率达到85%以上,集贸市场净菜上市率达到30%以上。做好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加强产销对接,指导并办好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一区一节”等农事会节。积极探索发展生猪、油脂、水产等大宗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建设农产品期货市场奠定基础。六是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队伍建设,整合市、区、乡镇(街)、村级农业信息资源。努力打造“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认真办好“12316”“三农”热线、电台“都市田野风”栏目、电视台“都市家园”栏目、武汉农业信息网和《长江蔬菜》杂志。加强农业信息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农业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制度和服务机制,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加快推进3G技术、互联网技术等新型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示范应用,着力提高农业设施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八)着力提高农村综合实力,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大力推进农村工业化,着力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坚持以骨干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为支撑,以省级经济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为平台,大力提升支柱产业、壮大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远城区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着力在引进大型旅游企业、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建设专业村和特色村、培育旅游品牌、开发乡村文化及旅游商品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大力发展农村现代物流业,加强物流园区建设,加快物流市场开发步伐,完善乡镇(街)、村小型货运物流站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大型专业物流服务企业,不断提高物流信息化程度和物流标准化水平。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业,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机构及网络,鼓励多种形式的风险创业投资,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信息咨询、农业会展等其他现代农业服务业,推进农村分工分业,培植农业、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二是强力推进扶贫开发。坚持开发式扶贫开发方针,切实加强老区和贫困地区现代都市农业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增强老区和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能力。稳步有序开展搬迁式扶贫。完善老区和贫困地区扶贫政策体系,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到2015年,全面完成20个老区和贫困地区的整体推进扶贫开发任务,老区和贫困地区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经济发展能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三是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加大农业招商引进力度,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着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大力发展创汇型农业,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进一步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广泛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农业发展经验。
四、区域布局与产业发展
(一)区域布局
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空间规划的要求,围绕建设宜居城市和现代都市农业的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发展按照三个圈层进行布局:第一圈层为外环线以内的近郊生态农业圈,第二圈层为中远郊高效农业圈,第三圈层为远郊山区特色农业圈。
1.近郊生态农业圈。地域上包括外环线以内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区域。其农业布局以生态化、集约化、科技化、园艺化、工厂化、智能化的设施农业为主,重点发展种子种苗、苗木花卉、观光休闲、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物流、农业服务业等生态休闲与服务型农业。三环线以内禁止发展畜牧业和非生态养殖模式的水产业,三环线至外环线之间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发展新的养殖项目,原有的养殖业逐步退出。圈层内部重点建设景观农业涵养区、设施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水域湿地保护区等“四区”,着力打造东西湖乡村休闲、洪山乡村休闲和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休闲农业等乡村休闲观光板块,大东湖、武湖、府河、后官湖、青菱湖、汤逊湖、藏龙岛等湿地保护区(公园),汉口北、白沙洲、皇经堂、华南水产等农产品物流市场,东西湖慈惠、黄陂武湖、新洲汪集、江夏大桥、蔡甸姚家山等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2.中远郊高效农业圈。地理上大致相当于外环线到市郊周边山区之间的地域。本圈层是我市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区域,重点发展高品质的适应都市居民消费需求的商品型农业,兼顾服务型农业和生态型农业,突出培育特色瓜菜、优质粮油、良种畜禽、名特水产、食用菌、苗木花卉、风味茶果和观光休闲等优势特色产业。圈层内部着力打造100万亩瓜菜种植基地、150万亩优质粮油基地、100万亩名特优水产基地、20万亩优质苗木花卉基地、20万亩优质籽莲基地、200万头生猪(种猪)养殖基地、3000万只家禽养殖基地,江夏滨湖、汉南梦里水乡等生态旅游板块,东西湖柏泉、新洲花果山、蔡甸永安—洪北、江夏梁子湖等休闲农业板块,新洲涨渡湖、蔡甸沉湖、汉南武湖、东西湖金银湖、杜公湖等湿地保护区(公园)。
3.远郊山区特色农业圈。指第二圈层以外的市郊边远山区,地域上主要包括黄陂、新洲区北部山区和江夏区东南部、蔡甸区西北部山区。其农业布局依托丰富的山水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重点发展生态林、速生丰产林、茶叶、林果、中药材、特色畜禽和休闲度假农业,着力打造我国中部地区一流的生态旅游休闲区。圈层内部着力打造黄陂木兰、蔡甸知音、新洲东北部等三大生态旅游区,干鲜果、茶叶、速生丰产用材林等三大板块基地共计40万亩,草腐菌基地800万平方米、木腐菌基地2000万袋,肉牛养殖基地规模6万头,蜜蜂养殖基地规模15万箱。
(二)产业发展
1.先进的园艺业。到2015年,产值由2010年的103.2亿元发展到156亿元,全市蔬菜、果用瓜总播种面积发展到300万亩,其中蔬菜基地面积达到100万亩,总产量达到800万吨;食用菌中草腐菌发展到1500万平方米,木腐菌生产发展到4500万袋;基本建成优质苗木花卉基地28万亩。抓好种子种苗繁育,加大新品种的引进、示范、良繁、推广力度。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制订和完善各类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操作规范。加强品牌建设,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积极推进净菜上市,力争全市60%以上的主要蔬菜基地的主导品种实现净菜上市。
2.健康的水产业。到2015年,产值由2010年的52.6亿元发展到74亿元,全市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160万亩左右,年产量达到50万吨,其中名特优比重达到70%。按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要求,大力发展河蟹、鳜鱼、黄颡鱼、鳝鱼、鲌鱼、鲟鱼、小龙虾、胭脂鱼等特色水产养殖,形成100万亩的名特优水产板块基地,其中新建标准化精养鱼池20万亩。大力发展特色苗种繁育,力争名特新苗种达到50亿尾以上,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良种场各1家。进一步调整湖泊等大水面养殖品种和模式,推行生态养殖,通过种草、殖螺、休渔等措施,保护和修复渔业资源及养殖水域环境。
