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支农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市、区在做好支农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支农资金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市级支农资金改革的要求,进行简政放权,实行项目到区、资金到区、目标到区、责任到区。明确项目主体和监管责任,实现“四个改变”,改变资金分配方式,由部门块块、条条分配转变为政府集中决策;改变资金投入方向,由分散投入转变为集中投入;改变资金投入方式,由无偿投入转变为以奖代补、基金投入等多种投入;改变项目管理方式,以区级申报、市级审批为主转变为市定标准、区级创建为主。更加突出区级政府在“三农”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
(二)改革资金监管方式,明确责任主体。资金切块到区,由区级负责资金的统筹、使用、管理,市对区以任务为导向,重点监管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各区要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统筹整合,防止“上进下退”。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投入的市级支农资金,实行菜单式、目录化管理,区级组织实施,引入第三方验收,一次性奖补。依据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谁申报项目、谁确定项目、谁核实数据、谁使用资金,谁负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
(三)严格执行建设规划,建立绩效考评制度。严格落实预算制度,探索建立“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将支农资金重点安排在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综合发展、农村社会发展、生态与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五个大专项,重点突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工程、市政府明文规定的政策性支持、中央和省级专项需市级配套的资金等四个方面,突出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协调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按时有序地做好项目库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到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形成政策合力。健全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机制,每年年终开展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建立项目库制度。建立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库,严格规范项目库管理程序,入库项目必须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周期和资金拨付计划、合理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等,项目要完成前期审核论证、履行部门“三重一大”程序等,确保具备可执行性。实行市区联动,对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实施、早见效,对责任不明确、项目建设迟缓、工作不力的区,及时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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