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农函〔2018〕20号
A
市公安局:
现将市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第20180407号提案“关于加强流浪宠物规范管理的建议”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人。
一、关于流浪宠物管理
市农委十分重视流浪宠物问题,并根据部门职责划分做了许多力所能及的工作。
(一)开展宣传引导。市农委结合普法活动,组织工作专班,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标语以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近两年来,市农委印发了“文明养犬”防雨防晒宣传挂图4万份,发放宠物拾粪器300套、流浪宠物周转笼28套。同时结合日常监管重点,对动物诊疗机构采取印发明白纸或签订承诺书的方式,宣传动物诊疗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正确引导兽医人员积极参与流浪动物救治活动。
(二)组织学习培训。市农委历来高度重视学习培训工作,组织编印《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汇编》《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每年都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充分利用武汉现代农业教育中心、市区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开展相关法律法规、防疫知识、诊疗技术等培训工作,借助“武汉市畜牧兽医行业协会宠物诊疗分会”平台,邀请国外知名专家和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高校专家教授为培训班进行授课,定期组织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执业兽医开展座谈交流。近两年来,全市共组织开展养犬管理、宠物诊疗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讲座11期,培训从业人员900余人次。
(三)落实无害化处理。积极协调解决动物诊疗废弃物、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问题,2015年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5〕93号)文件,在全市建立5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和220个病死畜禽收集点,对病死动物进行统一收集、定期运送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理;以小动物诊疗协会名义与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动物诊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协议,在动物诊疗场所设立封闭式垃圾桶,由专业公司定期上门收集、运输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目前全市病死宠物、宠物诊疗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
(四)其他服务工作。督导动物诊疗机构做好宠物狂犬病等的免疫工作,规范填写《宠物健康管理手册》,记录宠物免疫及诊疗情况;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宠物检疫出证工作,对犬、猫等移动申报检疫的,认真查验免疫证明,按照相关检疫规程要求进行检疫出证。耐心解答市民来电咨询流浪宠物收养等问题,并帮市民联系武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原武汉流浪宠物救助站)对流浪宠物进行收养;利用12345市长专线、12316三农热线和长江网留言平台,积极解答、调处宠物诊疗等方面的纠纷。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农委将按职责划分进一步组织做好宠物诊疗、宠物重要疫病免疫、检疫出证等工作,继续配合公安等部门为加强流浪宠物管理、维护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分管领导:杨 玲 联系电话:65683204
责 任 人:黄海军 联系电话:65683190
经 办 人:卢 顺 联系电话:65683255
抄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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