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完善制度设计,实现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建议
我市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以创新促改革,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的一系列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国农村综合产权改革试验区任务全面完成,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模式在全国推广。农村各类产权明晰和交易市场的建立完善,逐步形成了“确权-交易-鉴证-抵押-融资”的“武汉模式”,充分盘活了农村闲置资源资产,促进了农村资源要素流动,使农村资源有效转化为资产。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关经验做法被吸纳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不断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探索建立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网签机制。在黄陂区封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工作,探索制定《武汉市黄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实施细则》,从制度设计上探索“哪些人能退、钱从哪儿来、地如何规模经营”等问题,目前已自愿退出农户447户,1921人,退出面积1754.88亩。不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蔡甸区、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共1783个村已基本完成了“两清”工作,共清查账面资产145.38亿元,清查集体土地516.66万亩,确认成员身份237.09万人。全市329个集体经济组织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38个实现分红,累计分红金额达3.27亿元。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土地制度保障。一是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改革底线,稳定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依法落实集体收回利用抛荒耕地承包权的权利,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模式。二是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户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三是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鼓励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和贫困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综合利用试点,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途径。
二、关于“加强部门统筹,为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提供全要素保障”的建议
为统筹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今年4月份,我市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马国强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先旺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其他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任成员单位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办公室和七个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随后,各新城区也参照市领导小组的规格,相应地成立了区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全区乡村振兴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为吸引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市直各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支持措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印发了《关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振兴的措施》,从规划引导、用地保障、创新用地方式、完善产权制度、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切实做好落实等6个方面来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提供服务保障。同时,还支持了蔡甸花博汇、黄陂木兰花乡、新洲区凤娃古寨、木兰草原田园综合体、黄陂区残疾人寄宿型“阳光家园”、武汉九真山风景区(一期)、黄陂区木兰乡木兰湖旅游码头配套服务设施等项目。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积极与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协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为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各新城区也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黄陂区出台了《加快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全面促进乡村振兴的支持措施》,新洲区出台了《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 促进乡村振兴的支持措施(暂行)》,东西湖区设立了3000万元有区级“三乡工程”专项资金。
下一步,市、区两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将积极履行统筹协调的职能,以《武汉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为统领,以项目为总抓手,加强检查督查与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对设施农用地中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以及配套设施用地进行详细规定。同时要求各区农业、土地部门严格按该文要求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各新城区将继续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吸引更多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三、关于“推进人才发展支持计划,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的建议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非常注重农业农村人才的培养。一是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高素质农民。2018年,以提高农业从业者素质为直接目标,以农民素质提升带动农业产业发展为主线,争取各级财政资金499万元全部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训课程涉及农业基础技术、农业科普知识、农民素质养成等系列,通过培养一批懂经营、会生产、有素质的职业农民,带动、示范、引领更多农民迅速成长为农业发展骨干力量。二是强化农业科技人才能力提升。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集中培训与现场实训等方式,分级分类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2018年,我市共有400多名市、区、乡各级农技人员参加了省农业农村厅、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的5天以上脱产培训。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培训档案,极大地拓宽了基层农技人员的视野,为推进全市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智力支持。三是对农民培训基地全面提档升级。积极申报新基地、提档旧基地,东西湖农广校全国独创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模式得到农业农村部的肯定和推广。去年,由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中国农业出版社、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主办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管理培训班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开班,来自全国23个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的100余位管理人员参加学习。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等系列培训工程,调整创新农民培训方式,丰富“农业龙头企业高管人才库”“优秀农村土专家库”“农民培训名师库”“农业领军人物库”“农业职业经理人才库”等,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厚植人才基础。
四、关于“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提供资金保障”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对回乡能人和下乡企业提供了许多支持措施。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市里出台了对美丽乡村示范建设村按每户8万元的标准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给予奖补,对通过迁村腾地建设中心社区按每户2万元的标准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给予奖补。为吸引工商资本参与“三乡工程”,在市级层面先后出台了“黄金20条”、“钻石10条”、打好“四张牌”等文件,从政策、资金、政治等方面给予支持。黄陂区出台了《加快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全面促进乡村振兴的支持措施》,整合资金30亿元,用于支持“三乡工程”;新洲区出台了《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 促进乡村振兴的支持措施(暂行)》,对新创建达到区级以上农家乐标准的共享农庄,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区级按照市级奖补标准的50%进行奖补;东西湖区每年整合3000万元,设立区级“三乡工程”专项资金。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也积极与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协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延期1年。截至目前,黄陂地区试点银行机构由原来的2家扩大到当前的4家,江夏区已实现“农房贷”业务在辖内银行机构的全覆盖。黄陂地区“农地贷”累计发放5.4亿元,江夏区“农房贷”累计发放14.8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支持工商资本下乡创业兴业的政策措施,为企业和能人投资农业农村服好务。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也将继续与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合作,实施“惠农贷”“涉农保证保险贷款”两个信贷产品,帮助武汉市涉农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五、关于“以农业为依托,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通过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市农业开始转型升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也越来越多。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672家,市级以上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共165家,全市过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74家,过1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42家。2018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2812.6亿元。全市赏花游(乡村休闲游)接待游客4795.13万人,实现综合收入157亿元。农村电商发展起点高,建成电商服务站(益农信息社)1397个,2018年涉农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050亿元。通过实施“三乡工程”拓面提质,我市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农企共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典型。比如黄陂区木兰花乡景区引进能人回乡,以“景区+合作社+农户”的村企合作形式实现农业与旅游的融合发展,以“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了农民与企业的收益共享,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同时,通过加强“三区三园一体”建设,积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全市已建成的12个农业示范园总面积达18.67万亩,在园区内建成各类农业产业精品园28个,引进农业龙头企业88家、专业合作社80家、专业大户69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发农业的多功能性,将产业链向前向后延伸,将农业种植、农产品生产、加工与流通销售各个环节纳入农业生产体系内容;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循环农业、体验农业、共享农业、互联网农业等新业态,打造三产融合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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