3.集约的畜牧业。到2015年,基本建成300个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畜牧业产值由2010年的73.9亿元发展到100亿元,全市规划年出栏(笼)种猪50万头、父母代家禽100万套、生猪300万头、肉鸡2500万只、水禽4000万只、肉牛8万头,存笼(栏)蛋鸡1800万只、奶牛2万头、蜜蜂20万箱,年产生鲜奶10万吨、禽蛋20万吨、肉类40万吨。重点抓好种苗产业,扶持一批种畜企业做大做强,引领我市畜牧业加速向畜禽种苗生产大市转变。大力推广机械化全自动养殖模式,促进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推行畜禽标准化生产,力争畜禽规模生产基本达到无公害、绿色或有机食品要求。加强对畜禽生产污染的治理工作,力争畜禽规模养殖企业粪便污染基本做到达标排放。
4.优势的种子种苗业。到2015年,产值由2010年的34亿元发展到68.4亿元,全市重点建设优质稻、水生蔬菜、名特水产、双低油菜、良种猪、优质家(水)禽、西甜瓜、观赏绿化苗木与经济用材苗木等8大种子种苗产业,种子种苗总产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15%以上。加大良种培育与开发力度,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一批有影响的良种繁育基地。做大做强湖北天种、惠民农业、国英种业、武大天源、维尔福、中国种都、春江禽业等龙头种子种苗企业,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种子种苗品牌。
5.生态的乡村休闲游产业。到2015年,综合收入由2010年的19亿元发展到40亿元,全市规划建设乡村休闲游专业村30个以上、休闲山庄180家以上、农家乐1500家以上,乡村休闲游和旅游服务业直接从业人员达到2.5万人,年接待游客2000万人次以上。进一步优化乡村休闲游区域布局,重点建设生态旅游、城郊休闲、休闲农业三大乡村休闲游板块。围绕“食、住、行、游、娱、购”六大要素,完善专业村供水、供电、道路、环保、绿化等公共旅游设施。延伸农业旅游产业链条,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
6.便捷的农产品物流业。到2015年,综合收入由2010年的1300亿元发展到1600亿元,全市重点扶持培育1家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企业及30家中小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冷藏货运、仓储、物流配送和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十二五”期间力争新建或改造规模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5个。大力整合物流资源,促进运输、仓储、货代、外贸、批发和零售企业的服务延伸和功能整合,加快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企业和企业群。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直销或连锁经营,建立新型、高效的农产品营销网络。研究制定农产品物流标准,建设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现代物流标准化体系。
7.发达的农产品加工业。到2015年,产值由2010年的950亿元发展到2000亿元,全市重点打造猪肉制品、乳制品、禽类制品、水产品、粮食、油脂、饲料、蔬菜等8大产值过100亿元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链,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依托武汉特色农业资源优势,通过政策扶持、招商引进、兼并重组等途径,培植一批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商标注册和品牌管理,着力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品牌。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区、过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大区。
8.现代的农业装备制造业。到2015年,产值由2010年的2.13亿元发展到30亿元,围绕农田建设、耕整,农作物播种、施肥、植保、收割、设施化种养和节水灌溉、农产品加工的需要,扶持发展产值过10亿元的农机生产企业1家,产值过亿元的企业2—3家。积极整合、重组现有农业装备制造企业,促进国有和社会资本向优势企业转换和集中,加快培育一批农业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加强农业装备制造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依托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创建农机装备技术中心,形成1—2个技术实力强、产品开发快、企业化运作的农机装备技术中心。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体系,提高农业装备制造业整体发展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构建稳定健全的支农机制
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建立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结构,重点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农机化、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两型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投入力度。加强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的整合和优化使用,完善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财政补助制度,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投融资与担保体系。综合运用税收、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农业保险、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财政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企业和农户积极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基础建设投入机制。
(二)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编制和完善相关规划,形成完整的城乡规划体系,努力形成城乡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加快远城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管理,着力提升城镇综合功能和承载能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工程运行管理。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继续完善农村路网,积极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向远城区延伸,加快远城区与中心城区联结交通主通道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所有远城区城关镇通公共汽车、所有行政村通客运。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农村信息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健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稳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健全以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的补偿制度。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救助救济力度。
(三)继续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充分发挥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的作用,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农业和农村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集体经济收入。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入市场,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探索建立与城镇地价体系相衔接的集体建设用地估价体系。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明晰产权,盘活资产,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大力引导回归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改善农业和农村发展环境
强化农业法制建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地方性立法,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将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农业法律宣传教育制度,实现农业部门干部懂法、依法行政,管理者知法、守法经营,农民群众知法、用法维权的目标。按照“精干、效能、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农村行政审批程序,加强行政审批监管。
(五)加强组织领导,创新规划组织实施机制
