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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1902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8-23 16:02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一、市级加大对农村地区街乡财政支持力度

  我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对农村地区街乡的财政支持,认真落实财政专项扶贫政策资金,将市级财政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管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持续构建与武汉经济发展水平和精准扶贫开发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16-2018年,市级财政对省确认的271个贫困村按每村每年20万元标准增列精准扶贫资金,对880个革命老区行政村按每村每年10万元标准给予定额补助。2018年实现全市所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271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按照武发〔2015〕8号等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坚持不放松、不减弱,市级财政保持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支持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黄陂、新洲、蔡甸、江夏4个区级财政坚持按照当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增量财力的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武汉临空港经开区(东西湖区)用于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财政投入只增不减,各中心城区、开发区对口帮扶政策不变。同时,市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民政、社保、教育、交通等行业扶贫部门确保农村低保、五保、助学扶志、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的资金及时安排拨付。

  二、大力解决农村饮水问题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尤为重要,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市水务局一贯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制定了2018-2020年全市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建设方案,其中涉及黄陂区建设项目有长岭街院基寺水厂改造、姚集中心水厂扩建、木兰乡塔耳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王家河街夏家寺水厂及管网改造、蔡榨水厂及管网改造等工程项目17个,计划总投资24089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14453.4万元,占计划总投资额的60%。2018年,已经实施完成木兰乡塔耳水厂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2019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将继续实施蔡店街管网延伸工程,罗汉街罗汉、研子社区及村级管网改造,长岭街院基寺水厂改造等工程,王家河街夏家寺水厂及管网改造,姚集中心水厂扩建等项目9个,完成投资9443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5665.28万元,占投资总额的60%。确保农业农村重大计划、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促进乡村振兴实施。

  三、提高“四好农村路”市级财政补助标准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农村公路管养机制、明确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和资金来源、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2018年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武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武汉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

  根据《武汉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2019年市财政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安排提高到8000万元,其中建设补助5000万元,养护补助3000万元,并已纳入年度预算。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市级财政按照上一年度建设完成情况采用因素法对各区进行切块补助,除了补助金额提高,补助范围也扩大到涵盖所有的农村公路建设类别,包括通湾公路、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县乡产业路、县乡改造、农村公路安防、农村公路桥梁等,此外,还对获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的区给予单独奖励。

  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市级财政按照在册里程、公路等级采用因素法对各区进行切块补助。省补、市补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日常养护经费由区财政按不低于省补标准“1525”同比配套解决。

  2019年3月8日,市财政局已将2019年农村公路建养市级补助资金下达各区。为加强武汉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制订出台实施意见,以指导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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