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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武汉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5-04-10 09:00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锚定打造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样板目标,守牢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筑牢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根支柱”,用好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村改革“两大动力”,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发有为,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中当好龙头、走在前列作出贡献。

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开展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积极落实“稳粮扩油”,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集成应用,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218万亩、18亿斤以上。因地制宜调优种植结构,大力推广农业主导品种和农业主推技术,聚焦“一区一业”重点支持食用菌、莲藕、藜蒿、西甜瓜、甜玉米、草莓、设施蔬菜等产业做大做强。全域发展“江汉大米”、高蛋白玉米、“华墨香”黑米、特色蔬菜等品牌产业。

(二)推进畜牧业稳定发展。落实省“牧十条”等政策措施,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确保生猪出栏200万头。加强屠宰企业规范生产日常监管,加快推进新洲区家禽集中屠宰项目建设,启动蔡甸区150万头生猪定点屠宰项目建设。提升家禽养殖规模化与集约化水平,推动武禽10祖代种禽场建设。持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动物诊疗机构监管覆盖率达到100%。落实养殖业节粮行动。

(三)加快发展现代设施渔业。新(扩)建高效设施渔业基地7个、水产苗种繁育场5家,支持新洲区申报国家级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全市设施渔业规模、苗种繁育量分别达到48万立方米、160亿尾。开展长江名优特色经济鱼类养殖示范与推广,鳜鱼、黄颡鱼和马口鱼等名特品种养殖产量比重达到45%。大力发展农村水产电商,推进水产品营销模式转型升级。

(四)加强“菜篮子”产品保供。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做好第四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加强“菜篮子”基地建设,本地“菜篮子”保供基地累计达到330个,其中应急基地稳定在150个以上,新增武汉都市圈“菜篮子”保供基地10个以上。全市蔬菜、猪肉、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860万吨、15万吨、50万吨。落实“冬储春供”工作。

(五)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及时制定行业防灾减灾技术方案,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灾情监测调度,科学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措施。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区牛、羊血吸虫病查治覆盖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控。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防控加拿大一枝黄花面积5000亩。

二、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六)强化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持续推进撂荒耕地和“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加大巡查暗访、问题反馈、整改督办力度,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非粮化”问题整改工作统筹,深入推进撂荒地复耕利用。推动高标准农田“投建运管”一体化试点,新改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以上,储备项目20万亩,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完善建后保护利用机制,引导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制定酸化耕地防治技术指导意见。

(七)高质量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实施优势种业产业配套项目20个,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150个。建设新品种试验示范和展示推广基地,举办“江城优米”品鉴会和水稻、油菜新品种集中展示等“看禾选种”活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

(八)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创新转化。加快建设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实施农业科技攻关“揭榜挂帅”,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形成引领性农业新技术10项以上。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千百工程”,发挥洪山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策源功能,以东湖高新区农创产业融合区、汉南种业小镇等为重点建设中试基地,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20项,新增农业科技企业40家以上。

(九)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大力推广设施农业智慧种植、数字化养殖和智能化管理。加快数字基地建设,在新洲、东西湖区建设3-5个智慧种植应用场景,江夏、蔡甸区建设2-3个数字化渔业养殖应用场景,黄陂区建设2个数字化畜禽养殖应用场景,累计建成智慧种养基地40个以上。

(十)加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推进农机装备“两新”工作,新建1万亩宜机化设施大棚,新建3家“全程机械+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培育一批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3000台(套),新增农机装备总动力2万千瓦以上。推广北斗农机1000台(套),农机数字化作业面积超350万亩次,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2%。

三、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十一)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建设武汉现代农产品加工园,园区入驻企业20家以上。协同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招商引资签约金额突破500亿元,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3300亿元。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稳定在120家以上。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十二)提升“江城百臻”品牌价值。实施品牌兴农战略,完善“江城百臻”供应链体系,擦亮洪山菜薹、“武汉活鱼”、蔡甸莲藕等“江城百臻”品牌。组织“江城百臻”品牌产品参加展会、推介活动8场以上,推动“江城百臻”入选中国区域农业形象品牌影响力指数50强、洪山菜薹进入中国区域农业产业品牌影响力指数100强。

