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工作局:
现将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56号提案提出的“关于金融支持武汉市‘三乡’工程发展的若干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建立健全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三乡”工程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路径。为此,围绕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这个目标,持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涉农金融的支持力度。
商业金融的逐利性决定了其业务一直是“锦上添花”,很难“雪中送炭”,农业的弱质性、农民的弱势性、农村的欠发达性,决定了仅仅依靠商业金融是搞不好涉农金融的。因此,涉农金融不同于城市金融,城市金融强调商业化,涉农金融要突出政策性,政府应当承担起扶持农村金融的责任,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扶持力度,引导商业性金融扩大“三农”信贷业务。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针对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特征和资金需求特点,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提供多样化的涉农融资服务。
二、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机构。
引导涉农商业银行发挥其资金、网络、产品等优势,优化信贷流程,创新担保方式。积极探索发展熟悉农村、立足农业、面向农民的小微金融组织,发挥小微金融机构先天的信息优势和地缘优势,构建以地方性、区域性、小型化、草根型为主要特征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加快形成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体系。
三、持续推进涉农金融创新。
进一步探索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水域滩涂使用权、大型农机具、存栏种畜禽等抵(质)押贷款品种,研究开展农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权利质押。积极探索推广农户联保贷款、“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信贷”、“公司+合作社+农户”、“互联网+金融”等适合新型农业主体的金融服务产品和信用贷款模式,进一步完善“信贷+保险”运作模式,扩大贷款范围,增加资金额度。
四、建立和完善涉农金融长效机制。
一是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积极探索设立“三乡”工作专项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我市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领域、促进乡村振兴发展领域、各类经营主体兴办涉农创业等等。二是设立市级农业企业融资应急基金,大力推进“惠农贷”和“涉农保证保险贷款”两个涉农金融产品,通过提供短期周转资金以及政府增信、风险补偿等措施,增强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的信心,引导金融支农信贷投入加大,有效解决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加快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依托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搭建的“武汉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评级、资源共享、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有效解决政银农三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数据的采集与更新、信用等级的评定、整合相关部门信息等等,增强信贷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增强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广泛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教育,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增强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意识,培养良好的信用行为。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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