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12月26日14时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按照《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政规〔2020〕4号)规定,同步启动《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应急保障预案》,切实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秸秆处置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
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机具的配置,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指导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按照规范技术标准和作业要求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
二、开展秸秆“五化”利用
组织秸秆规模化加工利用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农村经纪人,加强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的多效利用,降低农作物秸秆对空气污染的影响。
三、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报道
利用电视、报纸以及网络新媒介,发挥“智慧农业12316”平台和全市农技推广体系作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科普宣传、现场演示力度,宣传秸秆“有价有市”拾捡打捆的经济收益,切实增强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特此通告。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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