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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1901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8-23 16:11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今年以来,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前期所做的工作

  (一)坚持以加强顶层设计为核心,着力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全面开展。一是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马国强同志任组长、市长周先旺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七个专项工作组,统筹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二是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全面开展。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按照“培育重点、打造样板、串点成带、辐射带动、示范引领”原则,在推动实施全域乡村振兴的基础上,确定在黄陂、新洲、江夏、蔡甸4个新城区分别以木兰大道、桂花大道、鲁湖田园综合体、嵩阳大道沿线为重点区域,打造4条一线串珠、集中连片的乡村振兴示范带。

  (二)坚持以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为关键,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一是继续探索多种发展模式。推进“三乡工程”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军运会沿线环境整治、精准扶贫相结合,探索发展休闲养老、民宿体验、创意创业等新业态,探索全域旅游发展模式,打造乡村休闲旅游新品牌、新线路。二是继续创新建设共享农庄。启动3000户共享农庄建设任务。三是继续推进“三乡工程”网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参与武汉“三乡工程”网建设,计划完成2万套闲置农房、3000户共享农庄信息采集和数据核验工作,逐步推进武汉“三乡工程”网走向市场化运作。

  (三)坚持以实施“四三行动计划”为依托,着力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一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无害化。目前,全市敞口垃圾池取缔工作已完成50%;关闭了33座简易垃圾填埋场,正在开展生态修复;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100%;已完成全市337个试点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市已完成新、改建乡镇公厕241座、农村公厕1267座、农村户厕11.24万户、乡村旅游厕所99座、交通厕所1座。三是推进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已经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行政村有184个,在建的212个;1086个行政村正在进行勘察设计。四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县乡道改造工程40.55公里、县乡产业路30.56公里、通湾公路262.3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460.851公里、农村公路桥梁301.2延米。创建完成省级绿色示范乡村65个,完成2.24万亩的精准灭荒任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89户。五是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管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建成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10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2.5%,畜禽养殖场已完成设施装备配套的有944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8%。

  (四)坚持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为动力,着力培育乡村振兴发展新动能。一是不断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在黄陂区封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政策制度,目前已自愿退出农户447户,1921人,退出面积1754.88亩。二是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市共1783个村已初步完成“两清”工作,共清查账面资产145.38亿元,清查集体土地516.66万亩,确认成员身份237.09万人。全市329个集体经济组织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38个实现分红,累计分红金额达3.27亿元。三是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指导有关新城区开展省级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边探索、边总结,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建议,打造实践样本。

  (五)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着力推动现代都市农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持续优化种养结构。利用大棚设施种植早春蔬菜共计30万亩,稳定早稻生产面积30万亩,新改造、建设精养鱼池7340亩,新增渔业稻田综合种养基地面积2万亩,新增名特优水产苗种繁育量1.5亿尾。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培育认证13个。结合军运会农产品供应,全市共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检测78823个样品,综合合格率99.99%。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了《2019年全市家庭农场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武汉市农民合作社工作推进实施方案》,今年已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179个。三是支持创建都市田园综合体。落实2019年度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奖补资金共计3.6亿元并切块到各新城区,指导各创建区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创建任务清单。

  (六)坚持以“红色引擎工程”为抓手,着力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一是深化拓展“红色引擎工程”。谋划实施“党组织引领聚力、带头人优化提升、党员先锋助力、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等农村党建“四大行动”;依托江汉大学先后全覆盖组织了贫困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专题培训班和有脱贫攻坚任务的街道(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建立“四个一”联系帮扶、市区街三级验收机制,以制度化、标准化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二是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探索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试点建设,计划建设3个中心、2个分中心、11个所、15个站,目前已挂牌2个所、5个站。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依托“周四律师进村”“村居律师全覆盖”等平台,融法治宣传教育于各项惠民活动中。全市累计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2927场次,服务群众14.6万人次。开展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推进自治建设。全市计划在100个农村社区开展建设试点任务,落实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三是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下达2019年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3.81亿元,农村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市级分担资金341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618万。全市共建立6个区域医疗共同体,覆盖39个乡镇卫生院。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市计划安排1007.4万元补贴资金,在各新城区共新建307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服务点)。

  二、下步工作打算

  2019年是深化“三乡工程”拓面提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年,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了《2019年武汉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意见》,明确2019年全市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有:

  1.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产业创新,大力发展种业、生物农业、设施农业、工厂化农业等科技含量高、有比较优势的农业新产业。提高乡村休闲游服务管理水平,探索全域旅游发展模式,打造乡村休闲游(赏花游)品牌,充分利用生态景区和国有林场等优质森林资源,发展森林康养、研学等生态健康游产业。大力发展农家乐、乡村民宿经营,提高乡村休闲游、农家乐、民宿档次和接待能力,提档升级乡村休闲游景区景点;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扎实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民创业、农民绿色证书、家庭农场主等系列公益免费培训;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示范片带行政村电商服务站全覆盖,加强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支持扶持力度,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开展农产品集采集配、直供直销,推进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畅通农产品上行渠道,培育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深入推进农业科技提升工程。支持农业企业技术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挥已选派的800名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作用,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最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建设,按照路面宽度不低于5.5米、路基宽度不低于6.5米的标准,提档升级300公里农村公路,新建通湾公路200公里、县乡公路50公里,创建50公里美丽农村路,创建一个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和三个“四好农村路”示范街;全面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制定《武汉市2018-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在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和蔡甸区实施三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实施水厂改扩建、供水管网新建及改造、供水加压站新改扩建等项目不断改善农村供水设施,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和供水质量,至2020年底,实现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8%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6%以上和水质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大幅提升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进农村中低压配电网系统规范化建设;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湾延伸,超前布局、全面推进城乡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街、村等薄弱地区移动基站建设,提升农村宽带覆盖水平。

  3.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继续深化“红色引擎”工程,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的核心作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按5%比例的村开展示范创建,打造农村党建品牌。拓宽来源渠道,从优秀农村青年、基层党建专员、大学生村官中择优储备一批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建立各区能人库,吸引有产业、有资金、有项目的在外能人回乡创业兴业。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充实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继续巩固“三风”行动成果。坚持价值引领,以品牌活动为载体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组织新城区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树立文明乡风。加强文化传承,大力培育新乡贤文化,深入开展“三下乡”(文化下乡、科技下乡、卫生下乡)活动,持续以文化人,提升农民文明素质。以“双创”(市文明新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等活动为载体,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设法治乡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以及黄赌毒等犯罪。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自身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配优基层一线平安建设力量,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农村地区。继续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完成行政区公共区域不少于5个视频监控探头的目标任务。

  4.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全年新、改建乡镇公厕76座、农村公厕765座、农村旅游厕所98座、农村交通厕所4座和12万户农村户厕建设任务;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完成33座农村老旧简易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取缔农村地区敞口垃圾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实行“销号式”连片治理农村村庄生活污水;督促各新城区整区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进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建设,按照“一场一策”要求,重点推广7种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力争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3.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2%以上。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重要景观大道沿线、特色小镇等范围内的农房全面实施立面整治。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工作。强化地方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对秸秆焚烧污染防控的高压态势,采用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监测、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重点监控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周边区域及种植集中区域,及时发现并制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行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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