(十三)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精心策划一批精品旅游景点和线路,办好赏花、农事等活动10场以上,打造乡村休闲游品牌。鼓励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办家庭农场、乡村旅游、养老康养、“互联网+农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仓储物流、冷藏保鲜、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全市乡村休闲游年接待游客人数达到7200万人次,综合收入达到240 亿元。

(十四)打造区域特色中心。指导各区重点打造1个以第一产业为基础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支持蔡甸区打造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江夏区打造“生态湖、富民水、品牌渔”都市近郊水资源价值转化中心,黄陂区打造大都市近郊乡村休闲度假中心,新洲区打造小流域综合治理样板中心,东湖高新区打造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中心,经开区打造现代种业小镇,长江新区打造近郊蔬菜、水产种养示范中心。推进黄陂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东西湖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完成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验收。

四、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十五)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有序引导产业和人口适度集中,稳步推动“小村变大村”“农村变社区”,完成市委分管领导领衔的“以城镇和产业双集中为抓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改革任务。开展新一轮和美乡村建设行动,建设一批和美乡村建设重点街道(乡镇),完成300个以上中心村湾建设任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整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和美乡村。

(十六)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万座以上,做好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规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受益者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常态化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组织村民广泛参与,共同清理村庄垃圾、污水,整治村容村貌。

(十七)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农村矛盾排查化解,配合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选择100个行政村开展清单制、积分制治理试点。推动运用“鄂参与”村级服务平台行政村达60%以上,培育省、市级清廉村居典型村5个、15个以上。做好市第八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推荐申报,举办市第六届农民运动会。

五、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

(十八)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建立市级延包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支持新洲区申报整区试点,在黄陂区前川街开展整街试点,在其他涉农区各选择1个村开展整村试点。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小田变大田”和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十九)推进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盘活利用。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做好“个人买地建房”专项排查。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创业兴业,开发农家乐、民宿、文化创意、办公研发、会议培训、康居养老等项目,盘活利用农房和宅基地宗数提高5%以上。

(二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纳入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运营“数字管理+动态监管+全域覆盖”的智慧监管体系。开展城中村“三清四建”专项行动。巩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国家级整市试点成效,支持武汉农村产权交易所发展壮大,农村产权交易金额突破15亿元。

(二十一)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种类型的服务主体发展,新增市级农民合作社30家、家庭农场60家。按照全省统一的行业标准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完成中央资金社会化服务项目。

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二)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完善覆盖全市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开展监测识别和精准帮扶。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协调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人数稳定在2.3万人以上。协同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确保有贷款需求、产业发展前景和还款能力的脱贫群众应贷尽贷。扎实推进“雨露计划”政策落实落细,确保应补尽补。

(二十三)提升衔接资金使用质效。按照巩固、提升、盘活、调整“四个一批”原则,督促各区做好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优先实施群众需求强烈、联农带农机制紧密的项目,年度项目库建设规模达到上年度规模的120%以上,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高于70%且不低于上年度比例。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帮扶项目资产全周期管理机制,督促各区建立健全资产登记管理台账,落实资产形成清查、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过程监管制度,确权到村集体的资产同步纳入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和公益性资产长效管理,督促各区依法依规处置资产、分配收益,确保收益分到村集体、用在群众身上。

(二十四)深化区域协作和对口帮扶。深化市级统筹、区级落实、国企担当、民企助推、社会协同“五层联动”帮扶工作格局,推进恩施州、五峰县区域协作帮扶,加强产业合作、旅游宣传、劳务协作和人才交流,筹措财政性帮扶资金3.6亿元以上,实施项目95个以上。健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化中心城区结对帮扶新城区,推动政策、资金、项目向新城区倾斜,实施重点项目50个以上。

(二十五)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全面落实种粮补贴政策,做好中央和省市渔业奖补项目实施。优化农业保险政策,开展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项目,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金额达到45亿元。持续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完善武农贷操作指引和农业引导基金实施细则,督促武汉农业集团做好农业产业引导基金运营和管理。

