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背景
2017年9月3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武汉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7〕88号)文件,明确了我市创建都市田园综合体的总体要求、创建标准、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我市都市田园综合体的创建是为了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互促共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促进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创建工作是按照“一年作准备,三年有起色,五年见成效”的总体安排,采用改造与新建相结合的方式,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市建设2-3个30-50平方公里的大型都市田园综合体。每个综合体建成产业特色鲜明、链条完整、布局合理、生态环保、多功能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产村融合发展的动力结构、产业结构、要素结构、示范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进。
二、我市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要求
(一)选址布局合理。与当地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区位、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区域范围,便于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
(二)产业优势明显。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基础好、集聚度高、特色突出、规模经营优势明显,具备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条件和配套设施,产业体系健全,示范带动作用强。
(三)建设水平领先。道路畅通、排灌方便、用电便捷,先进农业设施和机械装备应用水平较高。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普及率高,良种覆盖率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区域领先。
(四)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种养模式先进,生态环境优良,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比重较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五)经营机制创新。产业发展要素集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综合体建设主导力量,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和模式高效,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较高。
(六)产村深度融合。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与生态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
(七)政策措施有力。积极探索建立适合综合体创建要求的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和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政策举措。
(八)运行管理顺畅。管理组织完善,综合体建设机构健全。建设主体清晰,有适应发展要求的开发运营机制。管理方式创新,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设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的遴选
在市政府武政办2017年8月8号文明确创建内容和基本要求后,市创建办于2017年9月12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武汉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申请工作的函》,组织各区开展申报工作,各区申报及市级遴选工作如下。
(一)各区申报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有关要求
一是合理确定综合体选址。申请创建综合体的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区实际,合理确定综合体选址。综合体选址应与当地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区位、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区域范围,便于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特别要注意与生态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的布局相衔接.
二是科学编制综合体发展规划。申请创建综合体的区人民政府要立足资源条件、区位特点和产业优势,结合相关规划,衔接地区全域规划,严格按照创建条件,在合理选址基础上,科学编制综合体建设规划;因地制宜设置功能区,使规划区内各产业板块、村镇板块形成有机整体。规划要综合统筹产业基地、美丽乡村、生态特色小镇建设,连片规模开发、通过规划引导和整合各类资源、资金投入综合体建设,提升融合发展能力,构建涉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链。
三是同步策划特色(生态)小镇。特色(生态)小镇是综合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申请创建综合体的区人民政府在编制综合体发展规划时,要提前做好与市城乡建设委的沟通协调,在拟申请创建的综合体所在区域内,同步策划好特色(生态)小镇建设项目。
四是做好申请报送工作。综合体创建采取“自愿申请、竞争创建”的方式,自愿申请的区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需提供区人民政府的申请文件、综合体整体发展规划。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申请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
(二)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遴选过程
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开展申报工作以来,市创建办陆续收到新洲区、江夏区、黄陂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等6个新城区申报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市创建办起草并印发了《关于印发<武汉都市田园综合体资格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武综创〔2017〕2号),按照遴选工作高标准、少而精、宁缺毋滥的要求,遵循“依法依规、独立评审、客观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进行。
2018年1月9日,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会上,各专家从“功能定位准确、规划编制科学、基础条件好、政策措施得力、招商引资成效突出、与重点中心工作结合紧密、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推进评估”等7个大方面,进行打分排序,最终明确了新洲区、东西湖区、江夏区的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资格。
四、黄陂区创建都市田园综合体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黄陂作为武汉市新型城区和农业大区,在建设都市田园综合体方面一直努力探索、寻求突破,不断尝试美丽乡村、现代农业示范园、特色小镇等建设模式,但与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要求,以及与已获得创建资格的区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现有基础比较薄弱,前期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后期投入压力比较大。二是现有选址长远看好,但不符合市政府3年建成综合体的要求,在如期实现上存在困难。三是区域内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不足,能人回乡和招商引资力度不大。四是匹配资金和涉农资金整合的措施不够具体。
五、有关建议
下步,我市将在黄陂、新洲、江夏、蔡甸等4个区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建议黄陂区将农业工作重心统一到市委、市政府最新决策上来,按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保障,整合各种要素资源,全力打造黄陂“乡村振兴示范带”。同时,建议将黄陂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内的农业及生态用地纳入法定规划控制范围,即在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柜架规划等规划中进一步予以落实和强化。二是立足长远,合理安排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周期,力争近三年应以科学规划打基础为主。三是加大区域内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多渠道、大力度招商引资。四是加大匹配资金和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确保措施具体、可落地,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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