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
根据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财办发〔2019〕14号)精神,最近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尽快制定出台我市扶持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意见,提出未来一段时间我市扶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工作要求、扶持政策等内容。
二、关于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
我市扶持新型集体经济工作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争取中央、省对我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政策。从今年起,未来3年中央和省通过申报的方式在全省扶持一些行政村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对纳入扶持范围的行政村,各级财政对每个村一次性补助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0万元,省财政10万元,县(区)级财政10万元。我们将积极争取省对我市的扶持数量(初步确定扶持我市66个行政村)。我市根据省下达我市的扶持村数量,综合考虑各区行政村数量、贫困村数量等因素,确定分配到区的扶持村个数。原则上贫困村扶持数量不低于扶持村总数的60%。扶持村数量向革命老区和贫困村倾斜,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对接,补齐产业发展短板。第二是继续加大我市对贫困地区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市级财政今年继续拨付2.2亿元资金,对我市880个老区村给予每个村1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对271个贫困村每个给予5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市级30万、区级20万),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市级财政从去年起拨付5000万元资金用于各区化解村级债务。第三是在统筹各项财政支农政策基础上,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同时,督促各新城区设立扶持新型集体经济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支持本区扶持发展集体经济工作。第四是保障村集体发展项目所需用地。目前已完成全市村域规划编制,总共涉及63个街(乡、镇、办事处),1408个村(大队、农场)。另外,从规划引导,用地保障、创新用地方式、完善产权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切实做好落实等6个方面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乡村建设所需建设用地,以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为主。第五是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我市以蔡甸区为突破口,探索开展金融支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融资试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纳入《2019年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任务清单》,也是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2019年货币信贷创新工作项目。2015年我市创新推出“惠农贷”产品,业务发展势头良好,截至去年底已累计放贷款超10亿元。下一步,拟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融资”作为“惠农贷”业务的完善,在贷款额度、利率、风险分担等方面参照“惠农贷”产品。
三、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机制建设
结合我市各地发展集体经济工作经验,我们总结了六种立足于不同的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多元化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供各地学习、推广或借鉴:一是资源有效利用模式。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折股入社。二是提供服务模式。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促进农业由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物业管理模式。鼓励村集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量力而行建设专业市场、标准厂房、商业门面、仓储中心等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四是混合经营模式。鼓励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公司企业。五是集体土地股权补偿模式。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由一次性补偿改为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的方式进行补偿。六是乡村旅游模式。支持村集体利用山水田园等自然资源和民居民俗等传统文化资源,领办或者以集体资源资产入股的方式兴办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兴建农业观光、休闲度假、餐饮服务、健康养老项目。
同时,在工商注册方面提供便利优质服务。第一,放宽经营范围表述,放宽住所使用证明,让农村经济更顺利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第二,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开设绿色通道,积极主动对接企业,开展注册登记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进一步细化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措施,扎实做好“全程代理服务”和“一站式服务”,确保政策落地生根。第三,通过网上业务系统补充完善登记资料,使下乡市民、回乡能人在农村开办企业或设立收购、加工农产品网点“最多跑一次”即可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四、关于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人才培养
我们将会同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村两委会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专题轮训;二是强化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以区为单位,选派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村“两委”干部,到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强村或涉农部门开展跟班学习;三是建强乡村振兴人才梯队。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选拔一批优秀农村青年接受全日制大专学历教育,充实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四是鼓励各区和街乡镇组织村两委会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到发展集体经济的先进地区参观学习。
五、关于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分类指导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推进,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新城区级党委要把扶持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规划,区委书记要亲自谋划、部署推动、调研指导。街(乡镇)、村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实施,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成果,做好土地流转协调、村民组织动员、引资合作服务等工作,为发展集体经济创造条件。
二是精心制定方案。区一级要结合扶持村实际,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拟采取的政策措施及扶持资金使用方向等。具体包括:扶持村名称、地址、人口、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村党组织建设情况;村集体所有土地等资源情况、经营性资产情况、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拟发展的经济类型、经营组织管理方式、投资赢利模式及预期收益水平、经营收益分配机制等经营管理情况等。
三是加强考核问效。围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地方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可复制推广性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把扶持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目标与履职尽责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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