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农函〔2017〕43号
A
市农委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029号提案的答复
市台盟:
你们提出“关于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的高度重视、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武汉市秸秆综合利用现状
(一)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据统计,2016年全市农作物秸秆产量约239.3万吨,主要包括水稻、蔬菜、油菜、玉米、小麦等,共利用218.2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2%。利用途径主要有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5种,其中肥料化利用181.3万吨、燃料化利用18.3万吨、饲料化利用9.5万吨、基料化利用8.9万吨、原料化利用0.2万吨。
(二)秸秆资源化利用产业初具规模。据各区报送,全市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共50家,其中商品有机肥企业22家、基料化利用企业8家、饲料化利用企业5家、燃料化利用企业8家、原料化利用企业1家、收储点6家。初步形成以秸秆肥料化利用为主,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为辅的秸秆产业链。
二、武汉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策扶持,示范效果明显。2016年市级财政安排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1200万元,区级财政安排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2980万元,重点用于秸秆机械及腐熟还田、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和扶持商品有机肥、生物质燃料、食用菌基料、动物饲料生产企业发展,市级财政对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及腐熟还田每亩补贴20元,秸秆收储和利用企业按照新增固定投资额给予相应补贴。江夏区列支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700万,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作物秸秆粉碎设备和秸秆加工、发电、供气等项目。汉南区安排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000万元,对种植户(含生产企业)利用机械粉碎秸秆还田的每亩补贴40元,对秸秆燃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利用达到一定规模的,按秸秆利用量每吨补贴50元。新洲区安排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资金200万元,对水稻、油菜及其他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每亩补贴20元。黄陂区安排秸秆腐熟还田专项资金80万元,推广使用秸秆腐熟剂5万亩。
(二)制定考核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市农委制发《武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和《武汉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考核以各区自查和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新城区每月25日前报送月进度,夏、秋两季秸秆产量高峰期间,每周报送进度,并在6月、12月开展自查,向市农委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台账材料,通过区级自查自纠、市级抽查督办,促进了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另外,按照《2016年度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和《2016年度武汉市街乡镇“三农”综合考核办法》要求,市农委每月向市城管委提供各新城区秸秆综合利用考核评分,年底向市街(乡镇)“三农”发展综合考评办提供新城区各街(乡镇)秸秆综合利用考核评分,多渠道多途径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绩效管理。
(三)加强培训宣传,营造工作氛围。2016年以来,市农委共举办10次秸秆综合利用培训活动,培训基层骨干近千人。在市农校开办的生态循环农业培训班、农村能源培训班、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及有机肥推广专题培训班,以基层技术干部和畜禽养殖业主为主;在江夏区山坡街开展的秸秆综合利用培训,在汉南区召开的秸秆打捆和深松整地现场演示会,在东西湖区召开的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现场会,在新洲区召开秸秆打捆和有机肥利用专题培训会,在黄陂区召开的油菜秸秆机械粉碎及腐熟还田现场推进会,在蔡甸召开的小麦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现场推进会,激发了农业企业业主、农民合作社、种田大户合力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全市秸秆直接还田率达到70%以上,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秸秆综合利用典型30余篇。
(四)狠抓检查督办,整改突出问题。根据各区自查和市级抽查情况,印发了《市农委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情况的通报》,从组织措施、政策扶持、体系构建、工作力度、社会监督等5方面对各新城区秸秆综合利用进行督办通报。针对秋季大宗农作物收获高峰特点,9月份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并结合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由全体委领导带队,成立6个包区督导组,对被省、市环委会通报有火点黑斑的区开展检查督办,推动各区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三、下段武汉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举措
你们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确实存在,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充分采纳,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发展规划,构建长效机制。2016年底,市农委制定了《武汉市“两型”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目标、重点、举措及保障。
按照省环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环委办〔2016〕14号)和市环委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武环委办〔2016〕18号)要求,市发改委牵头考核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收集储运体系建设和推进产业化布局。下一步,为了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市农委将结合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实际,联合市发改委,不断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强化产业化利用政策保障,努力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二)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市农委已将秸秆产业化利用配套政策纳入秸秆综合利用年度工作考核,要求各区配套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费,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供金融信贷支持、执行有利的土地和电价政策。下一步,进一步争取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配合,逐步解决秸秆加工企业土地使用、电价优惠、信贷支持和补贴资金的问题。
(三)争取多方支持,探索融资途径。积极为秸秆加工企业创造条件,鼓励企业通过各种市场化渠道解决融资问题,探索运用市场机制,通过惠农贷、农业保证保险贷款、农业政策性保险、PPP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投入,不断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四)强化政府引导,做大产业集群。围绕秸秆全产业链条,科学布局全覆盖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积极培育市场化的收储运销网络,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扶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形成聚合效应、规模效应、示范效应、品牌效应。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
分管领导:余丽君 联系电话:65683212
责 任 人:熊玉东 联系电话:65683297
经 办 人:王小琴 联系电话:65683273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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