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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关于对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802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7-18 00:00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周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关于创造性推进武汉都市农业绿色发展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武汉农业的关注和厚爱,你们提出的建议站位高远,契合目前农业转型的概念,思想超前,为我市农业的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指明了很好的方向。现根据我市目前都市农业绿色发展情况,特别是在畜禽退养、园区建设、绿色智慧农业发展等方面的努力,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提前科学谋划,划定畜禽养殖“三区”。2016年,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政规〔2016〕18号文件,启动武汉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及禁、限养区退养工作。科学划定畜禽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宜养殖区的具体区域范围,明确了退养时间节点,强调了限制、适宜养殖区生态养殖和环保要求,制定了支持畜禽退养和循环利用的政策。到2016年12月底,全市相关的9个区均出台了“三区”划定文件或实施方案,全年武汉市共退养201个畜禽规模养殖场,1183个散养户,拆除规模场畜禽舍面积15.21万平方米,散养户畜禽舍面积5.9万平方米,退养生猪196075头、家禽114.69万只、耕/肉牛2943头、羊4426只、种猪355头、奶牛1730头。

  (二)强化措施落实,完成禁养区畜禽退养。2017年为贯彻落实武政规〔2016〕18号以及《武汉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武环督改文〔2017〕1号)要求,市农委认真做好禁养区畜禽退养各项工作。2016年、2017年分别协调落实市级退养奖补资金5000万元、11200万元,并明确了畜禽退养奖补政策以及验收程序和标准,提高了畜禽退养工作程序的规范性。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全市共退养687个畜禽规模养殖场、2835个散养户,完成工作任务的100%,禁养区畜禽退养工作圆满完成,退养生猪45.98万头、家禽412.7万只、其他种类畜禽5.84万头/只,拆除畜禽舍面积153万平方米(规模场98.7万平方米、散养户54.3万平方米)。

  (三)加大转型力度,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为稳定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猪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市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猪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7〕49号),提出通过退养关停一批、整改达标一批、升级改造一批、规划新建一批养猪场,生猪规模养殖比重稳步提高,生产保持基本稳定。到2021年,全市生猪出栏率达195%以上,现代化规模养猪场1头母猪年提供上市商品猪24头以上。生猪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大幅提高,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到2021年,全市生猪养殖区域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猪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四)加大政策扶持,提升产业发展成效。一是对升级改造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比照改造前年设计出栏量(以市农委登记备案数量为准),每新增10000头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二是对在武汉市辖区内规划新建的年出栏50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按照年设计出栏量,每10000头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三是对在武汉市周边300公里范围以内合作共建的年出栏50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按照年设计出栏量,每10000头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四是对在武汉市辖区内配套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的种养循环生态示范园,按照种植基地面积,每1000亩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150万元。

  (五)狠抓种养循环,开展生态小区建设。近年来,武汉市以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2016年在总结归纳“粪池硬化、上加盖板、管车清运、种养循环”循环利用的总体要求上,制定《2016年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武退办〔2016〕5号),协调安排市级财政资金2000万元用于推动和支持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项目建设,力争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实现畜禽舍建设标准化、养殖设施自动化、生产管理智能化、生态环境景观化,养殖粪污资源化。2017年印发《2017年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武农文〔2017〕10号),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协调落实市级财政资金2800万元。近2年来,通过市级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项目建设以及在各区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土地面积达10.3万亩,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粪污综合利用率95%以上。

  二、关于第一次沟通情况的答复

  经沟通,各位代表对第一次回复稿提出了更多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针对所提内容,经过认真调查、梳理、研究,现一一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市涉农部门必须高度统一认识,所有涉农资源必须高度集结、统一调配,杜绝各种资源各自为战,造成浪费”的答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2017〕4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2017年10月市农委印发《市农委关于印发<武汉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明确提出武汉市将以畜牧大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目前,全市也在谋划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利用思路,谋求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角度实现全市统一调配格局,进而推广到所有涉农资源的利用。

  (二)关于“必须注重引导养殖业与周边种植业及周边农村事业的深度融合,充分挖掘养殖业对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带动作用”的答复。

  为推进养殖业与周边种植业及周边农村事业的深度融合市农委提出了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制定了《2018年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由针对性的设置了项目建设条件。一是为了体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求,要求畜禽养殖小区(场)建设选址土地为非基本农田,场址位于畜禽禁养区(经所在区人民政府同意保留的)、限养区或适宜养殖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相关要求。二是为了实现种养结合,要求畜禽养殖小区流转足够的土地用于种植基地建设。根据畜禽养殖小区设计规模测算,流转土地面积要达到1000亩/1万头生猪或350亩/10万只蛋鸡(刮粪工艺)的标准。三是为了达到种养紧密结合,要求养殖业主可与有土地的农业公司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发展种养循环,成立的股份制公司须为畜禽养殖业主控股或畜禽养殖业主为最大股东或畜禽养殖业主所占股份不得低于15%。

