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区人民政府,市屠管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屠管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农产品稳产保供,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保障“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36号)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禽屠宰及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及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把疫情期间畜禽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屠宰工作的重点,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疫情期间肉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和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监管措施到位,严防肉品供应短缺和肉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把畜禽屠宰及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积极谋划,精准施策,创造条件保障畜禽产品生产和流通,确保辖区内畜禽屠宰企业尽早开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畜禽产品市场供应稳定,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进一步强化屠宰环节监管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派驻、非洲猪瘟自检等“两项制度”,督促畜禽屠宰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出厂(场)肉品的质量安全。一是紧盯产地检疫。严查生猪养殖环节是否存在不申报产地检疫销售生猪;严查运输环节是否存在不凭检疫合格证明和没有“两章两证”的生猪产品;二是紧盯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排查畜禽屠宰生产过程中的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排查畜禽入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屠宰检疫、“瘦肉精”和非洲猪瘟检测、无害化处理、“两章两证”出厂等关键环节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三是紧盯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密切关注区与区之间插花地段、待拆建筑工地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药注水、屠宰加工病死生猪等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场肉品供应及肉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各类肉品质量安全隐患。一是对各类经营肉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马路市场和超市等不定期开展巡查,对肉品销售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销售“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不全肉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切实保障销售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二是要加强肉品加工、餐饮环节的全面排查。重点查验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堂等场所采购、加工、经营的猪肉是否具有“两证两章”。三是要加大对电商平台销售肉品的监管力度,确保肉品来源可追溯,运输、保存条件合适,质量有保障,在满足社区市民消费需求的同时,杜绝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三、联防联控,强化执法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建立信息沟通会商的工作机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件联合调查和犯罪行为打击等深度协作机制;农业、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要密切关注生猪屠宰和肉品供应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快速反应,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如有其他疑问和举报私屠滥宰等问题,请咨询市屠管办,联系人:万宝冬,金佳春;电话:65683240,85449363。
武汉市畜禽屠宰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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