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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关于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01701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7-06-23 00:00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尊敬的兰桂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业生鲜产品入户到家‘最后一公里’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武汉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自上世纪80年代我市农产品市场在全国率先放开以来,我市历届政府都把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作为“菜篮子”工程的首要任务来抓,经过多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了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四个转变”(即:设施落后向规模化、现代化转变,渠道单一向多元化转变,传统业态统一市场向多业态并存转变,实现价格放开向政府科学调控转变)。我市取得的成绩多年来一直得到农业部的高度认可以及其他省份和兄弟城市的学习和效仿。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农产品批零网络蓬勃发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已形成以大型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区域性专业市场为骨干,农产品产地市场为基础,农贸市场、农产品连锁超市、便民店相结合的市场体系。截至2016年,全市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75个,年交易额超过500亿元,其中产地批发市场45个,经营面积100万平方米,年交易额50亿元。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四季美农贸城成为农业部和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农产品批发大市场,日吞吐蔬菜瓜果量超过7000吨,年交易额超过五百亿元,销售辐射全国30多个省份,成为中部地区极具影响力的农产品集散地。全市经营农产品的超市接近400家、集贸市场400多个、小区便民店1000多家。  

  2.农产品流通配套基础设施发展迅速。“十二五”期间,我市不断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对农业生产主体所需的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包装仓储等设施设备进行引导和扶持。一是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增速。“十二五”期间,在新城区新建了11个蔬菜产地批发市场,经营面积8.2万平方米,累计新增日交易量630吨,带动蔬菜基地15万亩、菜农2万户;二是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发展不断加快。“十二五”期间新建蔬菜冷链物流配送中心11个,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新增蔬菜日配送能力600吨;三是田头预冷库建设得到提速。蔬菜产地冷库达到97个,总库容达到42265立方米。

  3.农产品流通方式与渠道多样化。一是以白沙洲、四季美、海吉星、皇经堂为代表的批发交易型流通方式已成为我市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全市鲜活农产品通过大型批发市场进入流通环节的比例约占65%以上。二是订单生产型和加工贸易型流通方式已占到全市农产品生产规模的20%左右。三是合作贩运型得到不断发展,架起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桥梁,约占我市农产品流通总量的8—10%左右。四是直供直销型流通方式在我市迅速推广,此种流通模式占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总量已达到5%左右。

  4.农产品流通主体培育力度不断加大。据初步统计,全市有近100家农业企业、2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少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围绕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规避经营风险,由原来单一的种养业,逐步切入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或进行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或开办社区生鲜直销店、网络销售平台,实现了一产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
        
  5.新业态新举措推陈出新。一是率先开通车载市场。2010年,我市响应国务院号召开通了“蔬菜直通车”,是全国率先开通车载市场的大城市之一。目前我市“蔬菜直通车”运营规模已达到150台,设立停靠点150多个,蔬菜销售价格低于全市均价10%以上。截至2016年,累计销售蔬菜100万吨,每日可直接惠及80万人市民。二是大力发展社区蔬菜便民店。自2012年起,我市大力推进社区蔬菜便民店建设,截至2015年底,全市新建社区蔬菜便民店440家,经营面积32870平方米,累计销售蔬菜98万吨,每日直接惠及80万市民。三是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2015年7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市涉农电子商务交易额约516亿元。全市涉农第三方平台及交易类自营网站32家,涉农网店约3000家,电商服务企业500家左右,农村电子商务直接带动就业超过10万人,农产品电子商务已成为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方式和渠道。四是大胆创新市场调控手段。我市在全国大中城市中首创了“蔬菜限价销售”、“鲜活农产品冬储春供”、“蔬菜滞销应急帮销机制”等切实可行的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调控机制,有效保证了全市不发生大规模蔬菜滞销事件,同时确保全市蔬菜批发价格和鲜菜价格指数始终处于全国大中城市中下游水平。

