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农函〔2018〕75号
A
张立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源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率先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农业地膜的建议”(第20180374号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抓住了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废弃农膜污染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前瞻性的建议,是一个非常好的提案。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问题切中要害,建议中肯实在
《建议》指出废弃农用塑料薄膜进入农田生态系统,是农业生产的“白色污染”的根源,存在三大问题:一是破坏土壤结构,降低耕地质量;二是严重影响城乡环境面貌和环境卫生;三是废弃农膜回收能力不足,手段落后,存在二次污染。这三大问题切中要害,亟待解决。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原因如废弃农膜回收成本高,部分农膜超薄易碎无法有效回收,回收后的处理工艺落后;在主观上,由于残留农膜和农药包装物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最大特点是长期性和分散性,各级政府对治理残留农膜和农药包装物污染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残留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重视不够。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既高瞻远瞩、开拓创新,又中肯实在、可操作性强,各级政府部门需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正视废弃农膜污染问题,以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农业地膜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废弃农膜污染问题。
二、农业部门采取的措施
为切实做好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和废弃农膜污染防治工作,市、区农业部门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着眼长远,加强全生物降解农业地膜推广示范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我们高度重视全生物降解农业地膜推广示范,并且在政策层面予以落实。《市农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武农〔2018〕13号)把“开展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列入到主要工作任务中,作为解决全市农用地废弃农膜污染的重要手段。各区在政策资金上对全生物降解农业地膜推广示范进行扶持,如江夏区对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作物生产基地使用生物可降解农用地膜,应用面积达到200亩及以上,按每年每亩给予150元补贴,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是加强试验示范。从2017年开始,东西湖区试验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在东山农场天下先合作社等6个合作社(企业)试验推广1200亩,种植品种包括番茄、茄子、辣椒等蔬菜,通过试验示范,总结可降解地膜应用配套集成农艺技术措施。今年以来,我们在全市开展设施蔬菜综合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开展生物降解膜等12项技术综合试验研究及示范,取得明显成效。如生物降解膜在黄瓜覆盖栽培中的效果研究项目,安排了6种地膜对比实验,分别为普通黑膜,降解膜黑色60天,降解膜黑色90天,普通白膜,降解膜白色60天,降解膜白色90天,以普通黑膜为对照。前期调查株高、地温、土壤含水量、前期产量,结果表明白色降解膜90天的株高、地温、前期产量比较最高,对保墒、增温、增产有显著的作用。
三是加强技术服务和推广。市、区农业部门组织数十个专家团队,深入各区生产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在技术服务过程中,把全生物降解地膜作为技术指导的重要内容,宣传全生物降解地膜的优点,指导配套使用技术,使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推广深入到基层一线。
(二)兼顾当前,切实做好废弃农膜回收工作
一是制订方案,明确工作专班。我委制订了《全市完善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体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市、区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创建全覆盖回收机制,建立废弃物减量机制,推进地膜拾捡社会化服务机制,完善宣传发动机制,完善考评奖惩机制。
二是“企业-农户”联动,抓好典型示范。我们督促相关农业企业(合作社)在蔬菜基地组建了基地生产和生活区域保洁队伍,及时清理回收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等,并与所在街道城管和环卫建立农膜定期清运处置机制,做到及时清扫、定点存放、日产日清。在基地显眼位置树立责任牌,明确企业(合作社)责任人、联系方式、工作要求、区域范围。便于周边群众监督此项工作。多家企业(合作社)与承租农户签订了“清洁田园”责任书。
三是严格标准,保证地膜可回收性。我们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会同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地膜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监管,保证地膜厚度在0.01mm以上,地膜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合格,严格地膜标准执行,严禁生产和使用不合格地膜产品,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
(三)加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平台,采取新闻宣传、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召开培训班的方式,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对“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进行深入宣传,对全生物降解农膜进行科普,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废弃农膜污染危害长远性、严重性的认识,努力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民了解和使用全生物降解农膜,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对废弃农膜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全生物降解膜应用研究和示范推广力度,争取扶持政策,扩大使用面积,加快全生物降解膜替代塑料薄膜的进程。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18日
分管领导:车国强 联系电话:65683397
责 任 人:王火明 联系电话:65683248
经 办 人:王 晶 联系电话:65683287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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