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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645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17-05-16 00:00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张丽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蔬菜种业普及二维码编码的瓶颈和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种业普及二维码的背景

  为推进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贯彻落实,规范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的管理,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种子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农业部于2016年7月8日颁布了《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新《办法》首次明确要求种子标签必须包含信息代码即二维码,为配合新《办法》的落实,农业部又于2016年9月18日出台了《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编码规则》。新修订的《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编码规则》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二、种业普及二维码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或者登记编号、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生产经营者及注册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和信息代码,以及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种子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

  (一)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

  (二)种子生产经营者信息,包括种子生产经营者名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注册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三)质量指标、净含量;

  (四)检测日期和质量保证期;

  (五)品种适宜种植区域、种植季节;

  (六)检疫证明编号;

  (七)信息代码。

  《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编码规则》全文。

  三、种业普及二维码的意义

  农作物种子标签是种子的身份证,是生产经营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凭据,更是农民识别种子、使用种子的说明书,管理部门界定真假优劣、查证主体的重要工具。《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重点强调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突出信息的真实性——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二是完善信息的全面性——要标示“风险提示等信息”。三是强化信息的严谨性——不得在品种名称前后增加修饰性文字,不得印制引人误解的文字或图案。四是推进监管现代化——种子标签必须包含信息代码,以此代码为载体,实现市场经营种子的全程可追溯。

  多年的监管实践证明,发展现代化监管技术和推进可追溯管理是推动市场秩序走向良好的重要手段,是解决种子市场监管问题的治标治本之道。新《办法》明确要求种子标签必须以二维码标注信息代码,信息代码应当包括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或进口商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等信息,这是适应种业发展现代化、信息化的需求。可以说,加强种子标签管理,规范制作、使用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既是全面贯彻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也是增强企业种子质量和品牌意识的重要手段。

  就二维码本身来看,相较于条形码有着更好的防伪功能,同时二维码的信息储存量更加庞大,对企业更好管控销售渠道也有积极作用。例如,企业能通过二维码追溯产品详细的生产、仓储、物流、消费者信息等,为企业的生产计划提供真实科学数据,降低库存风险和财务成本。更重要的是,二维码不仅能帮助使用者辨别种子的真假,也能迅速找到产品造假的线索,可以有效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每一个产品从出厂到销售,整个过程的扫码次数是有限的,如果同一个码扫了多次,就说明产品可能被仿冒了,系统会发出警告,也会很容易锁定造假售假的位置。二维码具有唯一性、真实性、可追溯性的特点,以编码为载体,既有助于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提高销售种子的技术含量,保障种子质量,又有利于管理部门追溯市场种子信息,规范种子经营秩序。这对于推进种子信息可追溯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适应信息化监管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贯彻执行种子标签二维码政策,不是为了制约,而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

  四、推进种业普及二维码的工作措施

  您提出的4个方面的建议,对进一步加强我市种子标签管理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加强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对种子标签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配套管理办法的宣传培训,市种子管理局于2016年11月11日在全省率先举办了《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及二维码编码规则培训班》,全市种子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代表等共计140余人参加了培训,各区也分别进行了宣传培训。于2017年5月9—12日再次举办《全市种子执法和检验能力提升培训班》,全面提升我市种子执法人员的监管服务水平,加强企业自身种子检验技术的业务理论水平。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街道、集市、种子经营门店及企业进行大力宣传,提高各级经营单位对种子标签重要性的认识;重点搞好指导,进一步将《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编码规则》解读到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者,严格把关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制作,全面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各项配套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调研,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市种子管理局分别于2016年11月11日、12月8日,2017年1月17日等多次到武汉市种业协会、武汉种子商会和相关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同中垦锦绣华农、百兴种业、文鼎农业等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进一步了解企业在实施标签管理和二维码编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实际困难。在调研中发现,蔬菜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无需审定和登记,因此品种繁多,仅武汉市就至少有上万个蔬菜品名,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全面纳入二维码管理;蔬菜种业信息化程度落后,分销商没有全面配套登记二维码信息,短时间内很难实现二维码所要求的信息可追溯性;武汉上百家蔬菜种业企业都有大量包装袋库存,价值上千万,占全市蔬菜种业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一旦报废,产生的垃圾和浪费量巨大;全业态配套实施二维码需追加大量新投入,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一方面将严格依法加强监管,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将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梳理、汇总和吸纳调研中征求到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寻求政策支撑,努力疏通相关渠道,争取更换二维码包装袋的过渡期,帮助全市种子企业顺利度过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适应期”,在服务的基础上加强监管,在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服务,确保种子行业新政策在武汉落地生根。

  (三)争取政策支持,进一步搞好协调配合。市种子管理局与武汉标准化研究院物品编码中心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拟建立农作物种子溯源监管公共平台,为企业提供标签二维码编码服务。该平台建设有利于提高我市农作物种业安全监管水平;有利于提高种业企业管理和供应物流链管理水平;有利于企业抓住“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契机,实现种子行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消费者获得真实可靠信息,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利于种子标签二维码的实施,节约企业制作二维码的成本。下一步,我们将向上级争取更多的工作经费,尽快搭建好现代种业公共平台,使之早日为武汉种业服务。同时,根据现代种业的发展现状,结合武汉“中国种都”建设,争取出台更多促进现代种业发展的措施,切实解决种业普及二维码的瓶颈等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种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敬请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帮助,多支持,多提宝贵建议。


武汉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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