  二、我市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科学规划网点布局,合理建设农产品销售网络体系。为引导全市商业网点合理布局,科学的编制《武汉市商业网点“十三五”指导性规划(2016-2020年)》。在全市构建完善“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为核心的“3+1”实体商业和“网络终端+网上商店+快递配送”为核心的网络零售商业,规划兼顾重点发展地区商业、各类产业园区商业的布局引导,完善商贸物流园区、城市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物流配送点等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在规划中明确提出:“农产品批发市场全市保持目前四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分布格局,即四季美、白沙洲、海吉星、皇经堂。

  (二)加快培育流通主体,提高生产流通组织化程度。一是大力推进本市鲜活农产品产销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实现公司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每年培育“三品”品牌30个以上;二是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经纪人的作用,每年培育100家经营行为规范、采购营销量大、辐射能力强的农产品营销组织(大户),逐步提升鲜活农产品就地销售比重;三是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通过新建、改造、入股等多种方式,打造自营流通渠道,强化市场调控能力。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2016年,我市成功列入全国第三批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通过项目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遴选出30个试点项目,其中10个项目涉及农产品冷链物流领域。农产品大多是有生命物体,易腐烂变质,因此在运输、储存、配送等环节与工业品相比有很大差别,在农产品领域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对于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货损具有明显的作用。

  (四)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一是大力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生鲜连锁超市为主体的农产品流通主渠道;二是巩固社区蔬菜便民店、社区电子菜箱、蔬菜直通车等新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业态运营规模;三是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淘宝汇吃、京东生鲜、苏宁•苏先生、中粮•我买网、顺丰优选等全国电商平台,以及武汉华大百果蔬、七件事生活网等本土电商企业均在我市开展生鲜农产品配送业务。百果园等水果超市、百川汇兴、联诚蔬果等生鲜超市与京东到家、美团等O2O平台合作,实现了消费者在平台下单,送货上门或就近取货的“居家买菜”需求。

  (五)完善便民设施,大力推进产销衔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治理规范农贸市场便利群众生活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编制完成了《武汉市标准化菜市场空间布局规划(2014-2020年)》。按照以社区为中心,服务半径500-800米,服务人口3.5万人的双标准,全市共规划布727个标准化菜市场,增加199个,全部布点纳入《武汉市城乡规划管理用图》中。

  (六)强化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农产品生产和消费。一是依托武汉电视台、武汉人民广播电台、长江日报、武汉晚报、大楚网、武汉农业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建立健全覆盖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程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解决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二是加强农产品市场的调研和采集发布,建立农产品市场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

  (七)落实鲜活农产品储备和应急制度,提高应急调控能力。一是每年安排400多万元专项资金,健全和完善两会、“两节”菜、鱼、蛋等鲜活农产品储备制度,确保重要时段鲜活农产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二是建立蔬菜市场价格应急调控措施,出台了《武汉市蔬菜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调控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涵盖100家大型超市和100家社区蔬菜便民店的平价销售网络体系,健全了蔬菜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调控手段。

  (八)贯彻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减少鲜活农产品流通成本。积极协调市交管局和市路桥中心,不断扩大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发放范围和数量,新增发绿色通道通行证100张,总数达到1300张,每年为企业全额减免ETC路桥通行费近400万元。

  三、我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我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市场化进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内外先进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与农民的生产和老百姓的消费需求存在着一定差距:一是农产品流通环节仍然复杂,流通效率仍然不高;二是农产品流通模式落后,现代化信息手段缺乏广泛应用,全程冷链物流体系还未完全建立;三是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还很低,无形中加大了流通和交易成本,导致终端价格过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市区联动,分类指导;立足现实,循序渐进;完善设施,创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配套、产销衔接、互动共赢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一是加强规划指导,进一步完善全市农产品销地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仓储中心、农贸市场、社区(小区)生鲜零售网点等核心配套网络的合理布局。二是加快主体培育,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和流通效率。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大力促进冷链物流、信息、物联网、电子商务技术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应用。四是引导大型连锁超市扩大生鲜农产品经营面积及品种,公开、公平、便捷办理生鲜农产品进超市手续,努力降低龙头企业经营成本。五是继续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政策。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及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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