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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系统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5-04-29 03:07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15年市农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委党组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纪律建设,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纪律建设

  1、加强纪律教育。把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活动,把纪律教育、法治教育与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纪律、严格执行纪律、切实维护纪律,做到知规懂矩、依纪依规办事。

  2、严明党的纪律。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委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严禁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严禁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3、加强纪律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把选拔任用干部和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特别是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二、着力强化考核问责,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4、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党员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准确把握新时期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5、全面落实责任。认真贯彻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机构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层层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部署,逐级建立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机构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履责内容、履责主体和履责方式,做到每项责任都有具体责任人员、有明确工作要求、有可操作的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6、严格责任考核。将“两个责任”和农业部门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落实情况作为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硬化指标、实化措施,增强严肃性和可操作性。重点考核评价责任清单是否落实、权力是否关进制度的笼子、政治生态是否良好、干部群众满意率是否提高,提高检查考核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7、强化责任追究。充分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区分情形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组织处理等措施予以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或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8、推进治庸问责。坚持以作风建设为主题,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和民评民议、优化发展环境等工作,集中精力做好列入市委市政府电视问政“十个突出问题”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不力”问题的公开承诺整改工作。认真做好“行风连线”上线直播、市长专线、网上咨询投诉和行政投诉办理工作,切实治理庸、懒、散、奢行为。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问责力度,倒逼干部作风转变。

  9、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场所、新动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治理。重点围绕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要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具体问题一个具体问题地解决,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0、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注重收集新闻舆论信息,认真受理群众实名举报,切实拓宽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财务、项目稽查、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财务资金、账目、票据和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对“三公”经费下降产生的结余资金进行跟踪督查,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11、严格纪律审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者所在的单位(部门)党组织、纪检机构进行问责。

  12、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礼品礼金收缴管理等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农业部门良好形象。

  四、有效提高监督能力,严肃查办违纪案件

  13、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委机关纪检监察职能,充实纪检监察队伍;结合直属单位机构改革,在较大单位设置专职纪委书记,其他单位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并选配专(兼)职人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其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4、落实体制机制。切实执行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严格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市纪委报告的双向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派出派驻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15、坚持抓早抓小。对于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发生重大违纪案件的单位,要查找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薄弱环节,拟订措施,堵塞漏洞。

  16、突出办案重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治病树、拔烂树,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特别是“小官巨贪”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采编人员:熊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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