(二十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村级党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的领导,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技术等要素下乡,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合作模式,促进集体增收、农民致富。鼓励村村、村企、村社融合发展,积极探索资源发包、居间服务、经营性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培育发展集体经济扶持村和进步村70个。

七、推进农业农村绿色转型

(二十七)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强部门联巡联防联打,严格规范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秩序,提升退捕渔民安置保障质量,确保禁捕退捕工作持续“走在沿江城市前列”。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域保护管理。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提高区域性物种和珍稀濒危物种放流数量比例。推进“数字江豚”建设,提升全民爱豚护豚意识。

(二十八)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和法治保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对渔业船舶、农药生产、农村沼气、农机、饲料加工、大型生猪屠宰加工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九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涉农政策合法合规性审核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率、行政复议办复率、行政诉讼应诉率均达100%。

(二十九)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快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新增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主体12个、农产品“三品一标”35个。巩固深化豇豆、芹菜等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成果,完成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任务。开展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40万批次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

(三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抓好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行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专项工作,全面加快农业农村绿色低碳转型。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8%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6.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面积2万亩以上。

八、强化要素体制机制保障

(三十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探索具有部门、行业特色的党建活动,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落实“干部素质提升年”要求,开展凝心铸魂、对标争先、强基提能、破解“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清廉湖北”建设等六大行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攻坚年”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打牌、赌博等问题。加强“三农”领域“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党组织,培育党建示范点1-2个。

(三十二)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完善乡村人才挖掘、培育、引进和使用机制,畅通农民职称评审渠道,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头雁”、乡村技术人才高级研修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育等项目。培育高素质农民2000人以上、农口专业技术人员1800人以上,培育一批乡村治理骨干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三十三)健全涉农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规范部门预算和机关财务管理,定期组织培训。优化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将公益性、普惠制项目资金切块到区,将产业类项目资金分类整合,聚焦重要基地和主导产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谋划一批农业重大项目入选市重大项目总库。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督促重点项目稽查反馈问题整改。

(三十四)加强“三农”宣传和舆论引导。有序做好“三农”新闻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组织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启动武汉建设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样板的宣传调研,开辟“超大城市 振兴样板”“你好,新农人”系列人物等专栏,策划影像创作大赛,优化《大地》周刊和武汉乡村振兴大讲堂活动,展示武汉探索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精彩实践。整理“三农”工作中的社情民意和重大问题,形成分析报告,预防和消除风险隐患。

(三十五)优化监督考核。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重要任务,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工作。完善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制度,通过专项整治、综合督查、日常督办等方式,压紧压实乡村振兴责任,统筹开展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强县工程考核等工作。

附件: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种植业管理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推进畜牧业稳定发展

畜牧兽医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加快发展现代设施渔业

渔业渔政处,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加强“菜篮子”产品保供

市场信息化与数字农业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救灾

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科技与种业管理处、渔业渔政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强化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种植业管理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武汉农业检测中心,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高质量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科教与种业管理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创新转化

科教与种业管理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

市场信息化与数字农业处、农机与农垦专班、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加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

农机与农垦专班,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指导中心,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做强农产品加工业

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场信息化与数字农业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提升“江城百臻”品牌价值

市场信息化与数字农业处、种植业管理处、渔业渔政处,市农业信息化中心,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培育新产业新业态

乡村产业发展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打造区域特色中心

乡村产业发展处、种植业管理处、渔业渔政处、畜牧兽医处、科技与种业管理处、农机与农垦专班、发展规划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乡村建设促进处、综合调研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乡村建设促进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机改革

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推进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盘活利用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专班,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帮扶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提升衔接资金使用质效

帮扶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深化区域协作和对口帮扶

区域协作促进对外合作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

种植业管理处、渔业渔政处、畜牧兽医处、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转型

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渔业渔政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水产技术指导中心,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和法治保障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武汉农业检测中心,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绿色发展专班、科技与种业管理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强化要素体制机制保障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社会事业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人事处、合作经济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乡村产业处,武汉现代农业教育中心,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健全涉农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计财处、发展规划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加强“三农”宣传和舆论引导

市场信息化与数字农业处、办公室、综合调研处,市农业信息化中心,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优化监督考核

市委农办秘书处,局办公室、监督检查处,各相关区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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