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农函〔2017〕29号
A
市农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044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现将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044号提案提出的关于明晰农村产权制度的建议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目前,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我市正在研究深化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同时,选择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比较强、村级班子健全的村,探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现阶段,对周边原住农民到小镇迁移落户后的土地承包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益处置问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定居选择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享有的既有权益,消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不强行要求进城农民转让、退出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
同时,积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所属农村产权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流转,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合法权益创造条件,实现其保值增值。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
分管领导:王玉珍 联系电话:65683206
责 任 人:尤 俊 联系电话:65683276
经 办 人:曾庆建 联系电话:65683192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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