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凝心聚力,不断加强产业扶贫组织领导,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政策资金倾斜支持、销售渠道拓宽、科技指导服务和村级集体经济壮大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农业产业扶贫质量,有效发挥了产业扶贫“造血”功能。
一、产业扶贫基本情况
我市属插花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4个新城区22个街道(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6115人,贫困村为271个。2018年底,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7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底统计数据,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37226户,其中有劳动能力贫困户14948户,通过特色种养、加工、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现代服务等乡村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9557户,带动率63.94%,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8473户,带动率56.68%。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以组织保障推动产业发展
一是及时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巡视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文件、工作部署,为落实有关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二是全覆盖设置精准扶贫工作目标。2017年起,我局每年安排相关处室和单位结合职能职责,用绩效管理目标及考评考核激励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各处室、单位的职能优势和人才优势,推动产业扶贫工作落实。三是及时明确产业发展重点。每年年初制定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产业扶贫工作重心。2018年底印发《武汉市农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武农〔2018〕30号),明确武汉产业扶贫以绿色化、特色化、精细化、品牌化为主攻方向,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内涵式发展道路。2019年底成立农业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印发《构建农业产业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明确了下一阶段工作重点。2020年疫情期间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农村疫情防控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统筹疫情防控开展产业扶贫工作。
(二)以政策支持引领产业方向
在对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加强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武农文〔2016〕56号文)、《2018年武汉市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投资指南》等文件政策,指导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致富。2019年,市级猕猴桃产业基地提档升级、稻田综合种养等项目分别明确了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倾斜政策,如建档立卡贫困村享受猕猴桃栽植补贴门槛由50亩减低为30亩;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稻田综合种养项目的门槛由“规模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降低为“不低于100亩”;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农家乐、乡村民宿经营和组建的乡村休闲游合作社,可享受原标准1.5倍的奖补。四个区在也分别出台工作方案,如《新洲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精准脱贫实施方案》《黄陂区2019-2020年支持贫困户产业发展建立巩固脱贫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江夏区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财政扶贫资金补贴方案(试行)》《蔡甸区2019年农业产业扶贫到户补贴实施方案》等,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带动实现精准脱贫、稳定脱贫。在2020年疫情期间,我局积极研究奖补政策,在对各区赏花办、赏花游景区、休闲农业点等经营主体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与市财政共同印发了《武汉市2020-2021年乡村休闲游(赏花游)项目奖补办法》(武农〔2020〕39号),分别对我市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3A、4A、5A级乡村游景区给予10万、30万元、40万元、50万的补贴,为乡村游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乡村旅游企业渡过难关重振发展信心。
(三)以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每年年初印发种植、畜牧、水产、乡村休闲游等行业工作要点,指导各区因地制宜选择产业。2015年以来,结合全市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平原湖区,土壤肥沃,地势平坦的地区,重点发展瓜、果、菜等特色优势农产品,有种植水稻习惯的地方,发展稻田养虾、养鱼;在丘陵岗坡地,水源较差的地区,重点发展耐旱的旱杂粮,如薯类、甜玉米以及水果、茶叶、木本油料等。目前,全市贫困地区蔬菜生产面积超过5万亩,已有45个贫困村开展了稻田综合种养模式,享受市级稻田综合种养项目奖补政策面积达到1.59万亩,奖补资金710万元。黄陂区全力创建荆楚文旅名县,木兰湖度假旅游区积极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蔡甸九真山旅游度假区、蔡甸索河旅游度假区、新洲紫薇都市田园旅游度假区积极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新洲凤娃古寨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黄陂区姚家集街杜堂村、木兰乡双泉村获评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杜堂村还被命名为“湖北省旅游名村”。
(四)以产品质量促进品牌建设
一是建设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在22个老区街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271个贫困村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将22个监管站和贫困区域范围内的82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逢出必检、追溯和合格证等制度,夯实了监管基础。二是坚持对老区街镇和贫困村范围内的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年均抽检6万批次以上,综合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是不断增加品牌农产品数量。2016年以来,引导贫困地区申报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179个,其中江夏山坡光明茶、黄陂黄牛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四是规范贫困村所在集镇农资市场。每年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2017-2018年对全市271个贫困村所在集镇开展专项检查,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9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18个次,其中种子131个次,农药167个次,肥料120个次。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8起,发现并责令改正违规经营行为48起。立案查处农药违法案件2起,涉案金额0.4万元。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全市贫困村所在集镇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良好,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氛围正在形成。
(五)以农村电商助推产业增效
一是铺设贫困村网络站点。按照《武汉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武政规〔2018〕2号)要求,依托市供销合作总社、市邮政公司、优质电商运营商等市场主体,在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站271个。引导贫困地区农特产品进电商销售,拓宽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在贫困乡镇建设电商示范网店26个。二是抓好产销对接。每年组织贫困地区产销对接活动2场,组织贫困地区农产品在武汉农业博览会上展示销售,举办农产品电商销售暨对口帮扶(扶贫)产销对接洽谈会,帮助贫困乡镇农产品销售企业与每日优鲜、淘大集等电商平台签订销售合作协议。2020年疫情期间组织新城区近150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含扶贫企业3家)建了农产品销售群,协调41家电商平台建了电商农产品采购群。为蔡甸区消泗乡七壕村(贫困村)武汉七壕沉湖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鲜桃组织电商销售扶贫企业农产品专场对接1场,成功对接美菜网、吉及鲜、兴盛优选、食享会等电商平台,帮销鲜桃8万斤。五一期间开展“百万活鱼回馈市民”活动。据统计,“五一”武汉活鱼回馈市民活动12家本地企业发布的水产大礼包共销售各类产品64.6吨,其中,各种类别的小龙虾产品38.8吨,各类活鱼、花甲、生蚝等产品19.3吨,藕带6.5吨。