全市各级政府都要按照中央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出台和落实发展农业、致富农民和繁荣农村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十二五”规划组织实施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其约束力,“十二五”规划经批准后将作为政府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充分发挥“十二五”规划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确保“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分阶段、有步骤地抓好本规划的落实。各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具体实施意见,通过引导、管理、服务,把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我市“十二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武汉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为指导本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根据《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工作情况简要回顾
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的4类24项发展目标,“十一五”时期,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战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武汉为主线,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努力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技术水平,积极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全面实现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十一五”规划的24项发展目标已基本完成,主要工作成效表现为:
(一)食品综合监管体制基本建立。2005年8月,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农业、质监、工商、商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2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职责。同年底,13个区相应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2006年,在全国率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强化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010年,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市区垂直、独立运行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列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并从全市卫生系统划转食品监督人员330人,组建起市级和15个区级食品化妆品监督机构,全部实行市级垂直管理。5年来,全市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共设立57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开展飞行抽检,抽检总量达到3件/千人,平均合格率85%左右;成立80人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和11人的食品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二)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初见成效。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按照分段管理职责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努力构筑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网。到“十一五”期末,武汉市初级农产品已建成畜牧养殖小区242个,“三品”基地12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5个,绿色食品基地78个,有机食品基地12个);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达到71个,定点屠宰出厂肉品合格率达到100%。86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得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1296张,食品企业建档率达到100%;食品小作坊553家全部建档,食品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100%。食品经营企业达到32008家,其中内、外资企业2000家,个体工商户17000家;全市130家大中型超市商场、10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已全部纳入重点工商部门监控。食品消费企业中,全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达到20779家,其中,A级165家、B级1015家、C级19599家;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成率达到100%。此外,全市还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65家,取得保健食品批件的品种128个,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26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39家,化妆品经营企业7689家。
(三)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源头管理,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跟踪检查回访率达到100%,依法注销4家药品生产企业、148家药品经营企业。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强化特殊药品管制,初步建立起全市药品流通远程实时监控信息化系统,并在全省率先安装数字化媒体广告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和监测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年均完成药品和医疗器械抽验分别不少于2000和200个批次,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年报告数分别达到4120例和648例。全面推行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制度,全市2560家零售药店已有1936家配备执业药师,配备率达到75.625%。强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十一五”期间,共查处案件4395件,其中大案要案194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6件。
(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取得实效。加强农村药品“两网”(监管网和供应网)建设,各区建立了以政府主责、药监主管、以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区、街、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所有乡镇均聘有药品协管员,所有行政村均聘有药品信息员。健全完善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协管员定期巡查和农村药品案件举报制度,全年药品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加强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以药品批发或连锁企业直接配送的“配送制”、以乡镇卫生院为配送点的“代购制”为主要形式,进一步规范药品供应渠道。目前,承担全市药品“两网”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有33家,72个乡镇的药品供应网络覆盖率达到100%,远城区1397家基层医疗机构通过规范药房验收。
但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现行的食品分段监管体制中仍然存在部分监督职责盲区,食品检测资源分散,信息不能共享,造成监管合力不足;食品药品企业的诚信体系和责任评价体系尚未建立,特别是食品安全的违法成本太低,食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和问题食品的可追溯制度落实不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监测机构和人员、办公用房及监测设备未落实,对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上报方面没有强制性手段,难以为药品安全警戒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信息化建设滞后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求,建设资金投入的需求强度增大;食品药品安全的地方性配套法规还不完善,社会监督效果不明显,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和维权意识还不强;与上海、广州、宁波等市相比,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执法装备和专业技术力量与监管形势、任务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二、“十二五”时期发展方针
