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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0-04-30 16:05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40号),坚持绿色发展导向,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为实现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装备支撑。

二、主要目标

全市新增农机装备总动力3万千瓦;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4200台套;全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其中粮油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1%以上;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培育省、市级示范农机合作社1家;全年农机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

三、工作重点

(一)统筹抓好农机疫情防控和重要农时农机作业

1.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组织农机人员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员农机服务主体和广大农机手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使用农用植保无人机、喷杆式喷雾机、机动喷雾器、拖拉机等农机具,开展公共场所防疫消毒和防疫物资转运等工作,充分发挥农机在疫情防控中的技术和装备优势。

2.强化重要农时农机作业保障。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一是引导机具有序下田作业,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手通过线上平台提前与农户对接,科学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作业,避免人员集聚。二是加强农机跨区作业服务,加强农业各部门沟通协作,准确、及时发布农机作业服务信息,引导机具合理有序流动,同时畅通运输农机具的车辆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农机具跨区作业转运难等问题。三是保障农机零部件供应,积极帮助农机企业和经营主体有序复产复工,保障农机具及其零配件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二)落实农机惠民政策

3.提高购机补贴政策执行质量。持续落实中央和省级补贴政策,推进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服务,加大北斗系统终端、无人植保机等新产品补贴宣传力度,扩展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区,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以便民利民惠民为主线,科学拓宽绿色高效农机装备的市级机具补贴范围和补贴资质采信渠道,最大限度发挥购机补贴资金对促进全市农机装备结构优化的作用。推进信息公开,加强内部控制、绩效考核和专项督导,持续强化违规行为查处。

4.抓好政策性农机保险实施工作。积极协调争取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力争延续开展政策性农机保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对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和驾驶人员应保尽保,解除广大农机驾驶员的后顾之忧,为农机发展保驾护航。

(三)推进农业生产全面全程机械化

5.扎实开展机械化示范创建。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系列推进活动,针对粮油等大宗作物机械播栽、田管薄弱环节,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进整区机械化水平全面提高。着力突破蔬菜机播、机收等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依托农机科研机构及院校,组织开展蔬菜生产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打造1-2个蔬菜全程机械化示范点。着力引进推广花生、马铃薯等农作物播收农机装备,加快探索茶叶、水果、食用菌等园艺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

6.狠抓绿色高效农机化技术推广。围绕绿色增产、节本降耗、提质增效等要求,大力推广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和秸秆还田离田、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精准施药、水肥一体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高效增氧等绿色高效农机装备与技术。在春耕、“三夏”、“双抢”、“三秋”等重要农时和关键节点,组织好粮油作物全面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活动,做好生产技术、防灾减灾指导和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培训工作。疫情期间,围绕农时需求和农机化生产薄弱环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手段,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

7.积极推进设施农业机械化。聚焦生猪生产、饲草料生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机具设备的遴选推广,将自动饲喂、环境控制、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纳入市级补贴范围。联合相关行业举行设施农业机械化推进活动,加快提升种植、畜牧、水产和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农机装备水平,推进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

(四)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主体

8.扶持农机经营主体提档升级。开展农机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大力发展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周边农户提供全程机械化整体解决方案。拓宽农机化服务领域和服务区域,推进农机与农艺、机械化与信息化、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融合发展。

9.提高农机化项目建设质量。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机化示范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示范基地建设,强化项目过程监管、绩效考核和经验总结,规范资金使用,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项目承担合作社基础建设、社会化服务能力等大幅提升。

(五)推进农机行业人才队伍素质升级

10.打造素质过硬农机化团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工作纪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深入了解基层的需求,关注农机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经验,不断提升农机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11.培育农机致富带头人。依托武汉现代农业教育中心、农机企业、示范基地及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积极采取专业培训、网上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农机手、农机维修人员的专项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扩大农业机械化就业创业空间,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使其真正成为乡风文明的践行者和农村致富的带头人。特别是对贫困户开展农机技能培训,邀请贫困户参加农机各项技术推广活动,提升贫困户自生“造血”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六)提升农机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12.深化农机服务乡村振兴。坚持发展大农机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作思路,增强与种植、畜牧、渔业等行业的协作,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效益;加大农机在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废弃物处理等农村生态环保方面的应用;加快“机器换人”步伐,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来源,助力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生活富裕。

13.落实农机精准扶贫任务。按照产业扶贫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农机扶贫实施方案,细化重点措施,明确任务目标。农机化项目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倾斜,优先为贫困户办理购机补贴。引导农机合作社免费为贫困户开展机耕、机播、机收等作业服务。

(七)着力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和信息宣传

14.深化农机化科技创新和农机信息融合。密切与农机科研、教学、生产、流通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促进农机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引导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农机装备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助力农机化转型升级。继续落实推进北斗现代农业应用示范项目,引导各区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植保无人机、高速插秧机等机具上安装北斗终端,深化北斗技术在深松作业、秸秆还田离田、收获面积和产量监测、高效植保、机插秧等方面的示范应用。

15.加强农机化政策信息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部门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多维度、全方位宣传农机化发展政策和农机化在“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等农业农村中心工作中的突出成效,广泛发掘和宣传推介农机化转型升级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机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八)推进农机安全发展水平升级

16.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压实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推动农机经营者、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户和农机手提升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要农时季节,深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点、田间场院等重要生产作业场所,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农业机械,建立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台账,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长期脱检等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整治。深化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力争年度内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目标。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目标1.5‰以内。

17.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同时结合“三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培训,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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