  (三)关于“必须注重与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结合,转变农产品供给方式”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地方经济增长面临新的问题和困难,尤其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逐步开展,对第一、二产业发展方式提出更高的“质”的方面要求,农业在此大环境下既承担生态保护的功能,又承担农民增收农业发展的功能。为此,我们决定打破传统农业园区发展模式,提出了打造田园综合体的概念并逐步进行实施。田园综合体的出现,是伴随现代农业发展、新型城镇化、休闲旅游而发展起来的“农业+文创+新农村”开发的新模式,是一种大势所趋,它是区域经济社会和农业农村发展到较为发达新阶段的产物,是中国农业新跨越的创新载体。特别是在一二三产业融合方面,田园综合体模式强调其作为一种新型产业的综合价值,包括农业生产交易、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田园娱乐体验、田园生态享乐居住等复合功能。田园综合体和现代农业、旅游产业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农业生产是发展的基础,通过现代高新技术的引入提升农业附加值;休闲旅游产业需要与农业相融合,才能建设具有田园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休闲农业园区;休闲体验、旅游度假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又依赖于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从而形成以田园风貌为基底并融合了现代都市时尚元素的田园社区。田园综合体做的是现代农业、加工体验、休闲旅游、宜居度假,并作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一种动力,通过新型城镇化发展连带产业、人居环境发展,使文化旅游产业和城镇化得到完美的统一。

  (四)关于“必须严格坚持科学、严谨并且有超前意识的行业标准”的答复。

  为规范行业发展,市农委一直高度重视标准制定与执行工作。2008年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继制发《千头奶牛养殖小区建设标准》、《万头生猪养殖小区建设标准》及《十万只蛋鸡养殖小区建设标准》。2010年《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关于推进市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武牧〔2012〕6号)相继印发,明确了武汉市开展部级、省级、市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标准。2018年,市农委印发《2018年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武农牧〔2018〕6号),对生猪养殖和蛋鸡养殖的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建设标准分别给予明确。下步市农委将参考各位代表的建议,按照武汉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需要,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标准。

  (五)关于“开辟循环农业优质产品专营化市场”

  目前,循环农业产品主要是有机肥。我市有机肥的发展现状:一是有机肥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底,全市设计产能万吨以上有机肥生产企业22家,设计生产能力达到每年113万吨,实际年产量55万吨。全市有机肥年产能从2007年的5万多吨,增加到现在的55万吨,翻了11倍。二是施用推广面积逐年增加。2007年,有机肥施用以有机肥企业业主自用为主,每年施用面积只有几千亩。2017年,我市有机肥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销售有机肥30多万吨,产值约3.4亿元,推广施用面积增加至100多万亩。三是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经过近几年有机肥生产与推广工作的推进,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滥施造成的面源污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损害。通过有机肥生产消纳了大量农业废弃物,促进了我市农药化肥使用量逐年降低。2017年有机肥生产消纳秸秆24.8万吨,占秸秆总量的10.5%,消纳畜禽粪便93.4万吨,占畜禽粪便总量的53%;近三年化肥施用量年均递减5%。

关于“专营化市场”的建设问题,各位代表提出“以市场资源与诚信管理为核心牵引力,领航循环农业不断向深度与广度发展”“循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稳定推动力何在?答案只有一个---市场”,“长久依靠政府资源支撑的循环农业是没有发展前途的。”说的都很好,切中时弊。应该将属于市场的东西交给市场,政府应该重点打造诚信管理系统,结合国家对“老赖惩治制度”的建立,武汉市农业系统也正在着手建立“黑名单制度”。

  (六)关于“把武汉打造成牵引全国循环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发源地、管理与运营中心,推行武汉模式的中央结合的循环农业向全国发展”。

  在建议原案中,解决方案提出了三个阶段的发展思路,特别是第一阶段所提首先开展试点摸索,这是很务实很好的概念。就像我国的改革开放,对新兴事物的发展,要“摸着石头过河”,逐步发展、稳妥发展。下一步,我们会逐步开展第一阶段的模式试点、系列标准制定与管理体系建设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检验工作。待研究成熟之后,再逐步将该项工作往前推动,特别是对于财政支农的情况,按照目前“集中财力发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思路,待工作准备成熟之后,我们会极力促进该项工作向“中心工作”的方向发展。

  三、关于第二次沟通情况的答复

  本次沟通请示,各位代表提出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工作成立组织的问题;二是关于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产品市场化、标准系统化、模式示范化问题,归根结底也是成立组织、组织人员实施的问题。

  为推动该项工作良性发展,武汉市拟在市政府层面成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农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武汉供电公司、市天然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办公。

  现已起草《武汉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待公文审批程序走完,即可发文执行。待小组成立之后,相关的系统性工作就会开展。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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