“十二五”时期,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发展方针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动力,以改善民生、服务企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责任明确、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程监管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政府部门承担的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七大监管体系,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监管设施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技术支撑手段,提升重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把我市建成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的先行区、带动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武汉作出应有贡献。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经过5年努力,使我市食品药品科学监管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技术装备进一步改善,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社会监督和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食品药品企业的安全责任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持续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食品药品产业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指标
1.食品安全指标
(1)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逐年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基本覆盖食品各供应渠道和类别,食品及相关产品年抽检量达到5件/千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监测合格率,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监督抽检的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食品质量管理逐步规范化。全面实施食品各环节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召回和处理覆盖面达到100%。
(3)食物中毒事件及时有效防控。不断降低群众集体就餐的食物中毒风险,年报告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病率控制在10例以下/10万人口;到“十二五”期末,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8%。
(4)食品安全知识全面普及。不断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2.药品安全指标
(1)药品生产质量得到根本保障。全面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国家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的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一次性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部通过规范检查。
(2)药品经营市场更加安全规范。严格落实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和依法退市规定,药品批发企业远程电子实时监控率达到95%以上。
(3)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增强。加快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机构建设,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上报数量和质量居全省领先水平,药品不良反应年报告数达到350例/百万人口。
(4)药品质量抽验水平明显提高。本地药品生产企业每年监督性抽验覆盖率达到100%;全市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国家基本药物标准规定项目检验能力达到100%。
3.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指标
(1)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时间≤2小时,正确处置率达到100%。
(2)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全面提升。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国家药品标准入选品种及进口药品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达到99%以上,提高本市医疗器械常规检测项目能力,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检测能力基本满足本市生产和进口产品的检验。
(3)全力打造统筹城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以省部共建武汉城市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为契机,积极推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市、区、街“三级联创”活动,到“十二五”期末,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达标率达到70%左右。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责任落实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
继续将食品安全纳入到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绩效目标考核范围,逐步理顺监管薄弱环节的职责分工,巩固建立“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夯实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首责管理制、属地管理制、责任追究制”,优化整合监管资源,不断提升监测保障水平,努力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网络。
1.保障食品全环节质量安全
(1)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和生产环境污染有效控制,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和农产品安全市场准入,严防药物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加快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完善检验检测制度,坚持例行监测和监督检查,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完善生产经营记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对食品生产许可严格审核把关,全面落实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完善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强制检验制度、日常巡查制度、产品溯源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等,实施分类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优秀食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牌。
