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起,依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联合出台的《湖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公众举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行为的线索一经查实,最高可一次性奖励10万元,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人可通过多种方式,提交举报信息。其中,电话举报:12369、12345;网络举报:“12369环保举报”公众号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来信来访举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信访接待部门;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其他举报途径。
按照“三类三等”标准,奖励金额最低500元,最高5万元,累计不得超过20万元;对于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线索、有效避免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等情况,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一次性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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