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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49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8-23 15:11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我市农业部门坚持“以禁促用,以用促禁”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建立秸秆收储体系、强化技术示范、狠抓工作督查、注重宣传引导等措施,在全市范围办建立了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点13个、综合利用企业54家,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腐熟还田、商品化有机肥还田和过腹还田,引导鼓励秸秆基料化利用,大力发展秸秆沼气,积极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炭化等能源化利用,使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定在90%以上,其中,2018年达到93.9%,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争取政策扶持。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出台更有力的政策,扶持秸秆还田、秸秆收储和秸秆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示范和有机肥生产与推广项目,以促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做大做强。

  二是完善收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已建成的秸秆收储点正常运转,不断完善“划片收储、集中转运”的秸秆收储体系。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坚持把推进秸秆还田和生产有机肥作为实现农药化肥减量的重要举措,扶持一批农机大户,组建一批农机服务队,培育一批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专业村。

  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典型,推广普及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生产技术和工作措施,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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