(3)加强经营流通环节监管。夯实基础工作,切实把好食品经营流通许可审核关,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底数、经营场地分布、进货渠道等档案管理,逐步在全市大型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推行建立电子台账,开展多层面、多类别、多成分食品示范店的创建活动,引导乡镇食品经营户建立食品配送制的主要进货渠道;推进食品流通监管联络站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场、进车站、进景区建设,重点加强大专院校、大中型超市及重要景区联络站的维权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联络站作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妥善处理食品安全隐患。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将监督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推进远城区乡镇(街)食品安全监管站建设;完善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础数据库和电子监管网,建立健全餐饮业食物中毒举报投诉系统和快速处理系统;强化分类分级监管,对重大活动和餐饮企业(含旅游饭店、餐厅、自助餐、冷热饮业等)、食堂(含学校、机关团体、企业、幼儿园、工地食堂等)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有效监管。
(5)加强综合整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组织各区、各部门上下联动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取缔无证照和严重违反食品质量安全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开展高风险及问题较多食品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蔬菜、早餐食品等重点食品整治,不断提高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水平。
2.保障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1)规范生产管理。大力抓源头、抓标准、抓质量,坚持日常监管、动态监管与分类监管并举,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深化医疗机构药品研制管理,为建设中部医疗服务中心提供药品安全保障。
(2)规范市场经营。巩固提升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成果,全面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和执业药师药学服务制度;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药品购销票据管理,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夯实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体系,深入推进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
(3)规范安全使用。认真执行《湖北省药品使用管理办法》,依法加强特殊药品管理,严格监测控制虚假药品、保健品广告,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库、药房监督检查和用药管理,重点规范医疗机构大型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的使用行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责任制度,大力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用药用械水平。
(4)规范基药监管。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生产、配送、储备、供应保障体系,强化对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全过程监控”、“全项目检验”的质量监督抽验方法,落实基本药物生产报备及质量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发布基本药物质量公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
3.保障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
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使用原料情况和经营环节的监管。严格审评,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大力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顿,严厉打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宣传、夸大宣传行为。对投诉举报集中、违法广告严重的品种和高风险品种开展专项抽验。强化保健食品应急事件管理,积极应对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积极探索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方面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为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和产业的发展营造公平、合理、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的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通过市食安委工作平台,加强各部门的统筹协调配合,有效整合检测资源,逐步形成统一高效、运行顺畅、信息互联共享的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预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最大程度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早解决,确保社会稳定。
1.完善监测报告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市食安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负责对各部门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建立食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和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尝试对大中型食品批发市场、餐饮服务企业操作间现场电子监管,重点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米面制品、节令食品、婴幼儿食品、食用植物油等高风险食品开展抽检。制订餐饮业10种常见化学性和生物污染因素的快速检测技术规范,健全食品污染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对上市药品和医疗器械风险监测的长效机制,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规范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责任落实。
2.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加工工艺和设备对食品安全危害程度的风险评估分析,开展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的再评价研究,依据科学分析结果划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平台,定期统一发布食品消费警示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警示,提升综合信息发布的权威性。
3.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由市食安委牵头协调,整合优化各部门信息资源,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对接、与各区应急指挥分中心联结的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息中心,设立受理平台、直线电话、信息交流数据库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实施上下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4.完善追溯召回机制。由市食安办整合各部门资源,统一技术标准,统筹建设全市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平台,汇集食品监管各环节备案信息,形成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管理工作体系。以物联网应用技术为基础,探索适用的食品追溯技术手段,采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条码、中央处理器(CPU)卡等不同的信息传递载体和技术模式,提高食品追溯精度。当发现问题食品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召回结果评估与监督以及食品召回后处理等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经营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三)建立健全先进实用的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以实施项目为抓手,加大投入,促进设备更新、技术升级和能力提升,为有效履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1.加强农产品检验能力建设。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建立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规范农产品生产和贸易行为,指导农产品生产,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
