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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6-04-11 10:08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头,对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和推进武汉现代都市农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

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家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任务, 以“率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率先建立现代农业体系、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总目标,紧扣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统筹推进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道路。

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主要目标是:努力实现“六个新”,即在保供稳价上获得新进展、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上取得新实效、在促进农民增收上开辟新途径、在脱贫攻坚上采取新举措、在新农村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农业增加值增长3.5%;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全市经济发展同步;快生菜自给率达到85%;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2680亿元;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实现77个贫困村脱贫出列、43369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销号;稳步推进农业农村综合性改革,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动植物疫情。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推进三产融合发展

(一)大力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

1、加快菜篮子提档升级。加强常年园蔬菜基地生产管理,推进设施蔬菜基地提档升级工作,确保种植比例达到90%以上。大力开展标准化建设,创建省部级标准化示范畜禽养殖小区3个、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提档升级改造6个,培育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5家,新增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1.5万亩。

2、强化菜篮子流通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完善菜篮子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海吉星、四季美农产品物流园的建设和运营,确保蔬菜日交易量700万公斤以上。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业,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菜篮子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鼓励和支持流通企业和规模基地建设冷藏保鲜设施,新增冷藏能力10万吨,新增销售收入过亿元的流通企业2-3家。

3、加快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鲜食玉米、马铃薯等高效粮食作物,培育5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20个,力争全市耕地抛荒面积减少8万亩以上。充分利用我市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大力支持武汉特色农产品及入选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目录中的名优新特品种生产,组织开展菜果茶基地提档升级1.5万亩,新(改)建食用菌小区4-5个,创建省级菜果茶标准园3-5个,确保优势农产品种养比例达到80%以上。

(二)加快实施农产品加工争先进位工程

1、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向上下游产业拓展,建立覆盖种植养殖、仓储运输、精深加工、分销零售等多个环节的全产业链和全流通体系,重点培育出一批年销售收入10亿以上的“航母”级农业企业或企业集团,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2680亿元以上,新培育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1-2家。

2、推动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按照“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的总体要求,突出资源整合,严格准入制度,重点加强走马岭、武湖等6个农产品加工园区培植和支持力度,努力形成主业明确、特色突出、产业链条明显的农业园区布局。以4条市级特色农业产业链为核心,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全市百亿农产品加工园区达到2个以上。

(三)全面推进乡村休闲游

1、深度开发休闲景区景点。加快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等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进一步加强6大山水田园景区建设,重点打造乡村休闲游特色村5个、农家乐经营户500个,积极推介6条赏花游黄金线路,不断提升全市乡村休闲游产业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游客接待量达到26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5亿元。

2、认真办好农事会节。结合各区赏花资源和农业特色,重点办好油菜花节、紫云英花节、杜鹃花节、郁金香节、薰衣草节、荷花节、观荷采莲节、桂花节等赏花游活动。结合小长假、黄金周,指导各经营单位策划包装特色活动,策划相关赏花线路和主题活动,推进赏花游发展。

(四)加大农业品牌创建力度。大力发展绿色、品牌、特色农业,着力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品”,进一步提升洪山菜苔、蔡甸莲藕等特色农产品影响力,不断提高武汉农产品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在园艺、畜禽、水产品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品牌建设,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和培育品牌,培育省级以上农产品知名品牌2个、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50个以上,新增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1-2个。

(五)着力加强两型农业发展。

1、做好农业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继续推进全市湖泊、水库大水面生态养殖和限制发展区畜牧养殖迁建工作, 坚持实施“两江”(长江、汉江)禁渔期和人工放流制度,人工放流各类鱼苗5000万尾以上。加快动植物遗传资源库建设,防止武汉特色农作物和畜禽遗传资源的流失和灭绝。加大防范、检疫外来物种和有害生物力度,有效保护农业生物与生态安全。

2、加大农业环境治理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耕地质量监管。推进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探索建立农业生产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进规模养殖场废弃物零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认真做好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普查及土壤修复治理工作。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积极推广猪—沼—果(菜、林)等循环农业模式,开展生态循环高效农业示范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综合(稻田)种养示范基地和立体生态农业示范片,发展水稻种养循环示范面积2万亩。

