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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1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 2018-07-10 00:00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郭彩霞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180218号提案《关于实施“农业科技工程”助推武汉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该项工作由市农科院办理,鉴于市农科院没有议提案办理的户头,经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协调,由市农委协助市农科院一起完成议提案的答复工作。现根据市农科院提供的工作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龙良文副市长在2017年12月27日召集专题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安排的农业科技提升工程,指示由市政府办公厅带领市农科院制定武汉市农业科技三年行动方案(现称为农业科技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落实此要求,市农科院党委书记、院长吴大志在院内主持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市政府会议精神,组建了院调研起草工作专班,在市政府办公厅领导下,开展了方案制订工作。专班通过前期调研、会议研讨、征求意见,先后完成方案初稿、建议稿、征求意见稿,经过近20次修改完善,现已基本完成实施方案的制订工作。

  一、具体工作情况

  (一)研究学习上级政策和外地经验。对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近年来印发的9份涉及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政策文件,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成都、什邡等地农业科技行动方案等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和分析,吸取了促进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最新工作要求、激励机制,借鉴了外地开展农业科技行动的做法,明确了实施方案起草的基本思路。

  (二)组织开展农业科技供需情况调研。采用召开对接会、填报农业科技调查表等方式,调研了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农科院、武汉市农科院、武汉轻工大学、江汉大学等高校院所计划开展的农业研发项目、可推广的农业技术成果;调研了6个新城区新型农业主体培育名单及农业实用技术需求情况;调研了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有关农业科技政策、资金情况,明确了全市农业科技供需现状,完成了实施方案初稿和项目库。

  (三)积极研讨和征集相关部门单位意见。按照龙良文副市长“项目化、清单化,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的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召集市直相关部门,召开了2轮专题研讨会,将直接确定农业科技提升工程项目调整为申报评审遴选项目,并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资金政策保障、项目操作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内容进行讨论商定,由此先后修改形成了实施方案建议稿和征求意见稿。在此期间,进一步征集了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园林和林业局以及6个新城区的书面意见,并对19条部门书面意见进行了梳理、分类、讨论和修改。

  (四)根据市农委意见讨论修改方案。根据市农委提出的实施方案修改意见报告,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专题会议进行了讨论。完全采纳了关于“加速打造中国种都”“培育壮大100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建立80个农业科技服务平台”的意见。根据意见,我院作出了相应修改,其中,根据龙市长提出的“涉及农业科技创新的内容置放到保障措施中”要求,将“加速打造中国种都”的相关内容调整到了保障措施“强化创新支撑”之中。目前基本形成农业科技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定稿。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根据集成推广100项农业实用技术、引进培养100名农业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培育壮大100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完善100个农业科技服务平台“4个100”工作任务,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二)按照农业科技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我院科技人员,积极申报“4个100”项目,科学制定项目实施年度计划,加快推进各项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落地见效。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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