2.加强食品生产环节检验能力建设。研究食品添加剂(含香精香料)、非食品原料、有害微生物检验技术;研究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接触材料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新技术和安全评价技术;研究有害微生物的自动接种和快速检测技术;食品真实性表征和掺假物识别技术。
3.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组织食品流通环节定向抽样监测,适时开展不定向抽样检测;继续发挥快速检测箱的作用。重点对散装、裸装等食品进行抽检。开展便民食品快速检测活动,实行快速检测通报制度。
4.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充分发掘和优化现有检测资源,在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增设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密切跟踪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安全保证技术措施、关键检测技术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学基础、高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全面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加快区级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的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常规项目检测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确保食品安全指标检测准确、可靠,满足日常监管需要。
5.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体系建设。建立基本的监督检验网络,承担区域性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综合监管抽查检验、质量考核检验、仲裁检验等工作。依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理化和微生物检验等领域的领先技术,完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许可检验、监督检验、评价检验和安全风险监测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提高市、区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的现场快速监督检验能力,为全市突发性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事件提供诊断依据。
6.加强药品检验能力和口岸检验所国家实验室建设。加快完成口岸药品检验所开发区搬迁建设,瞄准国际先进水平,拓展检验业务范围,合理配置检验资源,努力提高检验检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药品快速检测技术,完善送检、抽检、批检相结合的药检制度,改革药品监督抽验机制,加大对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监督抽验,提高药品抽验资金的使用效率。
7.加强国家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依托国家饮料及粮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加大投入,建设技术装备、检测技术、检验人才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食品安全检测开放服务平台,为政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司法仲裁检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评估、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成品委托检验等提供技术支撑。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基础理论、检测关键技术、食品企业监控技术的研究,跟踪国外先进的食品安全监管检测技术和措施,研究破解国外食品技术壁垒,做好战略性的技术储备。
(四)建立健全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监督体系
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作用,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形式多样、上下联动,提升市民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共同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固防线,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1.以“六进”活动为载体,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六进”(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努力提高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和群众的维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率。
2.联合新闻媒体,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经常性的宣传工作。采取开办专栏、播放公益广告片等多种形式,提高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通过媒体和网站全方位报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及时公布重要监管举措及抽检结果,曝光抽检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公布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发布消费预警,增强监管实效。
3.利用信息平台,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严格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定期发布完整、准确和时效性强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注重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收集汇总食品药品领域热点问题,聘请质量检验、卫生监督、医疗、疾病控制等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开展舆情分析与研判,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妥善引导社会舆论导向,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4.调动各方力量,构建社会监督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完善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部门联席会议,人大、政协考察,社会各界评议,媒体监督,义务监督员等工作制度,设立市区、部门联动的举报投诉电话监管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
(五)建立健全配套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服务体系
1.完善法规制度。积极参与法治武汉建设,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落实行政监督问责制,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在食品“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馆)监管、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补偿、乡镇(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积极开展调研立法,研究起草体现规律要求、适应时代需要、符合公众意愿、解决实际问题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或者部门规范性文件,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2.改善投资环境。在监管中体现服务,积极为食品药品企业提供信息搜索、信息发布、相互联络和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转让、生产协作、人员培训、学术交流、服务外包、检验设备与技术共享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努力发展与境外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加强与国家药品审评中心的沟通协调,尽力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药品的研究质量,以提高审评速度,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核心竞争力。大力支持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积极配合基地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对外国企业和个人来汉投资生产、设立研发机构和开展委托研究等提前介入,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3.