3、提高农业清洁能源使用率。在农村地区大力提升以节能、降耗、减排、治污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和应用范围,新建农村能源示范亮点3个、太阳能光伏发电试点2处,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和新型生物质炉1000台以上、太阳能路灯100盏。加大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应用,确保全市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绿色防控面积100万亩。

二、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促进农业集约化发展

(一)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示范区建设,建立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体系,强化对示范区建设的督查和管理。按照“资金集合、项目集中、要素集聚、效益集显”的要求,结合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中期评估意见,加大“以奖代补”支持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7个。积极探索和总结示范园区建设模式,大力宣传示范园区建设成效和经验,扩大示范园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二)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发展,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兴业、绿色证书等培训力度和政策扶持,启动农业众创平台建设。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0个以上,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200个、家庭农场300家、专业大户500个、农业企业50家。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覆盖率达到71%。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三)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全面完善全市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登记工作,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农村集体土地有序流转,每个新城区开展规模经营企业化运作试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联合经营等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鼓励承包农户开展联户经营,发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3-4家。引导种粮大户、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等方式,不断提高规模化经营程度和土地产出效益。

(四)实施“互联网+农业”工程。继续打造完善江夏、东西湖两个“互联网+农业”试点示范区,全面推进市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全市精准扶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农业综合移动执法等子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经济统计数据库、农产品价格数据库功能。开展“互联网+有机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和乡村休闲智慧旅游试点。积极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建设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6个。建设全市休闲观光农业智慧旅游门户网站、开通“武汉乡村休闲掌上游”移动手机客户端。

(五)着力创新农业营销模式。大力扶持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建设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电商主体2-3个,新发展本土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10个以上,全年交易额达到500亿元。适时组织开展武汉特色优势农产品、生物制品网上展销会和博览会,让更多龙头企业和农民群众把农产品从“就近销售”转变为“畅销国内外”,切实将武汉农业产业发展的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竞争优势。

三、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发展

(一)加快中国种都建设。大力开展农作物种子、畜禽良种、水产种苗、生物疫苗的研发,启动武湖种业展示园建设、多倍体水稻研发及应用、制种基地板块建设等项目,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种业企业在汉建立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全面提高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以高农生物园区为主体的国家级种子产业园,种业产值达到350亿元以上。

(二)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进设施蔬菜基地、规模畜禽养殖小区和水产板块基地提档升级。加快智能温室、水肥一体化、工厂化水产养殖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设施渔业,实施精养鱼池标准化升级改造,改(扩)建精养鱼池基地0.8万亩以上。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形成水源与干、支、斗、农、毛渠相衔接的渠系网络,切实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三)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推广普及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和机具,新增农机装备总动力8万千瓦以上,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具1.5万台套。着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强农机大户、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培育。认真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探索开展农机报废更新,积极引导农机维修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依法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管理。推进主导产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支持和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跨区作业和社会化服务,加快推进水稻机插、油菜机播收、设施蔬菜栽植等重点环节机械化。

(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科技资源数据库、实用信息系统及农业专家系统,建设10个农业科技推广示范站、20个示范村。开发智慧农民云平台,实现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技术信息咨询、在线认定管理和绩效考评。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新增10个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力争60%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企业研发中心,建设2个国内先进、省内一流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组建2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市级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增加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的监测频次。全面推进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把农产品生产安全关。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和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探索建立农产品收贮运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贮存、运输环节监管无缝衔接。

四、紧扣精准扶贫目标,全面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和“脱贫步伐走在全省前列、脱贫标准高于全省水平”的要求,坚持“分类扶、整体富”,因人因地施策,打好“补、扶、帮、救、托”组合拳,全力推动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实现43369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77个贫困村脱贫出列。

