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畜牧兽医企业(机构)及从业人员:
畜牧兽医行业涉及点多面广,安全生产风险点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极大,为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次生灾害,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各畜牧兽医企业(机构)、从业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清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行业特点研判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抓好事故防范。
二、大力抓好安全生产
各畜牧兽医企业(机构)、从业人员要始终把安全生产遏制事故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严格生产操作规程,杜绝无培训上岗作业、疲劳作业、酒后作业以及其他违规行为,切实增强生产、存储、经营全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尤其是对危化品的安全管理。
三、认真开展隐患自查
各畜牧兽医企业(机构)、从业人员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坚持点面结合,对生产经营全领域全过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风险隐患做到查明即改,特别是对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专人负责、跟踪治理。不断地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提升畜牧企业(机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机制和整体安全生产防空能力。
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各畜牧兽医企业(机构)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要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守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遇到突发状况,及时报告辖区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生存和发展,让我们为确保全市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稳定而努力!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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