推进合作交流。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资源优势,积极组织我市企业与产学研机构开展互访与考察,促进我市企业与国内外企业和研发机构在食品药品领域开展商务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开阔视野,举办或参与主题不一、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经济发展论坛与展销活动,为科技成果转化搭建沟通平台,引导武汉食品医药企业资源重组整合和产品结构调整升级,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我市食品医药产业的发展,尽快形成各类资本相互融合的食品医药经济充分发展的新格局。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大力推行走出去战略,鼓励和帮助企业开展国际GMP认证,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实现我市原料药、制剂、中药优势品种的出口,推动我市食品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六)建立健全自律规范的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诚信体系
积极推进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事先预防和全程控制,督促企业建立索票索证、登记备案和问题召回制度,防止不安全食品药品在市场上流通、销售,确保发生问题食品药品做到可追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逐步完善食品药品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诚信档案数据库,推进实施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和约谈制。努力构建食品药品企业主的社会责任体系,每年进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依法公开共享食品药品企业及相关人员行政监管信息,建立健全守信褒奖机制、失信惩戒机制、约束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积极引导和督促行业自律规范,在食品企业大力推行HACCP先进管理理念,在药品企业严格推行GMP和GSP质量管理规范,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自觉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企业,责令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将缺少安全信用的企业依法驱逐出市场,禁止严重违法从业人员再次进入本行业工作。
(七)建立健全适应发展的食品药品监管专业队伍体系
着眼长远,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水平,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落实好市级资金配套,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公业务用房、配套设施、执法装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重点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全系统的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健全完善专职化的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全面实施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培养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激励和退出机制,力争人员编制能基本满足市场监管任务需要,食品药品监管公务员队伍的医学、药学、医疗器械、食品和法律等相关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5%以上,技术监督机构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率达到80%以上。
五、重大建设项目
(一)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中心建设。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求,注重与市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对接,重点建设市食品药品应急指挥中心通讯系统、单兵视讯系统,研发指挥大厅地理信息GIS系统、应急指挥系统软件平台;建立应急指挥预警分析决策系统和应急指挥数据查询系统,为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和通信保障。将各部门日常监管与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信息采集有机结合起来,建设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数据中心,加快实施“数字监管”,重点建设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基础数据库;集成现有应用系统,实现单点登录,统一数据存取,建设安全、高效、可靠的统一CA认证中心;逐步建立完善业务数据库,进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据深度挖掘、整理、分析,为各部门和市领导决策提供支持;建成并逐步完善数据中心本地备份及远程备份;研发食品药品检验监测共享和综合管理平台、企业“网上服务直通车”、药械生产、经营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子系统、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等监管服务系统和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档案系统,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效率。同时,在应急管理中心内设食品药品网络教育培训平台,作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定期邀请专家举办培训讲座,组织市民开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课堂,进一步提高市民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市食品安全监测检验网络建设。结合目前我市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以“经济适用、不重复购置、具有超前性”为原则,由政府出资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建设,整合配备相关部门的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提高监管效率。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组建起层级分明、互为补充,能涵盖农业投入品、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经营食品、餐饮服务消费等全食物链的监测检验网络。
(三)市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的文件精神,为适应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需要,加快完善市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如期完成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拟建立的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全市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技术工作,承担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工作,对全市各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进行指导;承担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转和维护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教育培训,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方法的研究,全面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四)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扩建。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为依托,在药品检验基础上,完善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评估的增项扩容功能,新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中心实验室,增加医疗器械检测和药包材检验职能,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报告提高准确、科学的数据。配合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和市药品口岸检验所新建项目的建设水平,加快实现对武汉口岸药品进口备案管理和进口药品检验工作的“零距离”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外向型经济和省会经济的发展,为武汉城市圈和省内周边城市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五)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建设。加强食品化妆品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结合监督执法工作任务需要,为市、区食品化妆品监督所配备必要的执法取证工具和办公设备;建立健全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举报投诉、行政处罚管理系统,实现举报投诉件处理的网上流转,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系统实现数据的双向转化存储;以现场检查为综合监管信息的数据采集点和使用汇集点,完善由食品监管相关子数据库构成的综合基础数据库,实现跨业务数据库、跨区域阻隔的现代化移动执法;重点建设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关键环节的实时远程监控及食品运输贮存温度等参数超限值的自动预警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企业电子监管档案。