(一)制订好精准扶贫规划。制定精准扶贫攻坚五年总体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及行业专项规划,做好各规划相互衔接,并纳入市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时,根据规划制定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推进“六大扶贫工程”。要围绕产业扶持脱贫一批、技能培训转移一批、助学扶智帮助一批、医疗保障扶持一批、低保五保兜底一批等“五个一批”的要求,着力推进产业扶贫、技能扶贫、智力扶贫、卫生扶贫、救助扶贫,大力实施交通、水利、电力、危房改造、生态环境整治、公共服务提升等扶贫工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村出列。

(三)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脱贫攻坚帮扶、投入保障、区级资金整合、考核、激励、问责、精神支撑、约束等八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统筹、区负总责、街(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实施挂图作战,按图分时段销号,做到有村情档案、问题台账、需求清单、村级规划、帮扶工作台账、增收计划和脱贫时限。

(四)创新精准扶贫监管方式。按照准确细致、动态监管的要求,结合我市网格化管理,建立市、区、街(乡、镇)、村四级精准扶贫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动态监测脱贫进展,做到“户有档、村有册、街有簿、区有网、市有库”,实现扶贫对象的动态监管。

五、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不断推进资源资本化进程

(一)继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完善制定《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三村”(城中村、园中村、城郊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1+10”文件精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加快农村“三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治理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制度。

(二)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大力推进以武汉农交所为龙头的全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区、乡三级平台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不断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流程和制度,制定武汉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集体资金采购管理办法,引导农村集体资产招拍挂和集体资金采购行为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操作。加大创新力度,拓展融资品种,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农业设施抵押融资工作。抓好农村产权抵押登记项目实施以及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登记试验项目建设。

(三)增强金融支农惠农能力。积极协调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加快推进“惠农贷”等金融产品和应用。加快推进农业资产经营公司的运营。推动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多元化,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增加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等新型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协保机制。改革涉农资金投入机制,实现集中集约高效使用农业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扶持资金由直接投入向保险、贴息等引导性投入转变。

(四)加速推进农村资源资本化。进一步盘活农村资产资源,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对农村集体“三资”中有变现、处置、投资、采购需求涉及农村集体资产和资金的部分,引导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招拍挂。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份作为融资抵押担保物处置的具体途径。加大力度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新增上市企业2家。加快引导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建设,探索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工作。

六、突出保障改善民生,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持续抓好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生态小镇建设试点工作,打造新农村建设升级版。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为重点,实现村湾环境美化净化,初步形成集中连片、交通枢纽沿线的8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带和以“四化同步”试点街镇为核心的6个中心村(社区)重点建设区域,新建示范生态小镇25个以上,受益农户2000户以上。加快推进中心村(社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村实施迁村腾地,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提高农民幸福指数。深入推进“城管革命”进农村,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村湾长效保洁机制,全市行政村卫生环境全部达标。继续推进武湖街、奓山街和五里界街3个“四化同步”试点街建设,力争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积极支持凤凰镇国家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

(二)切实抓好移民工作。深入推进4个移民村的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好7个南水北调移民村经济发展项目,实施一村一策,支持一村一主导产业,努力壮大移民村集体经济,多渠道推进移民发展生产,有效增加移民整体收入。全面完善市区街道(乡镇)村四级联动网络和调处机制,出台一系列解危帮困和公共服务政策办法,切实抓好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妥善解决移民诉求,力争做到移民群体非正常上访为“零上访”。

(三)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建立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大“三农”投入,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农民向股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统筹推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稳步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全市经济发展同步。

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快建设法治廉政服务型机关

(一)强化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党建责任清单、项目清单纳入委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传导工作压力,每年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并与班子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

(二)强化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十一项禁令,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扎紧制度的笼子,有效杜绝权力寻租空间。强化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规违纪等腐败问题,强力推进全市农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三)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培养、选任,强化干部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有效的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能力素质,营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氛围。加强对干部履职尽责的全程管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

(四)强化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实施普法教育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继续开展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清理调整工作,对每一项权力和服务事项编制流程图,明确权力和服务事项的办理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执法单位执法责任制考核体系。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农业行政执法合格率达到100%。

(五)强化机关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落实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件件落实。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做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快“两型”机关建设。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强化农业安全管理。加强农业政风行风建设,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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