(六)以新型主体带动农民增收
将支农专项资金补贴资金重点向对贫困村、贫困户有帮扶带动作用的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优先培育贫困村“六有”合作社和贫困村“六有”家庭农场,明确用于扶持贫困村合作社的资金不低于市级扶持资金的20%。2019年,对扶贫龙头企业或者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5户以上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比例由30%提高到不超过50%。通过龙头带动,以特色产业帮扶实现助贫脱贫,为贫困地区农民提供项目、管理、技术、信息等支持,不断增强贫困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实现了“基地+贫困户”“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整体发展。目前全市贫困村有家庭农场184家,目前全市贫困村有合作社635家(示范社22家),实现了贫困村全覆盖。2019年为12家带贫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安排贷款贴息资金490.85万元,共带动贫困村22个,贫困户375家。遴选省级扶贫龙头企业8家,共带动32个贫困村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305家,带动增收156万元。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督导各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复工复产,引导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优先聘用贫困户劳力,防止贫困户因疫情返贫,据了解,疫情期间各直供合作社吸收的贫困户预计50人,每个贫困户打工收入1万元左右,有效带动了贫困人口增收。
(七)以科技帮扶强化产业扶贫
一是做好我市农业产业支持政策、农业产业生产相关技术、特色产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带贫典型的推广。收集编印了《武汉市精准脱贫工作手册》《武汉市农业产业扶贫实用手册》《武汉市产业扶贫典型案例汇编》《武汉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典型案例》。特别是《实用手册》,发放到4个革命老区975个非贫困村(均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71个贫困村及市派驻村工作队。二是建立农技人员与贫困村结对帮扶联系机制。从市农科院、市农业农村局及直属单位,遴选农业产业技术指导员对全市271个贫困村一对一技术指导服务全覆盖,重点开展产业研究、技术培训及对科技示范户的指导,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技人员通过电话、网络及应用终端为贫困村农户提供服务700多人次。利用市、区、乡推广体系,以文件形式发布14期生产技术指导意见。三是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自2013年起,武汉现代农业教育中心围绕扶志扶智抓培训、促进就业增收攻脱贫,成功举办了6年的老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共53期,培训老区职业农民3126人。四是严格落实省、市“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打通农村人才培养渠道,自2019年启动该计划以来,我市共招录476人到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进行培育学习,其中271个贫困村实现全覆盖,鼓励在校学员创建创业联盟,促进交流,抱团发展,对在校或毕业后在本区创办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的学员享受产业政策优势,从优秀学员中优先选拔并充实到乡镇、村级干部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五是做好农机推广。2015年来,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覆盖全市22个老区街乡镇的271个贫困村,共投入补贴资金1658.526万元,受益农户1342人次,补贴机具4762台套,对持续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农民节本增效、带动脱贫起到积极作用。
(八)以资源盘活壮大集体经济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督促街(乡镇)、村、组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在2019年完成271个贫困村清产核资数据汇总核实的基础上,2020年全面部署推进赋码登记工作,271个脱贫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完成登记赋码,登记净资产总额97527.03万元,股本总额15004.44万元。二是扶持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湖北省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按每村一次性补助50万元的标准,2019年以来共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65个。三是丰富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印发《武汉市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武农〔2019〕18号),指导贫困村根据各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包括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或劳务公司等,行业包括种养殖、旅游、园林、加工等。对2019年扶持的33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分类指导,其中产业发展型21个,股份合作型8个,租赁经营型12个,股份创收型1个;其中有6个村拥有两种以上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四是帮助对口帮扶村发展产业。2016年开始,先后共选派邓德红、汪细桥、徐文新、吕朝晖、夏宇婷、张博雄和卢子怡等7名同志,全脱产参加驻村工作,带着自己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下乡,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扶贫村注入了新的活力和补充了优秀人才。2016年以来,对口帮扶新洲区李集街建新村102.85万元,目前建新村建有光伏发电站1座,油茶700亩、绿茶及白茶150亩、黄金茶150亩,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不足3500元增长到2019年15590元,村集体年收入从2015年的2万元增长到2019年的21.2万元。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的重要论述,统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产业扶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导欠发达地区逐步将工作重心由产业扶贫转移到产业振兴上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统筹协调机制的建立,提高涉及产业振兴的财政、土地、科技、人才、金融等工作协同性。
一是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做强。加大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在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上有所突破,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大力培育“六有”合作社和“六有”家庭农场,力争每个脱贫村村稳定发展1个专业合作社。
二是做好产业政策倾斜引导。将扶持政策措施与利益联结机制挂钩,通过政策倾斜、项目支持、财政补助等方式支持经营状况良好、带动产业发展或农民增收作用显著的新型主体,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以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务工就业、土地入股、资产入股等形式带动农户增收致富,降低农户参与经营的成本和风险。
三是增加人才供给。持续深化“红色引擎工程”,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村“两委”成员、村干部助理、致富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等专题培训,着力建强农村发展骨干队伍。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吸引在外能人、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
四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强劲壮骨”行动,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武汉市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继续通过发展指导、人才支撑、财政支持、典型示范等措施激活农村各类要素,扶持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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