(六)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基础建设。根据《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标准》要求,结合“十一五”规划尚未完成的基建项目,按照“统筹规划、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突出重点、适应发展、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解决全市14个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问题,不断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使执法手段与执法任务相适应。
(七)国家级食品检测中心建设。在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饮料及粮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现有条件下,进一步扩大食品、食品添加剂、原辅料、食品相关产品检验项目和范围,建立粮油等食品转基因成分研发、检测中心,开展转基因食品检测、评价工作;建立食源性致病菌自动接种和快速检测技术研究中心,健全完善食品真实性表征和掺假物识别技术等检测能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健全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和快速反应体系。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测能力,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服务培训中心和开放式检验服务平台,促进食品加工业新工艺新技术研究,为提升我市食品企业供应链产品品质服务。
(八)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设施建设。以全市企业代码电子信息为基础,强化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企业基础信息如原料台账、出厂检验、销售台账等关键数据网上流转办理,实现监管部门现场电子化监督检查,检查数据实时上传数据库,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档案。
六、保障措施
(一)整合食药监管资源,完善监管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组织优势,延伸食品安全基层监管触角。以各街道(乡、镇)的本地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建立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站,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测、监督和信息报告、应急处理的作用,构建我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进一步整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资源,加大社区协管力量投入,完善食品药品稽查联动机制,提高综合功能和监管效能,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大网底”,实现食品药品网络监管一体化。
(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企业责任意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评估本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制订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到乡镇(街)的目标考核,进一步落实和推行“首责管理制、属地管理制、责任追究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自律意识和守责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责任制度和自律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诚信度,积极履行和承担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三)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地方法制建设体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体,通过地方立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和补充、与国际通行惯例相衔接、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具有本市特色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法制体系,形成由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多层次构成,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食品的研究、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监管的完整体系。针对我市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创新监管手段,研究健全配套管理办法,提出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定建议,有效解决监管中的法规滞后问题。
(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供必要财政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投入,将食品药品监管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强食品安全监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等系统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提供资金保障,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保证监管执法顺利开展。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普及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增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引导公众消费选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政府监管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信息收集渠道,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政府与消费者的沟通机制;大力宣传和表彰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地完成规划确定的任务。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全面实施。本规划是指导“十二五”时期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顺利实施是切实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负责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规划相关领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既要根据本规划,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制订配套措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又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保持规划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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