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农函〔2018〕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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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
市台盟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民主监督作用的建议》(第20180113号提案)收悉,现将其中涉及农委工作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
2017年11月9日,我市印发了《武汉市农村贫困人口数据信息比对工作方案(暂行)》,明确按照“市监督、区核查、街(乡、镇)村落实”的方法,建立“信息比对、汇总反馈、研究整改”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部门数据系统与扶贫数据系统共享对接,做到贫困户收入、安全住房、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大病保险等信息准确,更新及时。
台盟提的建议,对我市的脱贫攻坚工作有重要借鉴意义,目前我市在这些方面也加大了工作力度。
一、关于树立大数据思维方式方面。
我市属插花贫困地区,长期以来实行的是重点扶贫,主要涉及新洲、黄陂、江夏、蔡甸4个新城区42个街(乡、镇)的全部1244个行政村(社区)。2014年,按照省里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00元的扶贫标准(中央和省定标准为2736元),我市对上述4个区的贫困人口进行了建档立卡,进入全国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的有88514人;认定的贫困村为271个,其中黄陂区88个、新洲区88个、江夏区49个、蔡甸区46个。目前全市的贫困人口信息已统一录入国家系统中。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核准工作,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实现扶贫数据与各行业部门的数据比对和共享,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管理的意见》(鄂扶组发〔2016〕11号)和《武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武扶组办〔2017〕22号)精神,我市充分重视大数据的运用,积极收集民主监督反馈的各项问题,迅速高效地进行了国家扶贫信息系统数据动态监测工作。
二、关于制定大数据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方案和规则方面。
为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我办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工作的通知》,收集有数据共享需求的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为了确保贫困人口数据信息安全,落实专人专号管理,强化账号使用责任,我办已与市民政局、城管委、科技局、人社局、审计局、民政局、卫计委、网信办、妇联、残联共9家数据需求单位签订了《贫困人口数据使用保密协议》,并向9家单位的联络员分配了权限账号,讲述了操作说明,及时解答各单位在使用中的各项问题。上述9家单位已可以借助扶贫数据系统实现数据查询、电子表格数据信息筛查等工作。
为细化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维度,在设计考核方案时不仅仅运用大数据,重点注重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四项指标。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以及“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深入考察扶贫主体,注重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三、关于政府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方面。
市扶贫办每年按照省扶贫办的统一要求,组织各区分管数据信息系统的业务科长到省里参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大数据扶贫运用的水平。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管理的意见》(鄂扶组发〔2016〕11号)文件精神,大力破除涉贫信息系统“烟囱式”建设困局,支持各部门统一技术标准,开放数据交换端口,建立共建共享的数据收储仓库和运用平台。
为建立武汉市信息比对和共享系统,我办多次与省扶贫办对接,并会同市农业信息化中心与北京索克赛思公司(湖北省扶贫综合信息平台的开发公司)的研发人员进行了多次沟通,目前,武汉市信息比对和共享系统已基本开发完毕。本系统主要在省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实现了部门查询、数据库比对、电子表格比对三项功能。同时系统建成后,我办召集各操作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方位开展了动态监测和分析。
最后,衷心感谢贵委对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
分管领导:徐丹娅 联系电话:65683310
责 任 人:杨泽敏 联系电话:65683274
经 办 人:胡 俐 联系电话:65683756
抄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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