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乡工程”情况简介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发展重要思想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三乡工程”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武汉的探索与实践,通过引导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增加农民收入,开辟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融合的实践路径,打造了全国知名的乡村振兴武汉样板。武汉创新实施“三乡工程”两年来,创新实施“三乡工程”的行政村共618个,建设共享农庄2085户,吸纳社会资金316.99亿元,实现农民增收48.09亿元,获评“2017年中国三农十大创新榜样”,受到国家领导人和中农办、农业部的充分肯定。
二、主要做法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我市多措并举,坚持统筹推进,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推进“三乡工程”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 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措施》(简称“黄金20条”)、《武汉市关于促进“市民下乡”与“脱贫攻坚”相结合 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措施》(简称“钻石10条”)、《推进“市民下乡、村民进城”计划 打好“四张牌”鼓励能人回乡建设新农村的工作意见》、《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三乡工程”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武发〔2018〕1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推进共享农庄建设 提升“三乡工程”建设水平的意见》(武政〔2018〕20号)等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实施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同时,配套出台了《武汉市“三乡工程”拓面提质三年行动(2018-2020)方案》、《武汉市关于落实“三乡工程”拓面提质三年行动的工作意见》,计划用三年时间分步推进全市“三乡工程”建设。
二是打造典型示范,突出经验模式创新。我市把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为推进“三乡工程”的重要手段,培育树立了黄陂区杜堂村、新洲区项山村、江夏区小朱湾等一批有影响力的示范村庄,涌现了黄陂区祁家湾街赵发所、杜堂村葛天才,蔡甸区星光村左少平、天星村许江、新洲区靠山村骆黎明等一批回乡能人典型,打造了“电商村”“教授村”“网红村”等一批特色村。市委、市政府先后组织召开5次现场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变试点为示范,化“盆景”为“风景”。举办了乡村振兴与“三乡工程”高峰论坛;组织了“全国知名党报武汉‘三乡工程’走访团”;武汉“三乡工程”项目投融资洽谈会等系列活动,总结宣传“三乡工程”的新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原市农委、长江日报联合组织了13期以“三乡工程”为主题的市民大讲堂活动,广受市民好评,也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
三是积极先行先试,突出改革试验创新。我市大力鼓励“三乡工程”主体与村集体合作经营村庄,形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各单位和企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大胆创新,增强对“三乡工程”主体的吸引力。聚焦乡村振兴用地问题,积极推进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展房地一体农房登记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优化农房确权登记颁证程序,为共享农庄建设的金融支持提供了可参考的有力探索。全市累计发放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1648笔、金额13.8亿元,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122笔、金额6.5亿元,进一步拓宽了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资和增收渠道。
四是引导市场运作,突出社会效益创新。我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农民主体,积极构建“政府搭台、企业(市民)唱戏、农民受益、合作共赢”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系列宣传对接活动,组织央企、省属企业、民营企业与“三乡工程”项目对接,共引导华侨城、卓尔文旅等265家企业参与其中。市直部门、各区联系各行政村召开空闲农房信息对接会,动员城区居委会与村委会结对共建。组织政策宣讲员进大学、工商联、学会、协会宣传;在新闻媒体分批推介399个美丽乡村示范村、赏花游特色村、宜居村庄、自然条件好的贫困村;运用“互联网+”搭建“三乡工程网”网络共享平台,实现农村空闲农房租赁信息发布、农家乐、民宿等线上线下预定、交易等功能。让有闲置房屋的农户和有下乡意愿的市民、企业无缝对接,提高项目对接效率。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建设完善武汉“三乡工程网”信息平台。以推进“三乡工程”市场化运作为导向,构建“三乡工程网”闲置农房数据库,积极培育“三乡”经纪人等市场中介,促进完善信息发布、租赁洽谈、签约服务的“三乡工程”市场化机制。优化组织服务,将涉及“三乡工程”的各项政策和服务功能进行统筹集成,建立“三乡工程”组织对接机制。
二是建立完善“三乡工程”引导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农业产业招商队伍建设。市商务局新设立投资促进三处,牵头负责现代都市农业招商统筹工作,对拟进入“三乡工程”企业的经济、技术、经营实力进行综合评价,对拟从事项目进行充分研判,开展风险评估和不可行性论证,重点做好农业产业分析以及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同时,会同市发改委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三乡工程”项目用地审批机制,开辟“三乡工程”项目用地“绿色通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挂钩机制,健全“三乡工程”用地协调保障机制。完善细化“三乡工程”的支持措施和操作流程,吸引更多社会资本下乡。
三是坚决抓好“三乡工程”环保管理。一是重点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鼓励引导能人、企业投资建设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体系,推进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建设,使农村生活环境更清洁干净。二是全面开展农村土壤污染排查整治。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开展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方案及招标需求,项目建设方案通过市委网信办审批,目前管理平台正在建设过程中。三是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排查,确保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四是坚决防范土地流转抵押风险。指导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抵押、贷款等环节风险防控和监管。不断提升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咨询、交易策划、产权经纪、培训辅导、委托管理、投融资等相关配套服务质量,防止骗贷跑路、坑农事件发生。
五是继续完善农村土地保护体系。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拟定农田保护告知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本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永久基本农田不得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树木,不得种植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不得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在农田中开展建设活动的,必须依法批准。建立“三乡工程”负责清单,主要包括: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范围内禁止的活动;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禁止建设商品住宅;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焦化等高风险行业企业,严格控制高风险行业企业周边新建居民区、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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