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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6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6-10 00:00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武农函〔2018〕52号

A

 

市农工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城区防控人感染禽流感工作的建议”收悉,市农委联合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认真研究,一致认为,您提出的禁止随意销售宰杀活禽、建设集中屠宰加工点、推动家禽养殖产业升级、提升公共防护意识和能力等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思路不谋而合,提的非常好,现综合所有会办单位意见,一并答复如下:

  一、防控禽流感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国和武汉市连续多起人感染H7N9流感病例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市农委、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加强禽流感防控工作,确保禽流感防控工作处于稳定、可控、向好的良好态势。

  (一)全力推进畜禽退养工作。结合武汉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需要,我市于2009年在全国率先取缔中心城区畜禽养殖,2016年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武汉市畜禽禁止限制和适宜养殖区划定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16〕18号)文件,2017年完成了禁养区内687个畜禽规模场、2835个畜禽散养户的45.98万头生猪、412.7万只家禽退养,2018年全市正全力推进限养区散养畜禽的退养工作,以前农村家禽随处放养、人畜禽混居现象得到全面改善。

  (二)全面抓好动物疫病防控。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养殖环节的家禽监管,积极引导家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依法实施家禽规模场备案管理和动物防疫日常例行督察制度,依法监督家禽规模养殖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病死家禽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做好散养家禽春秋季集中免疫、每月补免和消毒灭源等工作,有序推进家禽疫病免疫、巡查督导、抗体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近年来我市未发生区域性家禽疫情流行,尤其在2017年春季禽流感、冬季人流感全国多省爆发的情况下,人病了而禽没有病。

  (三)依法加强活禽市场监管。2014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在全市城区严格管理和控制食用活禽销售和宰杀的通知》(武创卫领〔2014〕30号)文件,有序组织开展活禽经营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禁止三环内活禽经营市场(门店)经营行为,强化对三环外活禽经营市场(门店)的规范管理,督导业主实施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等举措,确保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市场活禽宰杀经营基本停止,许多市场已在经营冷鲜白条禽类制品。

  (四)妥善处置H7N9流感疫情。2017年春季全国相继爆发了多起人感染H7N9流感疫情,我市迅速启动防控应急响应,制定医疗救治、卫生监督、预防控制等措施,建立预防控制、临床救治、病原学检测专家组,开展疫情分析和评估,防止和控制疫情蔓延;有序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全市农村地区散养的家禽一律实行圈养,规范加强家禽养殖场所管理,做好活禽养殖场所的日常消毒,暂停活禽交易和外销;加强对出入境道路管理,外地活禽一律不得进入武汉市辖区,发现活禽责令运回原地,重点做好中环商贸城等活禽市场的关闭工作,督促三环线以外经营活禽的集贸市场做好清洗和消毒工作,确保2017年春季人感染H7N9流感疫情防控取得成功。

  (五)积极谋划活禽定点屠宰。自2014年全市三环线内禁止活禽屠宰经营以来,我市委托武汉市工程咨询部(资格证书编号:工咨甲12120070034)开展活禽交易屠宰可行性研究论证,组织专班赴北京、上海、成都、广州、深圳、南京等地考察,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认为实行三环线以内区域禁止活禽屠宰经营、实行活禽定点屠宰符合当前我市实际。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活禽屠宰工作,要求工商部门着手开展活禽定点屠宰交易立法工作,并起草文件分别征求全市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于2017年7月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活禽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政规〔2017〕27号)》文件,明确规定在全市四环线以外区域选址规划不超过2家活禽定点屠宰交易市场,实施活禽定点屠宰制度。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管控活禽经营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活禽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政规〔2017〕27号)文件精神,全市三环线以内区域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有关规定严格管控活禽经营,禁止屠宰经营活禽行为,三环线以外区域活禽经营市场严格实行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以及废弃物、粪便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加快推进活禽定点屠宰。按照通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开的《武汉市现代化大型活禽定点屠宰交易市场项目建设标准》,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设主体,协调江夏等新城区落实活禽定点屠宰交易市场项目选址工作,加快推进活禽定点屠宰交易工作。

  (三)持续深化禽类产业升级。结合当前环保工作要求,继续推行限养区散养畜禽退养工作,加快推进禽类产业生产方式转变,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延伸家禽养殖加工产业链,推进活禽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鼓励支持在标准化菜市场内设立“放心禽类”销售专卖店,积极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生产经营方式,向市民提供放心、优质、安全的冰鲜禽类产品。

  (四)做好适时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对新城区活禽交易市场和野生候鸟栖息地的监测力度,自2018年起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开展涉禽场所外环境监测,每月样本数不少于140份,同时加强对禽类养殖场所、活禽交易场所以及养殖从业人员、活禽运输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继续规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运行工作,做好流感样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筛查、救治和溯源等工作。

  (五)提升公众安全防护意识。在总结历年健康教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从事活禽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行业人群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广泛宣传禽流感防控知识和技能,普及H7N9流感防控和禽类产品消费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对家禽的非理性排斥,引导公众移风易俗,倡导购买“白条鸡”而不购买、宰杀活禽,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衷心感谢贵委对防控人感染禽流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20180066号提案中的有关建议与要求,市农委将联合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进行齐抓共管,全力抓好人感染禽流感的防控工作,确保市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敬请贵委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和监督。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0日

 

 

  主管领导:杨  玲  联系电话:65683204

  责 任 人:高长明  联系电话:65683190

  经 办 人:马  涛  联系电话:65683255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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