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我委为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22号《关于加强武汉水污染治理措施的几点建议的提案》会办单位,现函告涉及我委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办理情况,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全市农业系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做了大量工作。
一、前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
(一)畜禽划三区、抓禁养。2016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批转了我委制定的《武汉市畜禽禁止限制和适宜养殖区划定及实施方案》(武政规〔2016〕18号),我委印发了《武汉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武农文〔2016〕102号)。2016年底,全市率先完成了畜禽养殖“三区”划定,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分别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4.1%、16.3%,市级财政拨付畜禽退养补贴资金1.62亿元。截至目前,全市畜禽禁养区已退养687个规模养殖场和2835个散养户,2017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了82%。
(二)水产拆三网、抓生态养殖。按照《武汉市拆除湖泊渔业三网设施实施方案》(武政规〔2016〕17号)要求,我委制定了拆除湖泊渔业“三网”设施及验收工作的方案,渔业综合种养示范建设资金800万元。截至目前,全市有“三网”拆除任务的10个区均完成了拆除验收,共拆除湖泊渔业围栏网面积33.36万亩、网箱12.17万平方米,市级拆网奖补资金6000万元,推行不投肥、不投药、不投饲的湖泊生态养殖模式。
(三)种植控肥药、抓减量。2016年我委印发了全市种植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每年市级列支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补贴资金500万元。全市建成绿色防控示范样板10个,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面积128万亩,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5%以上。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350万亩次,基本实现耕地全覆盖。 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化肥使用量同比减少7.6%,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6.8%。2017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分别减少了2%和3%。
(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抓先行先试。2017年9月末,我委接手村庄污水治理工作任务,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到各区开展摸底调查,前往鄂州、苏州、杭州考察学习,起草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规划导则、技术指南等文稿,已报市政府审核;向各新城区已拨付4625万元先行先试奖补资金,推进新城区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定不移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按照武政规〔2016〕18号文要求,推动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一场一策”、整区推进,着力推进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示范创建。新增种养循环面积3万亩。以畜禽粪污能源化、肥料化综合利用为主攻方向,在新城区每个区建设一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区(片带),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二是进一步推进湖泊水产生态养殖。按照市政府武政规〔2016〕17号要求,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模式,推进湖泊水产生态养殖,指导各区对养殖湖泊推行不投药、不投肥、不投饲的生态养殖模式,发展渔业稻田综合种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进一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强化污染源管控,建立健全化肥、农药行业监管及产品追溯系统,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加强商品有机肥生产与推广,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继续抓好高毒高残留农药监管,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力争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比上年减少1%和2%。加强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
四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按照规划、设计、建设、营运、管理一体化的基本要求,2018-2020年,全市农村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分别按10%、50%和40%的比例推进。到2020年底,全市1886个行政村(含农林牧渔场生产大队,下同)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全覆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处理率达到70%以上,实现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管护全覆盖,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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