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农函〔2017〕69号
A
市农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217号提案的答复
万世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共同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农委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武发〔2015〕8号)的重要任务之一。您提出的有关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的建议,有些我们已经付诸实施,有些正在深化或即将部署。
一、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发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2011年11月,我市被农业部等20个部委批准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也是全国唯一获批的省会城市试验区。试验区的主要任务是以农村确权、市场体系、资源评估、股份合作、资源融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期四年的改革试验,取得了积极效果:赋权于民,确权登记对全市纳入改革试验区的49个街(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养殖水面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房所有权等农村产权“十权”进行了确权登记或调查勘测,明晰了农民的权利;分权入市,产权交易加快了农村资源要素流动。在全国率先提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赋予农村土地经营权权能,我市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市60%以上的土地实现了规模经营。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汪洋副总理先后视察了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我市探索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建设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公开市场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活权增利,融资创新激活资源价值,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不断完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市正在抓紧部署新一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任务是,重点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青山、武汉经开区(汉南)、东湖高新区、化工区等区(开发区、功能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撤村后代行原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居民委员会<社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至2018年末,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清人分类等“两清”工作;至2020年,全市全面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产权制度和具有武汉特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村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实现明显增长,财产性收入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得到显著提高。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保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和资源)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我市涉及除东西湖区(国有农场体制)和汉南区(部分国有农场体制)以外的所有区(功能区)。近年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不断加强。2016年,武汉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纳入到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1+10”系列工作;省、市纪委部署2016年财务报销违规问题等“六个专项治理”工作时,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列入其中。2017年, “加快构建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数据信息库与监管平台”写入市委1号文件,“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正在推进之中。着眼问题,专项治理,“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导向。2016年开展的“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全市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全市共发现问题6581个,其中:“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404个,占6%;集体资金管理违规问题4083个,占62%;集体资产管理违规问题454个,占6.9%;集体资源管理违规问题574个,占9.9%;集体“三资”民主管理违规问题806个,占12.2%;其他问题260个,占4%。专项整治中,退赔金额578.199万元,党纪政纪处分156人,刑事处理6人,移交纪委待处理278件,移交司法机关待处理3件。通过调查摸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涉及资金162.18亿元,资产148.33亿元,资源620.79万亩。创新方式,提高效能,大力推进“三资”监管信息化建设。2016年启动平台建设,按照全市统一平台、分区使用、市区联网、分级授权的原则组织实施,初期开发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实时监控、在线审计、信息公开、一网办公等七个功能模块,并以资金管理为核心,构建了会计科目规范、数据格式统一、数据存储统一的业务标准,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市15个区(开发区、功能区)、111个涉农街道(乡镇)的2089个村(村改制公司)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网络平台,现有注册用户3141人。2017年起,全市村级财务处理全部进入平台,“三资”数据录入平台,建立平台运行内控制度,发挥平台实时在线监控功能。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力集体经济贫困村脱贫致富。市直相关部门已制定出台了助学扶智、医疗保障、政策兜底等28个行业扶贫文件,各类政策广泛受惠于民。2016年,全市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40多亿元。其中,市、区各行业部门整合投入扶贫资金33亿多元;市、区财政安排年度扶贫专项资金共6.56亿元;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6703万元;12个中心城区(开发区、功能区)和271个市派工作队共落实帮扶资金1.2亿元。2016年计划脱贫的77个贫困村共实施扶贫项目144个,每年可为77个村增收1000多万元,可带动贫困人口就业2500多人。其中,黄陂区以“景区带村”模式,大力发展旅游扶贫,建设了三台寺景区、木兰草原新村、木兰花谷等旅游扶贫项目,带动了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新洲区积极探索村集体资金入股农业龙头企业分红等脱贫模式,已带动23个贫困村增收脱贫。
为加强产业扶贫工作,市农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产业扶贫规划,做大特色产业扶贫。一是立足于特色农业。贫困村要围绕区域、乡域已形成的优势主导产业,选择特色产业,既注重培育投资少、见效快的产业,又要兼顾发展果树、茶叶周期较长、长期受益的产业。鼓励贫困村集中连片种植和养殖,逐步向“一村一品”推进。二是抓住产业发展重点。引导贫困村合理确定主栽品种,大力发展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等特色经作种植,支持贫困户参与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的连片规模种植。在水源条件好、农田地势平坦的地区要积极推广稻田综合种养项目,推进循环种养,实现稻—渔共生、一水两用。对适养区内条件许可的贫困户,鼓励贫困户利用荒山、林地,小规模饲养生态家禽。三是开拓产业扶贫新视野。要重新审视贫困地区,转换方式,将贫困村劣势资源转为优势条件,在引导贫困户扩大种养规模、发展种养业的同时,因地因户制宜,支持有条件的家庭从事农产品流通、加工、光伏发电、电商等产业,打开扶贫产业发展新角度。
在此,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
分管领导:王玉珍 联系电话:65683206
责 任 人:尤 俊 联系电话:65683276
经 办 人:杨长荣 联系电话:65683274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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